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家看似无异的宠物店,背后竟在卖野生动物

日期: 2024-10-12 04:00:49|浏览: 66|编号: 1018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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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家看似无异的宠物店,背后竟在卖野生动物

宠物店里,橱窗里摆放着龙猫、兔子、仓鼠等宠物,吸引路人的目光。从表面上看,它们是一样的。大多数人不会知道这家小店里实际上正在发生一些事情。

涉案宠物店位于海宁市南关巷历史街区。目前该店已搬出。

这里是海宁市南关巷历史街区,涉案宠物店就在这里开业。

浙江省海宁市的一条街道上,有一家宠物店,可以买到各种“珍奇宠物”。这家店在当地野生动物销售圈子里颇有名气,李老板也是圈内的“名人”。殊不知,这些动物不仅携带致命病毒,而且还是国家保护的濒危野生动物。

2月4日,浙江省检察院立案督办10起野生动物保护公益诉讼案件。其中,海宁市检察院主办的“海宁龟友”微信群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行政公益诉讼案。此前,海宁市检察院以涉嫌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向海宁市法院提起公诉。目前该案正在审理中。

案例:组长家中发现一屋子乌龟和蟒蛇

“宠物店老板被警察抓了!” 2018年12月,这个消息在海宁市南关巷历史街区不胫而走。曾经热闹非凡的萌宠店关门了,联系不上店主。这似乎是在意料之中,没有人对此感到意外,因为他们都听说过店主所卖的“货”。不久前,海宁市警方接到多起群众举报,称有人通过“海宁龟友”微信群非法买卖珍贵野生动物。根据线索,警方很快将团伙老板李某抓获。

侦查人员进入李某租住的房屋。十几平米的房间里,栖息着各种野生动物,其中有几只乌龟,还有一条巨大的球蟒。房间里除了动物外,还有动物饲料、孵化器、饲养工具等物品。据李某交代,他在海宁从事爬虫生意已有五六年时间。这些野生动物是从杭州花鸟市场、网络等渠道购买的。

在李的带领下,警方锁定了50多名犯罪嫌疑人,查获了100多只濒危野生动物。 50余名犯罪嫌疑人中,有8人向李某购买了这些珍贵、濒危野生动物。鉴定结果显示,查获的苏卡达陆龟、亚达伯拉巨龟、赫曼陆龟、红腿陆龟、豹纹龟、黄缘陆龟、球蟒、非洲灰鹦鹉、高冠陆龟、变色龙等100余种野生动物在列《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附录一或二中对应国家一级或二级保护动物。禁止个人出售或饲养这些动物。

“在检察院的监督下,查获的野生动物已全部送往浙江省野生动物救助繁育管理中心救治,动物的生命安全得到了及时保障。”海宁市检察院副检察官张小平告诉记者。

黑市:金额巨大,水深火热,各种混乱

“我们‘海宁龟友’群有105人,本来只是一个私人小团体,后来陆续带了一些人进来,初衷是交流养龟的经验和心得。”据李某供述,随着成员的不断加入,群里的人数也越来越复杂,不少出售野生动物、饲料、养殖工具的商人也加入了群里。由于网上交易具有隐蔽性,团体成员在营销时不会像实体店那样“掩盖”信息。相反,他们直接公开动物的名称、价格、照片等信息。这些野生动物的价格从百多元到上万元不等,如美洲绿鬣蜥,400元;苏卡达陆龟1500元;辐射陆龟,3600元;还有阿达陆龟,17000元。一旦有人有意向购买,双方私下约定交货时间和方式,交易十分频繁。

警方缴获的一只乌龟。

涉案微信对话截图。

除了微信群,百度贴吧也是李的“主战场”。几乎每一种“异宠”都有自己专属的贴吧。很多卖家都会在吧里做广告。当他们看到寻找“宠物”的消息时,他们会立即留言招揽买家。

犯罪嫌疑人徐某是李某从贴吧招揽的客户。他在李某某买了一条变色龙后,李某把他拉进了海宁龟友群。徐入坑后,一发不可收拾。他学会了饲养变色龙的技术。他不仅出售自己培育的变色龙,还充当网上代理商。他在朋友圈、贴吧发布广告招揽生意,然后让经销商代发。自己赚差价。

记者在百度“变色龙吧”上看到,置顶了一条“变色龙属于二级保护动物,禁止交易”的帖子。它明确规定:变色龙交易是非法的,不允许交易、繁殖、繁殖。但检察官在调查过程中发现,难以抗拒巨额利润的诱惑,不少人仍铤而走险。例如,凤头变色龙在8个月内即可成年,一年最多可繁殖6次,每次产卵十到六十多个。一条变色龙一年就可以为卖家带来数万元的利润。还有一些龟的种类与人们的迷信有关。它们被用作“看家”、“辟邪”,每只可卖到数万元。

在李先生的乌龟买家中,企业主占大多数。 2016年,海宁市老板徐某在李某的店里看一只苏卡达龟时,看中了它。虽然价格上万元,但李某介绍,苏卡达龟养起来后看起来像“玄武岩”,能“招财”,徐某感动,一起买了龟养殖设备。这样“大方”的买家还有很多,李某也很感动。自然赚很多钱。

2017年,李在“变色龙酒吧”遇到了一位“伟人”。另一人自称在广州经营一家大型养殖场,涉及变色龙、蜥蜴、陆龟等,但他的朋友圈更新已于2018年5月停止。同时,李某的数字“主管”也继续“消失。”原因李很清楚,“都被抓了。”但这些教训并没有吓倒李。出售“异宠”的好处让他深陷其中无法自拔。他在和朋友聊天时说,一年之内他就卖掉了近千只变色龙。

2018年10月,湖北武汉的迟某和浙江海宁的郭某在“龟友群”里相识。在看到郭发布的高冠变色龙照片后,池提出用郭的雄性变色龙交换他的雌性变色龙。没想到最后Chi只收到了一个空盒子,这让Chi很生气。他在微信群里骂郭是骗子,并直接拉黑了郭。

圈内像郭这样的骗子还有很多。他们中有些人两手空空。当他们在网上看到有人想要购买珍奇宠物时,他们会主动留言联系他们。但他们不同意买家看视频、使用平台、做出担保、亲自提货等要求。无良买家;有的骗子宣传宠物颜值高,但到货时却“把狸猫换成王子”。受骗后,很多买家会在论坛或群里揭露骗子,但很少有人会报警——他们都知道这是一种非法行为,购买保护动物也是一种犯罪,这也是骗子上当的原因之一在业界如此受欢迎。一。

应对:刑事打击+公益诉讼

海宁市检察院在审查起诉该系列案件时发现,50余名犯罪嫌疑人中,11名犯罪嫌疑人犯罪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其余未取得驯化、繁殖许可证,擅自购买、繁殖。饲养野生动物的犯罪嫌疑人因情节较轻等问题相对不被起诉或公安机关撤案,有关行政执法部门未对其给予行政处罚。

“虽然不构成刑事犯罪,但仍然需要行为人付出高昂的违法成本,也有必要向社会警示,推动此类问题的深入治理。”张小平告诉记者,对李某等11人提起公诉后,从去年10月开始,该院公益诉讼部检察官充分运用公益诉讼调查核实职权,通过现场检查并在案卷审查中,没有讨论对未追究刑事责任者进行行政处罚的可行性和合法性。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进行研究沟通。最后,根据法律规定,海宁市检察院于2019年12月至2020年1月向海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提出了14份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认为海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作为野生动物监管部门却失职。要明确疫情防控期间野生动物保护和监管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我们敦促他们对上述未依法追究责任的人员给予行政处罚,加大野生动物监管力度。加强动物保护监督执法。

海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收到检察建议后高度重视。根据建议具体内​​容,结合全市COVID-19疫情防控形势,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野生动物保护集中整顿活动,对野生动物保护状况进行全面排查。督查,印发《关于加强陆生野生动物监管的紧急通知》,全面加强省级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点疫情监测控制,关闭全市花鸟市场。截至2月14日,该局已对7名尚未追究刑事责任的违法行为人处以3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和没收收购野生动物的行政处罚。

“省人民法院将此案列为监督案件后,我们将进一步加强监督,督促有关部门依法管理、严格执法,共同营造全社会保护野生动物的良好氛围。 ”,张小平说。

案后声明

浙江省海宁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李斌

野生动物是国家重要的自然资源。保护野生动物,也就保护了人类自身的生态环境和健康生活。滥捕滥食野生动物,不仅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破坏生态环境,还给人类带来健康风险,构成重大公共卫生安全风险。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依然十分严峻。检察机关要依法严厉打击各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坚决阻断可能来自野生动物的疫情源头和传播途径。在此背景下,海宁市检察院办理的案件无论从犯罪集团、主观恶意、案件影响等方面都具有代表性。按照“办一案、教育他人”的思路,我们在依法对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刑事打击活动中,充分发挥我们的作用。履行公益诉讼检察职能,最大限度维护社会公共利益。

海宁市检察院、海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建立行政违法、公益损害线索双向移送协作机制,保障疫情防控。健全信息共享、线索传递、联席会议等制度,多部门联合分析总结涉及野生动物案件的规律特点,形成保护野生动物的合力。下一步,海宁市检察院将充分发挥法律监督作用,从严从快查办涉及野生动物的案件,探索野生动物保护领域公益诉讼,及时督促监管部门严格按照规定履行职责。有法可依,从源头上减少可能的病原体。宣传、检察协助,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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