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单一来源采购项目操作指南
政府采购单一来源采购项目操作指南
一、设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74号)
2、适用对象
采购商、供应商
三、适用项目
政府采购项目
四、加工方法
遵循湖北省政府电子采购平台操作流程
5. 处理时限
1、省交易(采购)中心受理的项目:2个工作日内;
2、省交易(采购)中心成立采购小组,并依法编制或确认采购文件:2个工作日内;
3、采购人确认采购文件:2个工作日内;
4、供应商提交回应文件:采购文件下发后不少于3个工作日;
5、省交易(采购)中心发送审核报告:审核完成后2个工作日内;
6、采购人确认审核结果:5个工作日内;
7、省交易(采购)中心公布交易结果并发出交易通知:2个工作日内;
八、结果公布期:1个工作日。
六、流程及需提交的材料
(一)工程验收
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湖北省政府省交易(采购)中心)(以下简称省交易中心)接受委托后,应在1个工作日内转至营业网点。
对符合验收条件的政府采购项目,业务处应在2个工作日内联系采购人,并根据采购人的需求准备情况安排项目负责人。 不符合验收条件的,营业部应当在1个工作日内退回,并告知采购人原因。
达到公开招标金额的货物和服务从单一来源采购的,采购人应当提供政府采购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
(二)单一来源采购公告
已达到公开招标金额的商品和服务,公开招标后仅有1家供应商符合条件,且采购人拟采取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省交易(采购)中心应在申报前组织相关工作变更方式报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批准。 专家对满足采购需求的供应商的独特性进行论证,出具论证意见,并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公告。 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采购人或者省交易(采购)中心收到有关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提出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满后5个工作日内组织补充论证。 经论证,异议成立的,依法处理。 采用其他采购方式; 经论证认为异议不成立的,应当将异议、论证意见及公示情况报告政府采购监管部门。
采购人、省交易(采购)中心应当将补充论证结论告知提出异议的供应商、单位和个人。
(三)采购需求的提交和审核
除保密项目外,采购人应通过湖北省政府电子采购平台提交采购需求。 采购要求中的技术服务、业务及合同草案条款应当完整、清晰,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政府采购政策的规定。 。
项目负责人收到采购要求后,应当在2个工作日内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采购要求进行合规审查,并将审查意见反馈给采购人。 反馈应该一次性给出。
采购人在提交采购要求时,应当推荐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名单。
(四)成立采购小组
采购人确认采购需求后,项目负责人应在2个工作日内成立采购小组。 采购团队应当由3人以上单数组成,包括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其中评审专家人数不得少于采购团队成员总数的2/3。 符合公开招标金额标准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政府采购工程项目,采购团队应当由5人以上单数组成。 采购人代表不得担任采购组组长,不得作为评审专家参与采购项目评审。
采购人组建采购团队前应提交《采购人代表授权书》。 项目负责人填写《征求评审专家表》并报送办公厅,办公厅通过“省政府采购专家库”随机抽取评审专家。
对技术复杂、专业性强的采购项目,通过随机方式难以确定合适的评审专家的,采购人经预算主管单位同意,可以自行选定评审专家,评审专家中应当包括法律专家。 。
(5)准备或确定采购文件,确定参加谈判的供应商
对于达到公开招标金额的商品和服务,采购团队将根据网上公布的采购要求制定采购文件。 其他项目的采购文件由采购团队根据采购人提出的采购需求制定。 采购文件应当由采购团队签字确认,采购人应当书面确认同意。
公开招标失败后提出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采购人应当依法报请财政部门批准,不得对原招标文件的要求进行实质性修改。
采购团队应当就是否邀请采购人推荐的供应商提出书面意见。
(六)采购文件的出具
省交易(采购)中心向采购人推荐并确定采购团邀请的供应商发出通知,并提供采购文件。 自采购文件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答复文件截止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
采购团队可以对已发布的采购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 澄清或者修改应当作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应当在提交答复文件截止日期前3个工作日书面通知供应商。 不足3个工作日的,应当顺延提交答复文件的期限。
(七)提交回应文件
供应商应当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编制答复文件,并在采购文件规定的期限前将答复文件密封送达指定地点。 逾期送达的回复文件为无效文件,省级交易(采购)中心或采购团队将拒绝参加采购活动。
在提交答辩文件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可以补充或者撤回已提交的答辩文件,并书面通知省交易(采购)中心。 补充和修改的内容应当作为答复文件的组成部分。 补充或修改的内容与回复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或修改的内容为准。
(八)制定采购计划
谈判活动前,采购团队根据采购文件的要求制定采购计划。 采购计划应当包括谈判主要内容、成交价格上限、最低质量保证、服务要求、应急措施等内容。成交价格上限应当低于政府采购预算价格。 采购建议在谈判前保密。
为保证交易价格的合理性,采购团队应对所采购商品(服务)的市场销售情况进行调查。 出售的,政府采购价格不得高于同等条件下的市场价格; 如果没有市场价格,应要求供应商告知成本。
(九)符合性检查
省交易(采购)中心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与供应商洽谈。
若全程电子化操作,供应商法人或授权代表应携带湖北省政府电子采购平台电子签名功能的CA锁,在提交截止日期前到谈判现场解密回复文件。回应文件,并参与谈判过程。 为保证视频谈判的有效性,建议供应商携带一台已安装并充分调试好湖北省政府采购电子平台相关软件的电脑参加谈判。
若采用线下审核,供应商应在谈判现场检查回复文件的密封情况并签字确认。 采购团队验证供应商代表或授权人或自然人的身份。 若供应商代表或授权人、自然人身份与回复文件不符,或回复文件未按要求加盖印章、签字的,采购团队有权拒绝供应商进行谈判。
采购团队在审查回复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性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回复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类似问题表述不一致或存在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出必要的澄清。 澄清或更正。 供应商的澄清、澄清或更正不得超出回应文件的范围或改变回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采购团队要求供应商澄清、解释或更正的要求应以书面形式提出。 供应商的澄清、解释或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代表或者自然人签名或者加盖公章。
合规审查结束后,如果供应商的答复文件不符合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则终止采购活动。
(十)组织谈判
如果全程电子化操作,整个谈判流程将在湖北省政府电子采购平台上实施。
采购团队应记录谈判过程和重要谈判内容,并由谈判双方在记录上签字确认。
采购团队根据采购文件中采购要求中的技术和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对照供应商回应文件的回应进行谈判。 供应商可以针对采购需求提出优化建议,并书面提交采购团队。
谈判结束后,如果供应商的答复文件已基本满足采购文件的要求,采购团队可以要求供应商进行最终报价。 最终报价是供应商回复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采购团队应当根据谈判记录和结果形成评审报告。 评审报告应当由采购团队全体成员签字认可。 如果采购团队成员对评审报告有异议,将按照多数提交的原则推荐本次交易的候选供应商。 采购团队成员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应当在报告上签字并说明理由,采购团队将相关情况书面记录。 采购团队成员拒绝在报告上签字且未书面说明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报告。
(十一)确定交易供应商
项目负责人应在审核完成后2个工作日内将审核报告送采购人确认。
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估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将评估报告提出的交易候选供应商确定为交易供应商。 采购人未能在期限内确定交易供应商且未提出异议的,视为评审报告中提出的候选供应商为交易供应商。
(十二)发布交易公告
采购人确定交易供应商后2个工作日内,省交易(采购)中心将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布交易结果,并向供应商发出交易通知书。 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十三)问题及处理
省交易(采购)中心纪委将按照《问题处理规定》处理此事。
七、注意事项
(一)采购商注意事项
1.采购需求通过湖北省政府电子采购平台提交。 采购要求中的供应商资质、技术服务、业务及合同草案条款等应当完整、清晰,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政府采购政策的规定。
2、按要求授权代表参加采购团队。
3、确认采购文件和采购结果。
(二)供应商注意事项
1、按照需求披露、公告要求提交相关信息。
2、根据采购文件要求准备答复文件,并在期限内提交(上传)。
3、指定授权代表和业务技术人员参加谈判。
八、咨询服务热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