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当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关于对国三级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车限制通行的通告

日期: 2024-04-26 14:03:16|浏览: 85|编号: 58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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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当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关于对国三级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车限制通行的通告

按照省、市污染防治工作和市大气办有关要求,为改善我县环境空气质量,有效减少机动车尾气污染,保障广大人民群众身心健康人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和《甘肃省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规定,按照《甘肃省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规定,两当县大气污染防治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的《关于采取限制车辆通行措施的函》要求通知如下:

即日起,限制区域为:南至云坪路以南350米,西起西山公园,东至东山公园,北至庙坪桥以北约380米(市区可绕行)经国道G316),至国道三级及以下柴油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军用车辆和政府过渡管理的特种作业车辆除外)实行限制通行措施。

该限制路段放开后,公安交警将对违反上述限制的违法车辆进行处罚。 同时,电子警察还可以对违反上述交通限制的行为进行抓拍并记录处罚情况。

违反上述规定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八条、第九十条和《甘肃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一百零九条第四项的规定,吊销驾驶执照3次。 扣分并罚款200元。

上述通知内容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现予以通知。

两当县公安局交警大队

2020 年 10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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