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藏线狼群 散文 | 王族:判断者说

日期: 2024-04-02 09:05:42|浏览: 84|编号: 41485

友情提醒:信息内容由网友发布,请自鉴内容实用性。

新藏线狼群 散文 | 王族:判断者说

带回家的歌

【说法】

曾在新疆听到一个说法:如果你不懂得一件事情,就在心里把它想一万遍;如果你记不住一个地方,就用双脚把它走一千遍;如果你记不住一件事情,就在嘴上把它唱一百遍。把一个地方唱一百遍后,自然就记住了,可见人们深知唱歌的重要性。

人们常说新疆是歌舞之乡,出生在新疆的小孩会走路就会骑马,会说话就会唱歌。有人说那是因为有唱歌的好环境,自小耳濡目染便就会唱了,但又有人说那是会唱歌的父母给的,长在骨头里,到了一定的时候自然会冒出来。相比较而言,人们认为后一种说法更有意思。有意思便也就有了存在的理由,人们多少年便一直这么唱下来,亦活下来。

新疆人因为喜欢唱歌,所以歌声随处可见,但唱歌从来都有高雅严肃和随心所欲之分,如果态度严肃,则必然会变得高雅。像《玛纳斯》《十二木卡姆》《江格尔》这样的经典,一则是民族史诗,多有唱几天几夜都不停止的场景,一般人是唱不了的;二则这些经典都是高境界词典,没有吃数十年与之相关的民族的饭,没有喝几十年他们一直喝的水,或者说没有像他们那样活数十年的人,断然是唱不了的。

当然也有一些随意哼唱,从形式到内容都比较通俗的歌,是人们的体闲之需,在葡萄架下或院子里吃完饭喝完酒,唱者图个快乐,听者图个放松,日子也就过得有滋有味。

有一年中央电视台举办一个音乐大奖赛,新疆的木卡姆演员以《十二木卡姆》参赛,音乐一起,演员们先是敲起手鼓,双眼做微眯之状,但等到过门一过,他们唱出的第一句便无比震撼,让电视机前的我如若置身于电闪雷鸣之中。我觉得他们不是在唱,而是在呐喊,是内心的力量喷涌而出,在喉间化做最为激荡的声音,然后飞向这个世界。也许有人会觉得那样吼唱会很累,其实不然,激流般的词曲只有配上极富豪情的嗓子,唱出才舒服。那一刻我盯着电视画面浑身颤抖,终于知道了什么是音乐的力量。

之后便注意起少数民族民歌,不久听到一首哈萨克族民歌,当时是一位女士唱的,她一边唱一边用双眸传情,像是正在辩解什么。虽然我不懂哈语,但其旋律之美和冲击力之雄浑仍让我怦然心动,心中猜测那为民歌一定有丰富的内容。后委托朋友把歌词翻译过来,一看便喜欢上了那首不哲理,不教化,不深沉,但却极度真实,且有几分幽默的《我不敢》。其歌词如下:“我不敢行走悬崖,我害怕它突然塌垮;我不敢喝河里的水,我害怕里面有泥巴;我不敢和你们交朋友,我害怕在我最困难的时候,你们会牵走我的马。”歌中的人也许会给人胆小的感觉,但相比被人为拔高的高大上者,这样的人在现实中不是更真实,更容易让人同情,亦更能映照出隐藏在内心的自己吗?

用通俗的话说,歌声是美好的,正因为其美好,人们都会习惯性地去学唱,但经常会出现这样一种情况,唱着唱着便会下意识地篡改,将歌词改为自己喜欢的内容,让其生活化和世俗化,满足内心的某些需求。比如很多人都会唱的新疆民歌《送你一枝玫瑰花》,本来是一首真实诚恳的歌,其歌词也很美:“你送我一枝玫瑰花,我要诚恳地谢谢你,哪怕你长得不那么美丽,我也真心喜欢你。”但这首歌却被改了歌词,据说在户外“驴友”中广为流传。我问会被改成什么样子呢,还有怎样的内容能比原歌词让人感动呢?听过者也许不方便说,一笑并不告诉我。

后来我在酒桌上听到了被篡改后的版本:“一个婆娘美如花,一个老汉看上了她,他们两个一起到公社去登记,公社书记批评了一下(ha),你们两个年纪大,还要结婚生娃娃,全国人民都像你们这样,怎么实现四个现代化。老汉婆娘回到家,煤油灯下学习婚姻法,既然人家不容许咱们这样,咱们两个就算球了吧。”如果逗乐,唱这个版本会出效果,但唱着唱着就会觉得不对劲,它没有《送你一枝玫瑰花》那样有内涵,唱过哈哈一笑也就完了。篡改本身是不严肃的事,但因为它迎合了消遣趣味,所以广为流传。不好意思的是,我也曾唱过这个篡改的版本,现在写下这篇文章,我告诫自己一定三缄其口,绝不再唱。

有很多人按照自己的理解对音乐发言,这一“发言”便坏事了,什么情呀,境呀,表达呀,倾诉呀,聆听呀都来了,一首歌便有了很多种说法,人们温文尔雅地说自己是在剖析和解构,其结果和说法却变得不知所云。比如一只饥饿的红嘴鸦被人诱惑,冒险去吃陷阱里的粮食,被人抓住后发出一连串撕心裂肺的痛叫。红嘴鸦虽为乌鸦,但却姿态优雅,神情妩媚,其颜值在鸦类中可谓是最高。当时,那只红嘴鸦的叫声犹如人掉入万丈深渊时的绝命一嚎,听得周围的人都一脸骇然。它叫了一会儿后停了,人们以为它已经屈服,不料它突然抬头望了一眼天,继而垂下头在顷刻间毙命。这是一个悲剧,那么多人眼睁睁地看着它死了,不,是那么多人故意弄死了它,但所有人都无动于衷,没有谁伸手挽救它的生命。不仅如此,人们在事后的说法更是让人惊讶,他们说那只红嘴鸦心烈,在最后唱出了内心的不屈,但终因挣不脱人的双手把自己气死了;它在最后发出的是凛冽的绝唱,它决绝而死的刚烈,是鸟类的英雄气度。一位牧民听到这样的说法后问人们,它会说话吗,它给你说它生气得不行,把自己气死了吗?它明明饿得只剩下最后一口气了,被人那样折腾,在最后叫了一声就死了!

另一件事是更好的例证,一位老人背靠胡杨树弹着乐器在唱歌,唱着唱着便泪流满面,继而泣不成声无法再唱下去。有一个诗会的诗人们看见了他,加之又在前一天听了《十二木卡姆》中的爱情片断,便说老人想起了自己失恋的爱情,而且因为太爱当年的恋人,忍不住哭了。但几天后得出的结果却让诗人们傻眼了,原来那位老人唱的是对神的赞颂之歌,歌词大意为:我无法接近神,所以我在原地停留,但我知道神在天空中看着我。一位很少说话的诗人这时低声朗诵了《突厥语大词典》中的两句话:你看着我,就是治疗我。诗人们都不说话了。

神曾被很多诗人写进诗中,但为什么诗人们在一位老人的歌声中,却对神没有感觉呢?

【事实】

好几天,都听大家不停地说起巴哈台唱歌的事。索伦格感叹说,他哪里是在唱歌,嘴一张,简直就是用刀子扎人的心嘛,弄得人的眼泪止不住往下掉……细问之下才知道,巴哈台就唱那样一首歌,而且整首歌只有一句歌词,大意为母亲站在蒙古包前呼唤着儿子归来。他一遍又一遍重复着唱,但每一遍的音调都不一样,歌声因此便有了不同的效果。我揣摩不出那样会唱出一首什么样的歌,于是便期待能早日听到。当然,最迫切的心情还是想见到巴哈台,我想看看他是怎样一个“弄得人的眼泪止不住往下掉”的人。

去他家的路上,又间接听到了他的来历。巴哈台是蒙古族,祖上曾迁移过很多地方,属于典型的游牧者。蒙古族善唱,我曾听过一次蒙古歌,是在一次酒宴上,几位蒙古族少女边唱边敬酒。下午到达那个地方时,实际上已经喝了下马酒,看着大家那般豪饮,心想如此这般得多少酒才够,那样想着,一扭头就看见院子一角的酒瓶堆积如山,当时少女们刚好将酒敬到我跟前,我喝下一碗后感到心里有一股火立刻腾起,脸也烧了起来。很快,大家趁着酒兴唱了起来。少女们重复着那几句歌词,大意是山美水美酒更美,歌声迎接远方来的客人,请为草原留下你的心,等等。她们的歌声类似于天籁,让我觉得自己像是被什么牵引着,正走向无比宽阔的地方。之后便迷恋上了腾格尔的歌,其中有一首《天堂》,每听必重复放好几遍,到最后便犹如人们喝奶茶必喝透、喝足那样,心里充斥有瓷实厚重之感。通常情况下,天堂是人们臆想出的至高和至美的虚幻建筑,是人的精神寄托,而在腾格尔的内心,天堂大概是一种空旷,是更一种自由的行走。值得一提的是,继腾格尔之后,我又遇到了一次真正的倾听,是李娜的《青藏高原》。我已在另一篇文章中写过李娜,但我仍固执地认为,李娜一定听过狼在深夜里的叫声,否则不会把歌唱得那样有痛感。

想着有关听歌的事情,跨下的马却跑得很快,我们一群人按捺不住急迫似的到了巴哈台的家门口,他听说来了客人,从一群羊后面突然冒了出来,惶恐地注视着大家,有些难以适应这样的场面。从表面上看,巴哈台无疑是一个普通的牧民,而且还掩饰不住双眼中的羞涩,似乎总是想躲到一边去。一番介绍后,他仍羞涩地看着我们,但眼中却闪动出急切的神情,似乎想知道我们的来意。进入屋内,巴哈台并不招呼大家,好像他的家就是大家的家,爱坐爱站随每个人的意。

但他却很快给大家弄好了奶茶,并一一倒入每人的碗里。这个穿着破旧,表情木讷,甚至有些羞涩的牧民,一直不和大家说话,但递茶时却用诚恳的目光望着你。起初我以为那是一种诚恳,但很快发现他的这种目光其实是一种傲气,一种只属于他这种人的傲气。我喜欢上了他,看着他便想起山上的石头和树,他身上有它们的沉静和坚毅。他妻子在另一个屋子里给我们做饭,不时向巴哈台张望一眼,始终不说话,但就在我们说话的间隙,她很快做好了饭,和巴哈台一起招呼大家吃饭。巴哈台妻子的手艺不错,拉条子(拌面)做得很劲道,大家吃得喜形于色,巴哈台好像也终于放松了,在一旁不停地说着,好好吃,好好吃,你们多吃一点。看得出来,他看着我们吃饭便高兴。

吃完饭,喝毕茶,没有任何开场白,巴哈台唱起了那首歌。听到第四句,我就坐不住了,巴哈台唱的歌和我听过的哈萨克斯坦的《一句歌》如出一辙——把一句歌词反复地唱,只是在音调上变化,但厉害的地方就在这里,正是音调的变化表达出了不同倾诉。我不懂蒙语,问过之后才知道,歌词的意思是儿子出去好多天没有回来,母亲站在蒙古包前苦苦等待,唱歌呼唤着儿子:回来吧,儿子。这首歌只有一句歌词,但是经过歌唱者音调的变化,表现出了等、望、急、悲、痛、忧、想、思、恨、呼、哭、忍、盼、寻等具体的场景,让简单的一句歌词,唱出了母亲等儿子不归的种种感情,表现出母亲不同的心理,具有了不同的感情渲染。巴哈台用歌声不停地变化着“母亲”的心思,随着他的歌声,我感觉自己似乎被牵引着走出了屋,像那位母亲一样在向远处眺望。被歌曲征服是一件多么幸福的事情,在如此偏僻之地,歌声在耳际萦绕,便感觉空气中弥漫出一种浓浓的味道,像是飘向了远处,又像是在原地紧紧拥抱着你。

现在写到这里,我已经无法向读者再细致描述巴哈台的歌声。我想试着写出我的感受,假如有一天读过此文的朋友听到了这样的歌声,你一定会产生和我同样的感受。我当时从巴哈台的歌声中听出的真实感受很多,这里仅举四例。

想念。母亲站在蒙古包前,久久地向远处眺望。太阳已经下山,儿子该回来了,但草原上一直没有他的身影。天色慢慢转暗,大风把蒙古包吹打出了声响。母亲仍伫立在原地,她坚信儿子正在翻越最后一座山冈。

眺望。夕阳慢慢转暗,母亲望着最后一抹夕光。突然,那抹夕光浮动起来,犹如一群正在奔跑的羊群。母亲紧张地屏住了呼吸,紧盯着那个地方,过了一会儿,夕阳落下,那抹夕光快速消失,一切都归复平静,泪水已挂在母亲的脸上。

呼喊。母亲终于放声喊叫儿子的名字。大风吹乱她的头发,她一边用手指捋着头发,一边仍在喊叫。风越刮越大,她的喊声一直持续着,似乎大风要把她的儿子刮走,而她的喊声就是紧紧拽着他的一双大手。后来下起了雪,她的呼喊声在落雪中终于渐渐平息。

等待。母亲背靠蒙古包,坐在地上等待儿子。蒙古包的门半掩着,只要一看见儿子,她就会把门打开,里面有正在燃烧的炉火和铺好的床被。母亲的身边放着一件皮袄,是儿子这次出去之后,她给他新做的。

这篇文章写到这里应该结束,但是因为巴哈台与我们告别时的神情,我在这里再写几句。我没有想到,他唱完之后又恢复了木讷和羞涩的神情。我们与他交谈,他客气了两句便不再说话,临走时大家合影,他死活不坐中间,用朋友的话说,“他像被钉子钉了一般,只站在边上。”照片洗出来一看,他一脸无可奈何。为什么会这样呢?是现实生活和他唱歌时的感受有很远的距离吗?这之后我经常想起巴哈台复杂的表情,直到在一次大风雪中,我才突然理解了巴哈台。那次的大风突然从天而降,一瞬间就让大地变得模糊起来,我想起巴哈台的歌声就有大风雪的这种气势。巴哈台缺少使自己迷失的大风雪,我们每个人都缺!我想套用高尔基《海燕》中的语言模式:让大风雪来得更凶猛一些,让儿子回家的路更缓慢一些吧!这样,母亲的爱才能永存。而母亲的爱,早已被人们总结成了谚语:比火更温暖的,是母亲的眼睛。

从巴哈台家出来后,大家又说起巴哈台唱歌的一件事。一次,他和村里人赶着马去沙漠中驮运东西,在中途遇到沙尘暴。新疆人谈沙尘暴色变,说到最厉害的沙尘暴便免不了会提发生在托克逊的一次惨剧。当时一列火车不巧正经过那里,沙尘暴顷刻间呼啸而来,把火车掀翻的脱离了铁轨。一位牧羊人亦不巧刚好在那一带,他的羊也被沙尘暴卷走,直至事后他才看见羊贴在车厢上。他痛苦地叫了一声,他妈的沙尘暴,把我的羊变成了相片。沙尘暴虽然可怕,但也不是没有防止的办法,经验丰富的人发现沙尘暴要刮起时,便赶紧在地上挖一个坑,头朝里屁股朝外,可防止被沙尘暴呛坏,也有用马和骆驼给人挡沙尘暴的。人们长时间经遇沙尘暴,已养成了与其拚斗的习惯,而这些习惯要从平时的细小事情上做,比如在沙漠中吃完西瓜,将瓜皮反扣在地使其保持一定的水份,可为被困的人或鸟儿解燃眉之急。巴哈台那次遇到的沙尘暴不大也不小,别人都躲进了树林或石头后面,实在没地方躲的人便双手抱头,挨着时间等沙尘暴过去。但巴哈台却并不躲避,而是牵着马径直向前走去。有人想拦住地,但那人阻拦的声音很快便被沙尘暴淹没,连他自己都惊恐如果再多叫两声便会没命。很快,呼啸的沙尘暴中传来了巴哈巴的歌声,原来他边走边唱歌,似乎歌声可以抵御沙尘暴,亦可以让他走得更远。所有人都惊呆了,但沙尘暴刮得正紧,谁也无暇欣赏他的歌声。那场沙尘暴刮了一个多小时后才停,阳光重新普照,安静下来的沙漠像是什么也没有发生。沙漠就是那样,被大风刮起的沙子飞向别处,而别处的沙子又飞向此地,所以沙漠从来都是一幅安静从容的样子。人们赶紧寻找巴哈台,此时的他早已停止唱歌,一人一马已走出很远。

后来,大家又说起巴哈台母亲的故事,一位母亲的形象便在大家的讲述中变得清晰了起来。巴哈台的母亲小时候跟着爷爷在草原上放羊,她爱唱歌,看着草原上的羊群,心里就会产生歌唱的冲动,于是她就开口唱了起来,爷爷听着她的歌声舒心地笑,羊群则把嘴深深地伸进了草丛中。一天,有几只乌鸦听到她的歌声飞来,围绕着唱歌的她盘旋,过了一会儿,便向着一条小河飞过去,落入水中扑棱着翅膀洗自己的羽毛。河水被它们激起了浪花,她继续唱着歌,并没有在意乌鸦的举动,但不久她便十分惊异地发现,乌鸦扑打着水的节奏完全和着自己的歌声,乌鸦似乎随着她的歌声在洗它们的羽毛。她惊叹乌鸦也是爱美的,刚在心里那样感叹,便不由自主地停住了歌声。歌声一停,乌鸦僵在了那里,她的歌声像是它们身体里的筋骨,被突然抽走后便一动也不能动。少顷后乌鸦好像才反应过来,绕着她盘旋几圈后鸣叫着飞走。回到村里,她告诉人们,乌鸦会听歌,但人们都不相信,认为她胡说。她不和人们争论,以后再去那条小河边时,她仍唱那天唱过的歌,虽然乌鸦们却再也没有飞来,但她一直坚信乌鸦会听歌。

她唱着歌长大后,像所有适龄的姑娘一样嫁了人,身为一家主妇,她不再去放羊,但她喜欢唱歌的性格却一直没有改变,忙着家务,她会随口把心里想说的话唱出来。只有唱歌的时候,她才觉得幸福,好像又回到了少女时代,脚下是碧绿的草原,头顶是蓝蓝的天。

我们在巴哈台家没有看到他的母亲,一问之后才知道,她在前几天去世了。听到这个消息,猛然间感到有一股郁闷的东西堵在了心头,直至晚上回到县城才好受了一些。我满心遗憾打听她的事情,得到的确切消息是:前几天巴哈台生病,她又去放了一次羊。她把羊群赶到山坡上,坐在一块石头上眺望远方。当她发现自己看不清远处到底有几座山时,才知道自己的眼睛花了,她从内心感叹,老了。中午,羊群吃草到了山顶,山顶上的草很好,羊一直都把头低下吃着。突然,正在专心吃草的羊群发出惊恐的叫声,她扭头一看,有几只狼已经逼到了羊跟前,正与羊对峙着,随时准备进攻。羊群已经慌乱,东张西望惊恐地叫着。狼紧盯着羊前蹲后立,已做好进攻的姿势。她尽管已经双眼昏花,但还是看清了眼前的局势。怎么办?自己年老体衰,根本不是狼的对手。一着急,她突然开口唱了起来。她的歌声几乎是不假思索的,嘴一张就唱了出来。狼和羊都被她的歌声吸引,扭过头一起看着她。她不停地唱着,一会儿看看狼,一会儿又看看羊。

狼在她的注视下,似乎忘了要扑向羊撕咬一番。慢慢地,羊发出轻柔的咩咩声,狼眼里的凶光也悄悄退去。她继续唱着,她不知道歌声是否能改教今天的遭遇,但她就那样唱着歌,似乎已忘记周围的一切,她甚至想起了那次乌鸦洗澡的情景。过了一会儿,狼站起来,发出几声轻柔的叫声走了。羊群一起拥过来蹭她的腿,她停住歌声,这才意识到了什么。少顷,泪水止不住从她双眼中冲涌而出。

几天后,她去世了。

最后一次唱歌,成为她一生中的绝唱。

高处的泪珠

【说法】

重复一下在另一文章中曾写过的一句话:新疆和西藏正被越来越多的风情文字误导和遮蔽,以至于让人们很容易从风情上去认识这两个地方,并沉迷于风情复风情的欣赏之中。

我在新疆生活近三十年,散文基本上都是在写新疆,因为新疆地域的一致性,所以我的文字,乃至我的生活都明显带有地域色彩。但我认为关注地域是一件危险的事情,新疆和西藏的地域都太过于表象,文化色彩太过于浓郁,你一脚踏入这两个地方,心灵很容易随着眼睛在瞬间被掠夺,沉浸于应接不暇的欣赏之中。当你欣赏完之后,这两个地方仍然以浓郁、隔阂和陌生拒你于千里之外,让你感到绝望。所以当一个作家进入地域,再从地域脱出之后,地域才会变得宽泛,这时候的地域可以是文化,也可以是人自身,而作家的文字,有可能就是地域的延伸或再生。

有一件事是一个很好的说明,很多新疆人都被内地朋友在电话中这样询问:你们乌鲁木齐有草原吗,你们是不是住帐篷,是不是骑马上班?电话这边不好解释,便说你来了就知道了。内地朋友下飞机后进入乌鲁木齐市区,一边走一边感叹,不像边疆嘛,与任何一个省会城市没什么两样。但他们从乌鲁木齐出发,不论是去南疆还是北疆,一趟下来便都忍不住啧啧称赞,太大了,一天几百公里,才从一个县到另一个县,路程上除了沙漠就是沙漠,除了雪山就是雪山,有好多次都准备原路返回了,但一想到这么远来了,总得看点什么,所以就坚持走下去了。新疆的朋友说,幸亏你坚持下来了,不然就真的白来了,一天从一个县到另一个县走几百公里,才能看到一些风景,这就是新疆状态。

新疆大,大得超出了所有人的想象,于是便有人在“大”字上做文章,比如新疆有阿尔泰山、天山和昆仑山三座大山,有准噶尔盆地、吐鲁番盆地两个盆地,于是便有了新疆是“三山夹两盆”的说法,甚至有人拆字解意,说“疆”字的右半部是三山夹两盆的最好例证,三个“一”代表三座山,两个“田”代表两个盆地。这样的总结方法比较容易让人记住,更能成为导游的导游词。于是有人说,“疆”字是上帝专门为新疆造的,不然怎么与“三山夹两盆”那么相符呢?有人又说,这只是地形与拆字解意的一种巧合而已。你不知道,“新疆”二字在清朝曾用于云南呢!如果云南现在还用“新疆”二字,那我们又怎能从一个“疆”字上拆字解意出“三山夹两盆”呢?

有人去喀什的巷子里走了一趟,回来后说,喀什的巷子里铺有两种砖,六角形和四角形的。铺六角形砖的人有情调,而且富有,铺四角形砖的人可能不如铺六角形砖的人富裕,所以就选用了那种常见的四角砖。旁边坐了一位通晓民俗的人,他实在忍不住便说,你不知道就别胡扯了,铺六角形砖是告诉此巷子畅通,可一直走下去,而铺四角形砖是告诉人们此路不通,走不了几步便是死角,不信你去试试,在那像迷宫一样的巷子里困你一天也走不出来。

至于西藏,就更容易让人误解。有人去一座寺庙,见喇嘛们两两相对,手舞足蹈、神采飞扬地在谈论着什么。他后来给人讲起自己的经历时,说那个寺庙里的喇嘛很注意健身,念一段经后便要到院子里锻炼身体。这只是他的猜测,但却完全猜错了,喇嘛们两两相对,手舞足蹈,实际上是在辩经。

关于西藏,总是有很多看见和看不见。先说看不见的故事。这个故事是作家闫振中先生给我讲的,与神湖玛旁雍措有关。他说,他在西藏生活了近四十年,只知道西藏民间有“泥擦擦”(用模具刻制的小泥佛,多置于佛塔中)。直到有一年四月,他去神湖玛旁雍措转湖,才知道除了“泥擦擦”外,还有一种“水擦擦”。西藏历来有“马年转冈仁波钦、猴年转杂日山、羊年转玛旁雍措”的说法。他去的那一年是羊年,正好是十二年一次的转玛旁雍措的年份。在这一年中,玛旁雍措湖中的所有洗浴门都将打开,朝圣者绕湖转一圈,便可洗去所有罪孽,免受轮回之苦。这一年的玛旁雍措也格外美丽,蓝天白云融于万顷碧波,不时闪出神秘的波光。在转湖途中,闫振中看到了这样一个情景:有两位藏族女僧人俯身在湖边不停地用“泥擦擦”模具在湖面上小心翼翼地一上一下地来回移动着,当模具轻触水面时马上提起,然后又按下去,与我们平时盖印章的动作颇为相似。她们就那样神情专注地重复着那个动作,一两个小时都没有停止。闫振中看得既入迷又惊奇,忙问她们这是在做什么,其中一位较年长的女僧人说,我们在印“水擦擦”,你难道没有看见整个玛旁雍措都漂满了成千上万个佛像吗?闫振中定睛观察湖面,可眼前除了一顷碧波还是一顷碧波,并没有一个佛像。另一位年轻女僧人对他莞尔一笑说,你是凡人之眼,心中无佛,怎么可能看见湖中有佛呢?说完又俯下身在湖边专心刻印“水擦擦”。

再说看不见的故事。这个故事是一位藏族女诗人讲的,与布达拉宫有关。有一年布达拉宫展佛,她前去观看。这个活动已经有四十年没有举行了,因此是一次盛会,拉萨所有能看见布达拉宫的地方都站满了人,渴望能一睹展佛过程。这位藏族女诗人在人群中发现了几位个子矮小的藏族人,他们站立的地方看不到佛,但他们却并不像其他人那样向前拥挤和眺望,他们只是面朝展佛的方向,一脸平静的神色。过了一会儿展佛开始了,人群将矮小的他们淹没,但他们面朝展佛的方向已满脸泪水。藏族女诗人突然顿悟,他们在心里看见了佛。

不用再举例了,有多少人,跑了很远的路去看世界,到最后离开时,心里却装下了一个错误,有的错误甚至永远都不能被纠正过来。

【事实】

藏北阿里在最初对我的影响,是三件事。我将其中两件视为阿里对我的感召,将另一件视为阿里对我的赐予。

第一件事是感召。一位朝圣者和母亲从家乡出发去朝拜神山冈仁波钦。一路上,他将双手举至鼻尖、额头,身体前扑,五体投地,三步一身磕长头。一次结束,下一次仍将重复这一固定动作,始终如一地穿越千山万水。苦难的肉身之中深藏的是坚定的信念,他一路坚持无我的追求,肉身上被磨去的仅为一层层黝黑粗糙的皮肤,而匍匐,长拜,祈祷……始终不曾改变。母亲是他强有力的后援,在他每天前行的不远处给他做好晚饭,煮好热茶,等着他那双特制的叩拜木板远远地传来摩擦之声。他用毕茶饭,依靠着母亲进入甜蜜的梦乡。第二天的太阳升起,他又将双手举至鼻尖、额头,身体前扑,五体投地……开始三步一身磕长头。后来,他病倒在了朝圣路上,母亲抱着他流泪,他似乎连睁开眼睛的力气也没有了。这时候,不远处的寺庙里传来钟声和喇嘛的念经声,神奇的事情在那一刻发生了,他像是突然获得了无穷的力量,爬起来又开始将双手举至鼻尖、额头,身体前扑,五体投地……开始三步一身磕长头。

第二件事仍为感召。在一个寺庙中,因为心怀虔诚,我想买一些酥油添加到燃着的酥油灯中去,当地朋友马上用手势制止了我,他认为我的想法不妥,添加到酥油灯里的酥油并非买的,而是朝圣者上路时从家里带来的。除了酥油,他们还随身携带大量现金,那是他们全家辛苦放牧牛羊挣来的钱,用厚实的腰带紧紧包裹,然后缠绕在腰部一直带到了寺里。一路上无论多么艰难,他们都不会动用那些钱。等走到这个寺里,将所有的朝圣之事做完后,便将那些钱供奉于佛像之前,然后心满意足地返回老家。从此,他们哪怕生病挨饿或遭受其他苦难,都会了无遗憾,他们觉得将所有的钱供奉于佛,已完成了最神圣的夙愿。我在一个殿堂里看见一群朝圣者手提从家里带来的酥油,在佛像前的神龛台前,神情严肃地将酥油慢慢添加到了长明灯里,然后磕头,念六字真经。我突然明白,因为长明灯里添加了他们从家里带来的酥油,所以他们回去之后,内心便有了属于自己的长明灯。

第三件事是赐予。太阳快落山的时候,我们的车子正赶往多玛,由于地形开阔,前面的两座雪山便展示出全貌。我看见夕光泛出一层浓烈的色彩,两座雪山被辉映其中,似乎变成了两件正被夕阳完成着的艺术品。后来,夕阳落下去了,两座雪山复又呈现出原貌——褐色山体,晶莹的积雪,以及几条若隐若现的线条,都是我多次看到过的景象。车子转过一个弯,我的视线发生变化。突然,我无比惊讶地看见两座雪山变得像两尊隐隐约约的佛,正站立于天地之间,俯视着我们驰近的车子。我觉得自己并没有出现幻觉,因为那一刻的雪山真是太像佛了,其顶部俨然是佛的头部,而且还有清晰的面容,而中下部又活脱脱的是佛的身躯。但我并不只为两座雪山酷似两尊佛而惊奇,我感觉有一种神秘在迅速蔓延,以至于让我的整个身心都被裹了进去……行进到那两座雪山下遇到的一幕,再次让我惊讶。有一群朝圣者正在向那两座雪山磕头,一问才知道他们在刚才也看见那两座雪山在一瞬间变得像两尊佛。他们证实了我的目睹,那一刻我觉得无比幸福。

不仅仅只有人是如此肃穆,就连藏北的动物似乎也有灵异的心灵,多现出它们向往神圣的行为。当我看到动物也像一步一叩首的朝圣者一样,便被它们感动,并无比欣喜地认定我看到了藏北最神奇的一幕。是在日土县的班公湖边,几只鹰在山坡上缓慢爬动着,稍不注意,便以为它们趴在那儿纹丝不动。我第一次见到在地上爬行的鹰,心里有些好奇,便尾随在它们后面想看个仔细。首先进入我眼帘的是它们爬过的地方,有一条被它们双翅上流下的水沾湿的痕迹。回头一看,这条湿痕是从班公湖边一直延伸过来的,在晨光里像一条明净的丝带。我想,鹰可能在掠过湖面时双翅沾水了,所以从湖中出来后,身上的水便弄湿了爬过的地方。常年在喀喇昆仑山上生存的人有一句调侃的谚语:死人沟里睡过觉,班公湖里洗过澡。这是他们的炫耀,高原七月飞雪,湖水一夜间便可结冰,人若是敢下湖去洗澡,恐怕便不能再爬上岸来。

班公湖是个奇迹,在海拔四五千米的高原上,粗糙的山峰环绕起伏,而一个幽蓝的湖泊就在山峰中间安然偃卧。这个湖看上去很美,太阳升起时,湖面便扩散和聚拢着片片刺目的光亮,人尚未走近便被这片光亮裹住,会有眩晕之感。

当时,那几只鹰正在往一座山的顶部爬行。平时,鹰都是在蓝天中展翅飞翔,其速度之快,像尖利的刀剑一样倏然刺入远方。人不可能接近鹰,所以鹰的具体生活是神秘的。据说,西藏的鹰来自雅鲁藏布江大峡谷,它们大多在那里出生并长大,然后向远处飞翔,大峡谷在它们身后渐渐模糊。它们苦苦飞翔,苦苦寻觅适于生存的地方。

我仔细看了看,发现那几只鹰的躯体很臃肿,在缓慢挪动时两只翅膀散在地上,像多余的东西。再细看,它们翅上的羽毛稀疏而又粗糙,上面淤结着厚厚的污垢。在羽毛的根部,还有褐色的粗皮在堆积,没有羽毛的地方则裸露着皮肤,像是刚被刀割开的一样。我跟在它们身后,它们已经爬了很长时间,晨光在此时已变得无比明亮,但它们的眼睛却都紧闭着,头颅也缩了回去,似乎并没有力气度过这美好的一天。

我想,它们是不是在班公湖中被浸泡了一夜,已经被冻得丧失了生存能力,所以在爬行时才显得如此艰辛。我跟在它们后面,一伸手便可将它们捉住,但我没有那样做,几只在苦难中苦苦挣扎的鹰,与不幸的人是一样的,这时候应该同情它们,而不应该伤害。一只鹰在努力向上爬行时显得很吃力,以至于爬了好几次都不能爬到那块不大的石头上去。我想伸出手推它一把,但就在那一刻我看到了它眼中的泪水。从它流着泪水的眸子里,我看见了一种苦难中的挣扎和屈辱。

山下,同行的老唐在叫我,但我不想下去,我想跟着这几只鹰再走远一点。我有几次忍不住想伸出手扶它们一把,帮它们把翅膀收回,如果可以,我宁愿帮它们把身上的脏东西洗掉,弄些吃的东西来将它们精心喂养,好让它们重新飞上蓝天,只有天空才是它们生命的家园,它们应该以飞翔的方式生存在自己的家园中。老唐等得不耐烦了,按响了车子的喇叭,鹰没有受到惊吓,也没有加快速度,仍旧无比缓慢地往山上爬着。

十余分钟后,这几只鹰终于爬上了山顶,它们慢慢靠拢,一起爬上一块平坦的石头。过了一会儿,它们慢慢开始动了——敛翅、挺颈、抬头,然后站立起来。片刻之后,它们突然一跃而起,像射出的箭一样飞了出去。它们飞走了,不,是射出去了。几只鹰在一瞬间,恍若身体内部的力量迸发了一般,把自己射了出去。太神奇了,这样的情景完全出乎我的意料,我本以为它们是在苦难中挣扎,没想到它们却是为了到达山顶才起飞。

几只鹰转瞬间已飞出去很远,在天空中,它们仍然是我们平时所见的那种样子,翅膀展开,沉稳地刺入云层,如锋利的刀剑。远处是更为宽广的天空,它们飞掠而入,班公湖和众山峰皆在它们的翅下。

这就是神遇啊!目睹了这一幕,我心满意足。下山时,我内心无比激动,看见脚边有几根鹰掉落的羽毛,便捡起紧紧抓在手中,我有一种拥握着圣物的感觉。

我终于明白,鹰哪怕历经多少苦难,也一定要从高处起飞。

说西藏说得够多了,该怎样述说西藏,或者说准确述说西藏需要怎样的方式?依稀记得有一本国外出版的画册《神山》,里面有这样一段话:“冈底斯是一面镜子,它雄伟壮丽并反射灵光。当你与它对视时,它对你的一瞥成为无限。”无比幸运,我觉得自己也在那一瞥之中。

但在西藏时间长了,总是走很远的路,看很多的山,走多了看多了,人难免审美疲劳。细想一下,至今最难忘的事情仍是发生在界山达坂上的一件事。行进在新藏线上,当汽车爬上一个山头,一块界碑突然出现在眼前。这就是界山达坂,在这里以山为界,一边是新疆,一边是西藏。从这里开始,藏北高原才彻底显示出了赤野的轮廓。西藏是世界的屋脊,而藏北又是西藏的屋脊。所以说,藏北是屋脊的屋脊。从新疆延伸而来的喀喇昆仑山,走到这里似乎已经没有力气,而界山却突兀隆起,以一种迅猛之势向西藏延伸而去。我想,名叫“新疆”的那个运动员已经跑完了历程,下面该这名叫“西藏”的队员接过接力棒开始跑了。远处,冈底斯山影影绰绰,在云雾中显露出几许雪山的轮廓。再往下,有更艰难的路程需要“西藏”这位运动员去跑完。

感到头疼和胸闷,这才想起这里是海拔 6700 米的达坂。车子在界碑前停住,大家下车后神情都有些恍惚。我们已经走出新疆,接下来如何进入西藏,每个人都不知所措。但这时界碑像是在召唤,大家的脚步虽然犹豫,但还是走到了界碑跟前。界碑是用水泥浇铸而成的,有好几处已经破损,过往的行人或牧民在界碑上绑了很多经幡,一阵风吹过,经幡便随风弥漫出几分肃穆之感。我们默默地看着界碑,觉得系在界碑上的经幡使它散发出一股神圣的气息,似乎它不是一个划界的碑,而是被用来举行过无数仪式的器具,在这里被搁置多年,至今还传递着一股圣洁的气息,浸润着人的身心。

站在界碑前,心里突然冒出一个念头——在这里,一边是新疆,另一边是西藏,似乎仅仅一脚迈过去,就从一种境界进入了另一种境界。一股又喜又忧的滋味在内心蔓延,喜的是,自己终于站在了一个有高度的地方,圣洁的感觉让我觉得正在经受一场前所未有的洗礼,似乎自己要在这里开始飞升;而忧的是,在如此一个地方,我到底该把脚步伸向哪一边?如此冥想一番,便觉得界山承受着双重的寓意和象征,而人一时却又说不清楚。

正要离去,突然飞来一群乌鸦。仔细一看,飞在前面的一只在奋力逃飞,后面的一大群紧追不舍。原来,逃奔的那只乌鸦嘴里叼着一块食物,后面的乌鸦想冲上去抢夺。一场争夺在高原上开始了。那只乌鸦不愿舍弃嘴里的食物,于是便奋力逃飞,绕着界碑躲避可恶的同类。那群乌鸦对它紧追不舍,发出的哇哇声响成一片。界碑被那只乌鸦用作掩护,而追逐的那群鸟儿又把界碑当成进攻的领地。这样的情景在界碑旁出现,让人看着看着便惊呼:乌鸦们不经意在新疆和西藏之间打转,毫无顾虑,轻松自如。于是不由得心生感慨,生命变得紧迫时,从一个地方到另一个地方,其实是很轻松的事情。

猎人之痛

【说法】

猎人是一种古老的职业,昔日的猎人们在山野间追逐动物,发挥自己的智慧与动物周旋,最终或把它们诱感进陷阱,或让它们倒在刀箭之下,不但解决了生存问题,而且让捕猎职业焕发出神圣色彩。那时候的猎人们在丛林、荒野和河流中忙碌一天,草屋前的女人和孩子远远眺望着他们,旁边的锅里炖煮着兽肉或鱼。猎人们因为远离战争和人与人之间的纷争,身上有一种浪漫色彩,他们没有忧愁和烦恼,是真正的大自然之子。

今天已很少能见到猎人,或者说,猎人已悄悄从人们的视野中消失,有关猎人的故事,也变得像传说一样遥远而神秘。

在新疆阿勒泰,我偶然间听到一个猎人和狐狸的传说,很快,我又得知很多猎人都知道那个传说,他们觉得并不足为奇,但我仍为狐狸在猎人面前散发出的虚幻之光而惊奇。那个传说不长,费不了多少笔墨便可详细记述:一位猎人每天都在山中打猎,他的箭术很好,每每都能把动物一箭射翻。但有一天却出现了意外,一只狐狸被他射中后却未毙命,拖着身上摇晃的箭逃进了山林。猎人追了一天一夜,狐狸一刻不停地逃奔,他的箭全部射完,便拔出腰间的刀子又追。最后,那只狐狸不见了影子,山林里一片漆黑,他迷路了。又过了一天一夜,他饥肠辘辘,觉得自己会被饿死。这时,那只狐狸突然出现,对他说,让我送你回家吧。求生欲望让他忘记了自己对狐狸的追杀,遂跟着狐狸踏上路途。走了两天两夜,狐狸把他带到一条大路边,告诉他从这里便可回到他的村庄,然后转身离去。他突然想起有一支箭还在狐狸身上,便想帮狐狸把箭拔下,但他看见狐狸身上空空如也,那支箭早已不知去向。看着狐狸走远,他的眼泪流了出来。

听传说一类的东西,就看你怎么听了,有时候听的热闹,有时候听的是寂寞,有时候甚至能听出传说对人心砸出的痛。也许传说对时间有复仇心理,不论传说是否出自真实事件,在有时候却会再次发生。阿勒泰的猎人们都不喜欢听这个传说,因为在这个传说中人变得弱小,狐狸变得高大,会让一直以职业为荣的他们跌入蒙羞的深渊。

我看见他们脸上有不悦的神情,便觉得谈论有关狐狸的传说颇为尴尬,便把话题转移向久远年代的传说,阿勒泰的哈萨克族有不少传说,他们甚至将一些传说转变成生活所需,比加“巴克斯”(萨满),至今仍在遇到事情时会选一块羊骨头放进火中焚烧,然后根据骨头裂纹判断出放牧的行进路线。同时,他们还通过摆放四十一粒羊粪,推算出人畜在外安全与否。我本想从他们嘴里听到一些史诗或阿肯弹唱的内容,但他们说着说着却说到一只狼和一只老鼠的故事。说是一只狼被猎人用绳子束缚,一只老鼠在深夜咬断绳子,狼得以逃脱。后来的一天那只老鼠被狼群围住,眼看无望活命,这时一只狼护在那老鼠前面,对着狼群嗥叫咆哮,少顷后狼群沉默离去。这是一个报恩的故事,是否出自真实事件,已无从查证,但在遥远偏僻的牧区,其故事内容像吹过的风,下过的雨,以及终年不化的积雪一样,有着同样的意味。讲这个故事的老人拿出他孙子的一本书说,这件事都已经被写进了书中,白纸黑字,一定感动了很多人,还有必要一定要分出是不是真事吗?这个事情,我们的老祖先早就总结出了谚语:幸福的人,白天陪着你的是眼睛,晚上陪着你的是梦境。听他那么一说,我想起前些年曾引起广泛关注的“你幸福吗”的提问,如果人们像这位老人一样自足,又何必强调“幸福”二字。

到了1993年,我因为参与新疆收缴猎枪,与新疆最后一批猎人有了接触。当时我在部队,因一部分持猎枪的牧民生存于边境线一带,故部队也派人参与,我有幸忝为其中一员。在收缴猎枪过程中,印象最深的是所有猎人都持有打猎证,他们接到上交猎枪的通知后神情恍惚,捏着打猎证的手发抖。他们舍不得上交打猎证,因为没有了打猎证就不能拥有枪,也就不再能打猎。他们中打猎时间最长的有五十多年,从十多岁开始打猎,当时的年龄已在七十开外,在这个年龄让他们停止打猎,是非常痛苦的终结。但他们已经从宣传中知道,也就是从这一年开始,有不少原先作为猎物的动物被列入保护动物范围,以后是真的不能动它们一根毫毛了。比如狼,以前打死一只狼可被奖一只羊,打死一只母狼还加一只小羊,但从这一年开始狼也被列入保护之列,哪怕狼对牛羊的侵害再大,谁也不能打死它们。据说狼对牛羊造成的侵害,由国家负责赔偿,但到底是谁管,具体赔多少钱,牧民们一无所知。

记得先前与一位猎人谈论起那个与狐狸有关的传说,他说他不相信会发生那样的事情。过了几年,我又碰到那位猎人,他说他相信会发生那样的事。我想知道原因,他却一言不发。我对那位猎人说,你变了。猎人说,不是我变了,是事情变了,以前打猎打得那么厉害,动物反而越打越多,甚至晚上听着狼在外面嗥叫是一种享受,现在虽然不打猎了,但是动物却越来越少,天一黑什么也听不见,一晚上都睡不踏实。他说他其实怀念那些动物,哪怕听听它们痛苦的嗥叫,或者看看它们愤恨猎人的眼神,但却听不到也看不到了。说完后他从口袋中摸出一支烟用打火和去点,但他的手在发抖,点了几次都没有成功。那手指在以往的岁月是扣板机的,如今便变成了这样。

事情变与不变,有多少会顺应人心?

【事实】

我无意间听到猎人别克的故事,便觉得应把他归为新疆的最后一位猎人,唯其如此,才会对猎人这一古老职业有纪念意义。别克在十三岁那年,母亲把他领到村庄里管事的老人跟前说,我们出身贫穷,这个孩子当不了巴依(富人),就让他跟着村里的打猎队学习打猎吧。

那些年肉食很少,人们便自行解决,别克跟着一群人去打猎,别人以为他拿不动枪,但他遇到猎物后举起枪便把猎物击中。到了十六岁,他已经是百发百中的神枪手。

别克凭借丰富的打猎经验,每次骑马出去都满载而归,村里人夸他,马不用看大小,跑得快就是好马。二十四岁那年的一天晚上,别克发现了一群黄羊。黄羊在晚上成群卧下后,会派一只黄羊站在高处去执勤。猎人们掌握了它们的这一规律,只要发现了那只黄羊“哨兵”,便可获知附近一定有成群的黄羊。别克在那天晚上找到黄羊群后,却并不急于开枪,而是点起了一支火把。火光让黄羊的双眼不适,继而又失去方向感,趴在那里一动不动。他扣动扳机,一只黄羊呜咽着倒地。利用亮光射击,是最佳的打猎办法。

黄羊的致命弱点在白天同样也暴露得淋漓尽致,它们逃跑时屁股上的白毛总是很显眼,是猎人瞄准的最佳选择。至于它们潜藏于树林或草丛中时,则顾头不顾尾地又将屁股高耸于外面,其白毛又会让猎人迅速发现。猎人们为此总结出一句话:黄羊晚上死在眼睛上,白天死在屁股上。

那天晚上,别克打死了五只黄羊,可谓收获颇丰。他把黄羊放到马背上,唱着歌到了铁列克提公社的一个朋友家。五只黄羊那么一大堆,如何存放成了问题。他和朋友商议后,把5只黄羊堆放在了朋友家的鸡圈里。

除了打死了五只黄羊外,他还抱回了一只刚出生不久的小黄羊。它不知道死亡已经发生,所以便不停地拱着母亲的嘴,间或还发出亲昵声。这一幕被别克朋友的女儿无意间看见,但别克没有发觉小女孩的反应,在黄羊从那堆黄羊中翻滚爬起,哀号着意欲逃走时,经验丰富的别克不慌不忙,他一手扭住它的脖子,一手抽出腰间的刀子刺进了它的喉咙,它低低地呜咽了几声便不动了。

“那一刻我恨他!”多少年后,她说起这件事时仍抑制不住伤感。在她的童年,那是一次刻骨铭心的杀戮,她亲眼目睹,内心虽然产生了一种本能的救护欲望,但因为她只是一个六岁的小姑娘,没有实施行动的能力,所以她幼小的心灵在那一刻承受了巨大的伤痛。

二十多年后,别克和当年的那位小姑娘在一个草原上相遇,别克想起了那段往事,对她说,当时你刚出生嘛。她变得有些冲动,急忙说,不是,我已经六岁了。之后的交谈有些尴尬,她是那件事的亲历者,但别克的回忆让时间错位,并否定了她当时在场的事实,更忽略了她与那只黄羊对视时的内心之痛。这件事于她而言有三十多年的内心负重,别克回忆的错位又怎能将其改变。

但别克对此一无所知。

到了三十多岁时,别克已经打死了不少狼,内心的渴望像火焰一样,经过烈燃之后已不再激烈。他明白,打死的狼越多,便越觉得自己是残忍的,有时候被击中的狼在地上抽搐,双眼中充满痛苦和绝望,而且发出像孩子一样的叫声,他忍不住想扑过去救它的命,但他的子弹早已把杀戮推向极致,他便只能无奈地转过身去。

一天,他在山谷中看见山顶上有一个白点在移动,他判断是一只白狼,便迅速找到最佳射击位置,将子弹上膛,瞄准,扣动了扳机,白点应枪响晃了一下后坠入山谷。他跑过去寻找,四周却没有白狼的任何痕迹。他从来没有放过空枪,难道没打中?那一刻他沮丧之极,白狼在牧区被视为神秘之物,如果打死一只白狼,就会在猎人中出人头地。

白狼很神秘,别克在山里转了好几天都不见它们的影子。他的嘴唇已经干裂,但气愤仍让他把镶咬得发出脆响,喝完水会把牛皮水壶“咚”的一声放在地上,让沉寂的山谷似乎有了几许颤动。

第四天,别克与一只白狼相遇了。他很奇怪,白狼并不像人们说的那样神秘,他刚翻过一个山脊,便看见一只白狼站在不远处,它没有想到会突然与人相遇,便有些惊恐,但惊恐只在它眼里一闪便隐去,它一动不动站在那儿望着他。别克亦保持平静,丰富的狩猎经验让他警醒,此时如果慌乱,会使白狼受惊吓逃走,而他一动不动则会麻痹它,让它误以为他不动,继而等到出手的机会。

但那只白狼只看了别克一眼,便转过身慢慢向山坡下走去,它身姿优美,加之通体雪白,走动时俨然是一位美丽的少女,周围的所有草木都似乎在为它俯首。

别克从山坡下去,一直追到一条小河边。不能再追了,如果白狼涉水而逃,人在河中的速度会大大降低,很快就会被白狼甩掉。别克举起了枪,但聪明的白狼还是让他上当了——它突然转过身跑上了山坡,别克还在半山坡上吃力地爬着,那只白狼却在山冈上闪出一片白光,很快便不见了踪影。狡猾的白狼!别克感叹一声,遂下了死等它的决心。

第二天,别克再次与那只白狼相遇。白狼看他一眼,便又向山下逃跑,昨天已经上过一次当了,今天他不会傻乎乎地跟着白狼从山上往下跑了,他对着白狼开枪射击,不给它以喘息之机。令他不解的是,白狼居然跑得很慢,似乎并不恐惧子弹会让它毙命。

别克用跪姿一枪击中了它。别克感觉白狼在他扣动扳机时似乎有了感应,身子闪了一下意欲逃脱。但它怎么能比子弹还快呢,枪响过后它一头栽倒在地。打中了!别克大叫着扑了过去,但白狼在装死,它很快翻滚而起又逃跑了。也许伤痛激发了它身体里的力量,它很快便又逃得不见了踪影。又上当了,白狼用装死的方法让别克放松警惕,然后利用他下山坡的时机迅速逃走。一只白狼,前后两天让他上当受骗,他心里的滋味不好受。他坐在一块石头上喘着粗气,为白狼两次逃脱,也为自己两次上同样的当而沮丧。他觉得白狼太狡猾了,他不是它的对手。

休息少顷,别克没有了再寻找白狼的兴趣,打算从原路返回。但这时的意外发现让他惊讶不已,他看见在远处的山冈上,那只白狼领着两只小狼正不紧不慢地走着。他突然明白,这只白狼之所以在今天故意跑得很慢,原来是要把他引开,以防他发现它的子女。为达到这一目的,它甚至不怕被子弹射伤,甚至毙命,等到把他骗下山后,它便迅速返回山冈带领两只小狼逃走。

这样的事情,犹如紧闭的幕布突然拉开,一切在瞬间昭然若揭。别克极为震撼,并在内心惊异,白狼确实厉害。那一刻他对那些凭主观议论白狼的人产生了不屑心理,他们没有见过白狼,没有和白狼较量过,怎么能知道人屈服于狼的聪明时,心里是什么滋味。

到了四十岁后,别克便一直想停止打猎。如果说停止是因为忏悔,那么忏悔便一定是有原因的。别克为动物心动是在拉特湖边,他和一位朋友带着双筒猎枪去打呱呱鸡(野鸡),到达射击点位后,他们潜伏在一个沙坑中支起了猎枪。很快就有一群呱呱鸡出现了,别克和朋友瞄准射击,一只又一只呱呱鸡应沉闷的枪声倒地。但双筒猎枪一次只能装两发子弹,要频繁换弹,所以大部分呱呱鸡受惊逃窜,山坡上像是有无数快速移动的小黑点,也有石子发出一阵乱响。他们是老猎人,换弹速度很快,所以呱呱鸡逃脱的越来越少,而趴在地上的越来越多。频频开枪更能刺激猎人,子弹出膛时枪身的震颤,子弹的响声,以及猎物在腾起的尘土中倒下,都是猎人难得的体验。十几只呱呱鸡横尸山坡,他们准备将它们收拢后返回,但却有一只呱呱鸡嘶哑哀叫着从山后飞了过来,身后有一只鹰在追它。犹如巨大黑影一般的鹰是呱呱鸡的天敌,往往在一瞬间便闪烁而至,呱呱鸡在它们双翅一扑,或双瓜一伸之间便会毙命。

那呱呱鸡向他们俩迅速跑了过来,直至跑到他们脚下才停住,用充满恐惧的眼神望着他们。在那一刻,不知出于什么原因,别克和朋友都不约而同地举起枪向鹰瞄准,吓走了鹰,救了那只呱呱鸡。他们本来是来猎杀呱呱鸡的,但在天敌逼近的一瞬,呱呱鸡还是跑到了他们跟前,呱呱鸡信任人类,所以他们便本能地产生了保护意识。他们用沾血的手摸了摸那只呱呱鸡,只是让它慢慢离去。那一刻,他们没有产生再多添一只猎物的想法。

后来在一个湖边,别克发现了一只刚出生不久的小狼。凭着丰富的经验,他断定大狼一定在不远处,便潜伏起来等待大狼。过了一会儿,大狼回来了,是一只母狼。狼十分灵敏,其警惕性之高堪称动物中的佼佼者。母狼很快便发现了潜伏的别克,事实上他并不打算杀戮,但大狼仍很警觉,似乎只要人一出现,危险就会降临。本能的护子意识让它向四同环顾,并很快冷静下来,用嘴咬住小狼向湖边拽去。

这时别克才发现小狼的双腿先天残疾,没有走动的能力。当然,因为它刚出生不久,更没有挣扎的能力,大狼用嘴巴拽了它五六次,实际上只向前挪动了一两米。大狼不放弃,似乎用全身力气连拖带拉,将小狼一点一点向前拽去。

别克很惊讶大狼发现人后居然如此恐惧,他有些难堪,想赶快离开,好让它们不再遭受折磨,但当时的情况发生了变化,母狼的母性力量在苦难之中被激发了出来,它嘶鸣一声终于拽走了小狼。

别克很惊异,大狼在一瞬间会爆发出那么大的力量,而沉重的幼子在它爆发出力量后变得轻如羽毛,被它轻而易举就弄到了湖边。但湖水很深,犹

提醒:请联系我时一定说明是从浚耀商务生活网上看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