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哪里有废电池回收站

日期: 2024-04-15 23:09:39|浏览: 108|编号: 494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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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哪里有废电池回收站

1、要从源头上防治问题,推广无汞电池。 中国轻工业联合会、原国家环保总局、国家质量技术监督总局等九部委于1997年12月31日联合发布了《电池产品汞含量限量规定》,要求1月1日前,2002年禁止国内生产和销售汞含量大于电池重量0.025%的电池。 2006年1月1日起,禁止国内生产和销售汞含量大于电池重量0.0001%的碱性锌锰电池。 自电池“限汞令”发布以来,我国电池企业积极创新生产工艺,改进原材料配方。 目前,正规电池厂家生产的电池已基本实现无汞化。

2、国家政策不鼓励废旧电池集中收集。 原国家环保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建设部、科技部、商务部10月联合发布的《废电池污染防治技术政策》 2003年9号文规定:目前,在不具备有效回收利用的技术经济条件下,不鼓励集中收集已达到国家低汞或无汞要求的废旧一次性电池。 此外,2008年6月6日环境保护部和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发布的《国家危险废物名录》规定,日常生活中产生的废镍镉电池、氧化汞电池不得分类。作为危险废物。 管理。 上述规定是经国家有关部门和专家科学论证的要求。 废旧电池无需统一回收处理。 市民可将废旧电池分散放入正规的生活垃圾收集箱,与生活垃圾一起进入本市正规的生活垃圾填埋场,不会造成环境污染。

3、干电池常用的污染物大部分是固体。 大多数有害物质不溶于电池或被丢弃到环境中。 污染物从内部迁移到环境中或者在环境中扩散是一个非常缓慢的过程,尤其是汞。 。 因此,其污染范围和程度是有限的。 早在20世纪80年代初,日本电池工业协会就委托福冈大学对废电池中汞的迁移模式进行了为期15年的研究。 他们采用不同的填埋方式,将废旧锌锰、碱性锌锰、氧化汞等电池填入不同的填埋柱中,并对填埋柱中泄漏液体和空气中的汞含量以及分解物进行监测。垃圾填埋场柱。 通过对比分析,分析了当时空气中的汞浓度。 近10年来,实验塔内随泄漏液迁移的汞量仅占总汞量的0.08%-0.1%,通过大气扩散的汞量仅占总汞量的0.08%-0.1%。总汞。 0.05%-0.1%。 进入垃圾填埋场的废电池中的汞对环境的影响并不像一些媒体声称的那么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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