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朋友圈晒宠物照,竟然惹上大麻烦!
家里养可爱的宠物可以增添不少乐趣,但一位在台州租房子的女士却痛心疾首。仅仅因为她在高调的社交圈里发布了自己的“宠物”,警察就找上门了。原来,她花高价买来的“宠物”居然是国家保护动物,也引发了一起非法贩卖野生动物案件被金华警方立案侦查。
近日,临海市公安局古城派出所成功破获一起非法出售、运输、收购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件。目前,12名涉案犯罪嫌疑人已被抓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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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万多元买的“宠物”
朋友圈暴露的大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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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8月初,古城派出所接到群众举报,称有人在家中饲养疑似国家重点保护猕猴作为宠物,并在微信朋友圈发布多条视频和照片。
从视频来看,一只猴子穿着非常时尚,还被宠物皮带牵着。它非常听话,可以按照指令进行各种动作。
警方进一步调查后发现,晒太阳的猴子的主人是在本市租房的四川人王女士。民警前来询问时,王女士承认是自己提出的。但让大家惊讶的是,她还拿出了《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驯养繁育许可证》,并声称“我有证,可以养猴子”。
面对王女士的辩解,警方调查后发现,该证明是假的。
“怎么可能是假的?这张证件是我和猴子一起买的,花了五千块钱,算上买猴子的钱,一共花了一万六千块钱。”得知证书是假的后,王女士有些惊讶,并向警方报案。坦白说,我平时很喜欢养小动物,家里已经养了一只宠物狗。两年前,我在宠物店看到一只可爱的小猴子,非常可爱。我得知可以买一个,所以我就买了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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宠物店老板试图通过偶然出售商品来赚取巨额利润
几经转手,价格涨了五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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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进一步侦查,临海警方顺着线索,找到了在临海开宠物店的两名犯罪嫌疑人吴某、张某。
据吴某、张某交代,2017年初,一辆无牌面包车开至吴某宠物店门口。两人下了车,把七只从云南运来的野生猴子卖给吴某,问他要不要。 。考虑到这门生意利润不错,吴某就抓住了机会,以每只2000元的价格将7只猴子全部买下。
为了尽快出售,吴某不仅在朋友圈发布了销售信息,还找人代理出售。经营宠物店的张某看到后,想起一位顾客对养猴子感兴趣,便向吴某询问价格。最终,张某花了7000元从吴某手中购买了一台,并以11000元的价格转手出售。
为了将猴子卖个好价钱,赚取更多暴利,宠物店老板特意将猴子打扮成家养宠物的样子,并在网络社交平台上发布短视频来吸引顾客并招募销售代理。同时,为了让顾客买得放心,他们还出售《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驯养繁育许可证》,并谎称来自权威部门,但实际上买的是假证书。售价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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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宠物猴”是国家一级保护动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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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鉴定,王女士饲养的“宠物猴”是国家一级保护动物海豚尾猴。专家表示,猪尾猴是适应性强、易于驯化和繁殖、生理上与人类接近的猕猴。它们分布在阿富汗、巴基斯坦、印度北部和中国南部的广大地区。
“非法收购、销售野生动物是违法犯罪行为。”办案民警李凌波表示,经初步调查,吴某被捕时,已非法出售猕猴7只,目前已追回5只。
目前,临海警方、金华警方已抓获非法收购、运输、贩卖猕猴的犯罪嫌疑人12名。已找到的5只猕猴中,一只为国家一级保护动物海豚尾猴,将由临海警方处理,其余为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短尾猴,并交由金华警方处理。目前,剩余两只猕猴仍在追踪中。
9月15日,临海警方将海豚尾猴送往台州湾野生动物园。经专业饲养员检查,猪尾猴脖子上的铁链已被拆除。目前,这只豚鼠正在接受隔离观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