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垃圾分类新规:快餐盒塑料袋请扔蓝色可回收物桶

日期: 2024-04-22 01:11:26|浏览: 83|编号: 54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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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垃圾分类新规:快餐盒塑料袋请扔蓝色可回收物桶

■市垃圾分局发布《厦门市生活垃圾低附加值可回收物指导目录》

■收集、运输和处理顺利进行后,其他垃圾量预计减少20%至30%

一次性塑料餐盒、塑料袋等原本是作为“其他垃圾”扔进黄色垃圾桶的。 今后,这些生活垃圾必须作为“低值回收物”放入蓝色可回收垃圾桶。 7月16日,城市生活垃圾分类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城市垃圾分局)发布《厦门市生活垃圾低附加值可回收物指导目录》(以下简称《指导目录》),其中明确了低值回收物的五大类。 下个月开始,市垃圾分局还将对低值回收物的投放情况进行暗访和评估。

低价值回收物,顾名思义,就是可以回收利用但加工价值较低的物品。 例如一次性餐盒、塑料袋、玻璃瓶等,由于加工价值较低,企业缺乏回收低价值回收物的动力。 这也导致大量低价值的回收物被作为“其他垃圾”处理,增加了垃圾处理的负担。

其中,尤其是玻璃、陶瓷等低价值可回收物,当作为垃圾处理时,燃烧到1000度以上也不会熔化,埋在地下数百年也不会降解。 这不仅浪费人力、物力、财力,而且危害环境。

近年来,我市积极探索低值回收物处理办法,当市场“失灵”时,政府“看得见的手”积极介入,弥补短板。 对于低价值回收物,我市明确由各区政府部门委托相关企业负责收运,统一运至再生资源企业加工。

根据市垃圾分局发布的《指导目录》,低值回收物分为废玻璃、陶瓷、废塑料、废纸、废纺织服装等5大类。

“根据我们的预测,如果低值回收物的收集、运输和加工顺利进行,‘其他垃圾’将减少20%至30%,这将大大缓解报废处理和处理的压力。进一步提高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水平。”市垃圾管理办相关负责人表示。

●温馨提示:市垃圾分局提醒市民,在扔牛奶盒、饮料盒等之前,请将盒内剩余液体倒掉。 丢弃一次性餐盒前,请将剩菜倒入厨房。 残留在垃圾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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