叫好钢铁巨无霸戴国芳出狱翻身 投10亿美元印尼建厂

日期: 2024-04-19 02:07:59|浏览: 140|编号: 52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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叫好钢铁巨无霸戴国芳出狱翻身 投10亿美元印尼建厂

重读旧闻:戴国芳:他是逃税还是多缴税(《商业周刊》杂志2006年5月,记者钟家勇)

铁本案审理结束20多天后,还没等宣判,案件本身就变得更加敏感。

“没什么可评论的。” 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宣传部部长张纪凡严肃拒绝了本报记者的采访要求。

同样,常州市委宣传部新闻办公室也拒绝接受采访,理由是铁本重组和戴国芳税务案尚未定案,且分管领导正在出差。

铁本刑事案代理律师、常州正奇浩然律师事务所主任卢柏松,以及参与辩护、被称为江苏刑事辩护第一人的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孙国祥,虽然同意接受记者采访时,他们一再坚称:“在判决结果出来之前,我们不会讨论此案。”

法庭开庭

3月28日,戴国芳出现在常州中院的被告席上。 经过两年的等待,蒂本案终于开庭审理。

与戴国芳一起受审的还有7人:原铁本分管财务的副总经理张喜庆; 陈永学,原铁本财务部副经理; 戴国芳之妻、常州武进物资再生有限公司东安加工厂原厂长黄鹤琴,铁本财务部原成本会计会计师赵拉根,武进原管理室主任计春梅洋湖金属回收有限公司、常州武进物资回收有限公司,原常州再生资源批发中心有限公司第三经营部经理李建华,原常州市钟卫平总经理中诚物资再生有限公司

他们都被指控犯有同样的罪行:虚开发票以扣税。 常州市人民检察院指控,2001年至2003年三年间,铁本公司通过李建华、计春梅,为东安选厂制作虚假废钢废钢称重单、入库单、采购编码单等手段。 , 分别。 武进物资回收有限公司、武进洋湖金属回收公司、常州拆船公司、常州金汇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常州再生资源批发中心有限公司(均单独办理)发放废钢、废铁铁本旭销售发票2373张,金额超16亿元,减税1.6亿元。

就像两年前铁本吸引中央九部委的“三院审理”一样,铁本案的首次审理依然不同寻常:最高人民法院、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江苏省人民检察院均派出出席的代表包括来自首都的知名人士。 被誉为“江苏第一刑事辩护人”的钱烈阳律师、孙国祥律师等17名律师参与辩护,案卷多达290份。

开庭首日,铁本的法定代表人、戴国芳的叔叔蒋锡胜作为铁本的诉讼代理人出庭。 他在法庭上否认了这些指控。 戴国芳的妻子黄鹤琴也以自己不是铁本员工为由拒绝认罪。

参与庭审的知情人讲述了钱烈阳、孙国祥、卢柏松等17名律师的辩护要点。 他们认为:“蒂本逃税的指控并不成立,但他后来缴纳了更多税款。”

据新华社等官方媒体报道,经当时的国务院联合调查组调查,认为铁本项目存在“五宗罪”:

——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22次拆分审批105.9亿元项目,严重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越权;

——批准违规征用土地6541亩,违规组织征地拆迁;

——铁本公司通过提供虚假财务报表骗取银行授信贷款,挪用银行流动资金贷款逾20亿元用于固定资产投资;

——铁本公司大规模逃税;

——相关金融机构严重违反国家固定资产贷款审核和现金管理规定。

调查组给出的定性结论是:“这是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严重失职、违规,企业涉嫌违法犯罪并造成严重后果的典型案件。”

经中央九部委联合调查组调查,铁本案不存在受贿、行贿等腐败问题。 经过层层区分界定,戴国芳等人只能以虚开扣税发票偷税漏税罪被起诉。 提供虚假财务报表骗取银行信贷等问题并未得到检察院的认可和起诉。

事实上,蒂本案涉及的逃税数据在过去两年一直在变化。 最初,央视等媒体播出的逃税金额为2.94亿元,但检察院起诉的数字为1.6亿元。

即便如此,戴国芳是否偷税漏税以及如何定罪仍引起激烈争论。

激烈的争论

辩护律师和检察官争论的焦点是,铁本被指控的16亿元假发票中,有多少是实际库存,又有多少是虚开的? 因为这关系到铁本的实际逃税金额,最终关系到相关责任人的量刑。

记者了解到,铁本案之所以引起如此大的争议,有着特殊的行业背景:从2001年5月1日起,为了鼓励资源循环利用,变废为宝,国家对废旧物资实施了规定。回收行业。 免税政策。 废旧物资回收经营单位销售废旧物资免征增值税的规定出台后,回收单位可以办理税务登记手续,领取进货凭证和普通发票。

这就是回收行业著名的国税函[2002]893号文件,也就是《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废旧物资回收业务有关税收问题的批复》。 该复函是应福建省国家税务局请示作出的,但律师认为,国家税务总局下发的行政执法复函应该是全国通用的,当然也适用于江苏。 “这是最基本的。 法律常识”。

893号文件规定,“废旧物资收购者(非单位人员)向社会公众收购废旧物资,直接运输至收购者(生产者)。 废旧物资经营单位应当根据上述双方业务实际情况,向废旧物资收购方采购废旧物资。 工作人员开具废旧物资采购凭证,并在财务上办理采购流程。 同时,向买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普通发票,对销售过程进行财务处理,并将买方支付的货款以现金方式转给收购废旧物资的人员。 鉴于该操作方式是由当前废旧物资行业经营特点决定的,且废旧物资经营单位在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时确实收取了同等金额的款项,并没有销售相同数量的商品。 ,因此,废旧物资经营单位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不违反相关税务规定,不应定性为虚开。 ”

但此后,行业内也出现了少数人通过虚开进货凭证、虚购废旧物资、虚开普通发票、向部分生产企业开具普通发票供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抵扣税款等行为。 。 各项管理费、手续费均按比例收取。 这也可以解释为什么全国各大钢厂门口都有这样的发票公司。

在铁本案中,分管财务的副行长张希庆在法庭上否认了检察官的指控。 他认为,铁本2001-2003年的总销售额只有29亿元,铁本不可能膨胀这么多废钢,否则“铁本”“不用铁矿石就能炼钢”; 同时,由于行业原因,物资回收行业分散的收购点无法开具发票,钢铁企业需要集体下达称重订单,然后找到物资回收公司开具投入品发票; 根据相关规定,如果从公司购买废钢,可以抵扣17%或13%的增值税。 铁本只扣10%,但实际上你交的税更多。

另一位蒂本前副总裁向《商业周刊》从税率角度反驳了检察官的指控。 他认为,铁本在指控期间已经缴纳了1.8亿元税款,现在又被起诉,要求赔偿1.65亿元。 总共3.45亿元,按照29亿元的销售总额计算,相当于税率高达11.9%,而众所周知,钢铁行业税率只有4-5%。

“我觉得这确实是一个漏洞,但因为这个行业比较特殊,如何进一步弥补漏洞才是关键。如果要求当事人承担责任,他们可能会被冤枉——因为我明明有货”而且我显然可以享受这个税率“很优惠。 就因为我没有罚单,找人开罚单,我就能被定罪。 从国家的角度来看,并没有什么损失。 你应该给他免税。”沉国祥律师向《商业周刊》指出,问题的关键在于,要证明一些人在这个过程中明显少用、多开。“这个要看证据。” 。 作为检察官,你必须提供证据。”但事实上,铁本从回收公司开具的16亿元发票中,有多少是真货、多少是假发票,很难查清,谁也无法查清。查出。

“所以,我们律师的观点很简单。” 沉国祥说道:“就两句话,如果有货,你不能定罪,因为这是国家规定;当然,如果没有货,你可以定罪,但你现在没有证据,所以我认为会这样。”此案很难定罪。”

当然,也不排除法院根据16亿元的发票数字直接定罪,因为铁本确实开具了这么大的发票金额。

在这方面,铁本有一个自找的弱点。 2004年联合调查组前来调查时,铁本首先进行了“自查”。 铁本公司在向武进区政府、国家税务局、东安镇政府提交的书面报告中承认:“我公司因非法投资、违法用地被国家有关部门查处时,自负盈亏检查发现经营过程中存在违法问题——自2000年公司成立以来,我公司已向常州物资回收公司、武进物资回收有限公司采购废钢逾10亿元,其中虚开发票近2亿元、扣税近2000万元……我公司原法定代表人、现任公司相关负责人黄福林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戴某。现任法定代表人郭芳也应对其管理失职承担相关责任。”

这份为了“花钱消灾”的自查报告,是戴国芳为挽救铁本滨江项目所做的最后努力。 他迅速将所谓的“扣税”缴纳到武进区黄里国税局。 分支,但为时已晚。 如今,这份报告已成为检方的有力证据。

“自省”最终变成了“自残”。 一位钢铁前副总向《第一财经周刊》解释:“当时只是为了挽救这个项目。以公司过去几年29亿元的销售总收入来算,据钢铁行业人士介绍,税率为4%-5%,这样算下来,相当于1.4亿元。”

“补缴后,铁本公司现已补缴税款2700万元。” 知情人士称,检察官在法庭上并未反驳这一点。

对于检方的证据,辩护律师认为,蒂本对于是否应该纳税以及如何纳税实际上并没有完整的算法。 “这份自查声明只是说我们通过回收公司发出了这么多票,但他并没有说发出的票背后是否有货物,所以即使他承认发出了这么多票,法律也不会定罪。取决于你是否承认犯罪,而是基于事实本身——有多少商品缺货。”

定罪

“铁本有可能无罪吗?” 就连铁本自己的人也不抱这样的希望。

“但作为一名律师,我必须表达我的意见。” 铁本刑事案件的代理律师、常州正奇浩然律师事务所主任卢柏松在法庭上辩称,老铁本的员工也很满意。

卢柏松在法庭上动情地说:“当我们今天还在法庭上与检察官争论铁本公司是否有罪时,铁本公司两年前就已经进入破产程序。铁本公司的存在没有灾难,国家也没有受到损害。”其营业收入29亿元,税率达到6.28%,这个数字在全国行业水平已经相当高了(3%-5%)。

他还根据自己作为常州普通市民的经历告诉《商业周刊》,铁本发生这么大的事情,并不是因为戴国芳受贿或者勾结。 这样的民营企业在国内并不多见。 “我们国家要净化市场环境,就需要这样的民营企业,是诚实守信的,而不是政府和企业的结合体。” 他说,“在常州,很多老百姓都知道戴国芳是一个把所有的钱都投入企业的绝望之人,这样的企业家被抓到真是可惜。”

戴国芳在法庭上还表示,如果是为了钱,1999年他凭着寥寥无几的粉丝就赚了1亿,根本不用买学士学位。 现在他连孩子读书的钱都没有了。

“别人都这么做,为什么我要面临诉讼?” 据说,戴国芳在法庭上泪流满面,令在场不少人感动。

记者在东安随机采访时注意到,当地人对戴国芳评价很高,称他不吃不喝,很有进取心,一心一意推动当地发展。 不过,也有人说他管理有问题。 用东安镇小餐馆和出租车司机的话说:“他自己没赚到钱,但他公司的人赚了。”

这样的人应该如何定罪呢? 当地一些律师认为,“如果铁本公司在发票方面存在违规行为,戴国芳可能真的不知道。他管理粗糙,不懂财务,只想着如何开一家公司”。 2001年以来,他的主要精力都集中在老厂区,由副总经理张喜庆负责。”

在铁本案中,分管财务的副总裁张西庆是关键人物。 他在铁本被认为拥有“超级老大”的权力。 “财务、工程、立项、运输、原材料都是张西庆负责的,他的老板都会听他的话。”

铁本财务部副经理陈永学也在法庭上极力否认自己是财务部负责人。 他为自己辩护说:“张希庆是财务的直接主管,拥有直接的‘最终’决策权。”

戴国芳的妻子黄鹤琴在法庭上毫不掩饰自己的紧张。 她颤抖的双手,让她手中的控诉书嘎嘎作响:“我不是一个踏实的人,我不知道那些事情。” 不过,在铁本公司的财务办公室里,确实有一张属于黄鹤琴的办公桌。 一位内部人士称,张希庆负责财务工作的具体安排,而黄则不懂财务,主要“管理现金事务”。 他只是告诉她要付多少钱。

最终比赛落入戴国芳和张希庆的手中。 如果法院最终认定铁本虚开发票,肯定有主要责任人。 据称,戴国芳在开庭第二天就对检察官的指控提出异议。 他认为,自己“没有指挥”财务部门下虚假指令,也没有直接指挥财务人员做事。 但张希庆在接受询问时却声称,他向戴国芳汇报财务账目上的所有支出后,戴国芳安排黄鹤琴详细核对。

“我只能说戴国芳是个男人,仅此而已。” 戴国芳的一位前下属告诉《商业周刊》,如果不是戴国芳承担了很大的责任,被捕的人早就被卡车拉走了。 他认为:“现在有些人花钱了,却不愿意戴国芳出来,他们想让张希庆把责任推到戴国芳身上。”

在常州采访时,记者经常听到这样的判决——戴国芳至少应该被判6-8年有期徒刑。 这种判断不是基于法律,而是基于铁定的重组,“总有人想分一杯羹”。 戴国芳已被非法关押两年。 就算能提前保外就医,两三年后一切都会尘埃落定。

比较

事实上,蒂本的案例是有先例的。 就在戴国芳被指控“虚开废钢回收发票”之前,2005年11月18日,湖南郴州中级人民法院对类似铁本案的“7.23”项目宣判。 四人被指控虚开扣税发票。 23亿元被告一审被无罪释放。

与铁本案类似,2004年7月16日,湖南省国税稽查局先后在郴州、岳阳、湘潭、娄底、长沙等5个城市查获12家废旧物资经营公司。 2001年9月至2004年7月,34个月内,共开具废旧物资销售发票25231张,涉嫌向广东省某钢铁公司等企业虚开废旧物资销售发票23.68亿元。

对此,湖南省国家税务局向国家税务总局请示。 2005年9月14日,国家税务总局对湖南省《关于湖南省参与“7.23”工程企业经营活动适用税收政策的请示》作出批复,即《关于值-关于废旧物资回收利用企业增值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5]839号)。 本批复认为,国水函[2002]893号文是针对废旧物资回收行业特定经营模式的逐案批复,不能作为认定该行业其他经营活动是否涉嫌违法的政策依据。虚假开具专用发票的。 答复称,根据你局提供的相关信息,你省涉案企业的实际做法与文件所列情况不符,不应遵循该文件。

但湖南郴州中级人民法院对此不予理睬。 他们认为,893号文件既然是国家税务总局下发的,就应该在全国范围内适用。 据此,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李洪生、郑英辉等人注册公司,从事废钢收购、销售活动。 其经营活动不违反国家政策和法律,不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的利益。 四被告买卖废钢并开具发票。 出售发票的行为不构成虚开扣税发票罪。

2005年11月18日,郴州中院宣判四名被告人无罪。 检察院提出抗诉。 检察院认为,本案中,郑英辉虽然与广东某钢铁公司有实际废钢交易活动,但其在无营业执照、无税务发票的情况下开展废旧物资经营活动,并与邓东升、李洪生、陈波合作。密谋要求他开具《废旧物资销售发票》抵税。 但邓东升、李洪生、陈波并未从事废旧物资经营活动。 为了谋取非法利益,他们串谋注册公司,收取进货发票。 为郑英辉开具扣税发票,数额特别巨大,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五条的规定。 四被告的行为是通过代为扣税,破坏国家专用发票管理制度。 任何开具扣税发票行为,均构成虚开扣税发票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不过,截至目前,湖南郴州检察院的抗诉尚未有结果。

铁本案代理律师告诉《第一财经日报》,常州铁本专案组还向国家税务总局请示,但得到的答复是893号文仅适用于福建。

“这个答案很牵强,你是国家税务总局,不是福建省税务局,你做出的批准是适用于全国的,这是一个基本的法律常识。” 律师生气地说:“因为我们你不能来,我向你请教,你就说这不符合893号文件的规定,有问题你就不承认漏洞,把所有的事情都说出来。”企业的责任。”

该律师认为,现在各大钢厂门口之所以出现这样的发票公司,是因为国家政策存在漏洞。 如果回收公司和其他公司的税率相同,就没有人会利用这个漏洞。 “关键是国家应该制定措施,而不是说这在江苏或湖南不适用。” 他说,“亡羊补牢,为时未晚。如果政策不调整,抓这些人有什么用?其他人还在,就这样吧。”

事实上,不少大型国有钢铁企业仍然遵循着这个行业的“潜规则”。 旁听铁本案审理的人士通过法庭辩论听到了这样的说法:“如果铁本虚开发票成立,那么一些国有企业,如中天钢铁集团、宝钢集团,虚开的发票数量将比铁本还多。 ”

发票公司的一位人士在法庭上表示:“我们不仅仅与蒂本及其家人一起这样做。”

“即使铁本现在处于政府监管之下,也还是和以前一样。” 一位内部人士说道。

“这也是我们国家法治的一个困境。立法总是严格,违法行为屡见不鲜,最后还有选择性惩罚。” 律师无奈的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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