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的三化原则是什么
如今人们的保护环境意识越来越强,国家也制定了很多的政策来保护环境,比如垃圾分类,污染防治等等,特别是一些固体废物,一般个人是很难处理的,为了防治固体废物的污染,国家做出了相关的规定。在处理固体废物的时候,一定要遵守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的三原则。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的三原则是什么呢?法制快报的小编就通过这篇文章给大家详细介绍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1.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三大原则是什么?
1、减量化:减量化就是采取措施减少固体废物的产生量,最大限度地合理开发资源和能源,这是控制固体废物污染的首要要求和措施。
就我国而言,要转变粗放经营的发展模式,鼓励和支持清洁生产,开发和推广先进技术和设备。对于产生、排放固体废物的单位和个人,法律要求其合理选择和利用原材料、能源等资源,采用能够最大限度减少废物产生量的生产工艺和设备。
2、资源化利用:资源化利用是指对已经产生的固体废物进行回收、加工、再生利用或其他再利用,通常称为废物的综合利用。废物经过综合利用后,直接变成产品或转化为可再利用的二次原料。实现资源化利用,不仅减少了固体废物的危害,而且减少了浪费,获得了经济效益。
3.无害化:无害化是指对已经产生的、不能或者暂时不能综合利用的固体废物进行安全处理、处置,使其对环境无害或者低度危害,包括尽可能减少其种类、降低危险废物的危害浓度、减轻和消除其危险特性等,以防止、减少或减轻固体废物的危害。
2.固体废物分类及危险废物优先管理原则
固体废物种类繁多,其危害特性和处理方式各有不同,因此,应根据不同废物的危害程度和特性进行区别对待,实行分类管理。
《固体废物法》第三章第二节明确规定,政府经济部门负责工业固体废物产生、运输、贮存和综合利用的管理,推行清洁生产。环境部门负责监督工业固体废物可能产生和产生的环境污染,防止工业固体废物排入环境。
《固体废物法》第三章第三节明确了人民政府环境卫生行政部门对城镇生活垃圾污染环境防治的职责,也明确了建设部门对建筑垃圾清运的职责。
对危害特别严重的危险废物实行严格的优先管理,其污染防治实行比一般废物污染防治更严格的特殊要求和特殊控制。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应当设立危险废物污染防治专章,作出严格的专门规定,体现优先管理的原则。
三、走私固体废物罪如何量刑
1、走私固体废物,偷逃应缴税款五十万元以上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偷逃税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无期徒刑,没收财产。
二、走私固体废物,偷逃应纳税额十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偷逃应纳税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偷逃应纳税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3.走私固体废物,偷逃税款数额在五万元以上不满十万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偷逃税款数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以上就是法制快报小编为大家介绍的关于固体废物污染防治三大原则的法律知识。从文章中我们可以知道,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的基本策略和原则是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固体废物的种类繁多,其危害性也不同,因此需要采取分类管理的方式。对于走私固体废物的,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如果您还有其他法律问题,请咨询法制快报的相关律师,他们会给您专业的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