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弃的镍镉电池 35种固废与危废,您能分清?13类豁免及最新国标危废标志牌式样图
小心手铐!35种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能区分豁免吗,如何临时贮存处置
他们
1. 危险废物的法律定义和歧视性论据
(一)危险废物的定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和《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危险废物是指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或者按照国家危险废物认定标准和认定办法认定的具有危险特性的固体废物。
该定义包括两个含义,一是危险废物是固体废物的一部分(换句话说,如果一种物质不是固体废物,那么该物质肯定不是危险废物);
(二)危险废物属性认定
识别危险废物有两个主要依据:
一是按照危险废物的定义,《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16年版)》所列废物作为危险废物进行管理;
其次,对于属性不明的固体废物,根据《固体废物认定指南》(2006年3月,原国家环保总局等五部委公告第11号)和《危险废物认定标准——通则》(-2007年)、《急性毒性鉴定》、《浸出毒性鉴定》、《腐蚀性鉴定》、《反应性鉴定》、《可燃性鉴定》、《技术》《危险废物识别规范》(HJ/T298-2007)等国家危险废物识别标准和属性识别方法。
2017年,国家修订颁布的《固体废物认定标准——通则》(-2017)升级为国家标准发布,不仅对危险废物属性认定具有强制性效力,而且在管理层面具有更强的可操作性。
(1)工业企业
1、矿山尾矿和矿山固体废物
它是固体废物,而不是危险废物。依据:《固体废物排污申报登记指南》和《工业固体废物名录》第21项明确规定尾矿属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属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第一类,处理处置方式应优先对矿坑和沉降区进行回填。
新版《固体废物识别标准-通则》(-2017)第6部分明确指出,在金属矿石、非金属矿石和煤炭的开采和选矿过程中直接返回采空区采空区的采矿废物、尾矿和煤矸石不作为固体废物进行管理,因此它们不是危险废物。
矿山固体废物与其他危险废物混合的,有时需要按照危险废物鉴定标准确定其危险性状;
2、造纸白泥电石渣:
依据:《固体废物申报登记指南》和《工业固体废物名录》第3项明确规定,白泥、电石渣属于含钙固体废物,主要成分为氢氧化钙,属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属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第二类,一般处理工艺添加使用,水泥企业使用, 也可进入专用工业固废填埋场进行填埋处理。电石渣在烟气脱硫应用领域拥有较多的利用企业。
3、天然气净化脱硫剂、脱硫石膏:
这
天然气脱硫剂的主要成分是氧化铁,氧化铁本身不具有危险特性,未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16年版),但天然气脱硫剂往往含有二氧化硫或其他有机成分,部分省市在管理过程中参考危险废物管理,提高管理水平。
普通烟气脱硫剂和脱硫石膏的最终成分主要是硫酸钙,它不是危险废物。其他危险废物(如重金属、焚烧粉煤灰)与脱硫剂、脱硫石膏混合的,应当按照危险废物混合原则(下同)进行管理。
4、抗生素残留(包括大部分中药残留):
它属于固体废物类别,而不是危险废物。根据《麻醉药品和精神药物管理条例》(国务院令号442)和《麻醉药品和精神药物生产管理办法(试行)》(国石药监安〔2005〕528号)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残渣和含有活性成分的残渣,由企业自行销毁和记录。在《工业固体废物名录》中,中药残渣属于《目录》第15类废物。
需要区别对待的是,原料药在提纯或化学反应过程中产生的废母液、蒸馏残渣或反应残渣属于危险废物类别,废弃类别为医疗废物HW02。
5、水性泥浆:
在《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16年版)》中,对于油气开采行业,只有以废矿物油为连续配制的钻井泥浆,最终废钻井泥、油泥油脚、油基岩屑、含油污泥为危险废物,废弃物类别为HW08,废弃物代码分别为071-001(或002)-08和072-001-08。
在2016年版的《国家危险废物清单》中,没有提到使用水基作为连续相制备钻井泥浆的废物,即水基泥浆不包括在清单中,因此不属于危险废物类别。
6、煤制气生产的煤焦油和焦炭生产企业生产的煤焦油
根据现行《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16年版),煤制气工业(水煤气发生器)和气体净化(含冷凝)产生的煤焦油残渣属于HW11危险废物。焦炭生产行业生产的煤焦油如果不能达到《煤焦油标准(YB/T5075-2010)》的要求,属于危险废物。另外,煤焦油在制气过程中冷凝时产生,符合《煤焦油标准(YB/T5075-2010)》的,在利用过程中,在生产萘、蒽油和洗油时,利用过程免予管理(请注意:仅表示利用过程不包括在危险废物管理中, 但收集、储存、运输和处置环节受危险废物管理,不予豁免)。
有人分析认为,焦炭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煤焦油应归类为危险废物,因为《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16年版)》特别提到,酸性焦油和焦炭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其他焦油(HW252-011-11)属于危险废物,而这个“其他焦油”应包括煤焦油。笔者认为,这种理解是错误的,其他焦油应理解为不能满足《煤焦油标准(YB/T5075-2010)》要求的焦油,含苯(或苯系列)物质的焦油残渣,如果“其他焦油”直接包括煤焦油,则无需在清单上具体说明为其他焦油。在管理过程中,通过环评验收并能满足产品质量要求的煤焦油不能轻易定性为危险废物。
7、重金属过量电镀废水和电镀污泥
电镀污泥属于危险废物,废物类别往往同时属于HW17、HW21、HW22、HW23。重金属超标电镀废水属于废水污染防治范围,纳入废水管理范围,不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范围,不属于危险废物。虽然超标废水不纳入危险废物管理,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2016年版),废水中I类重金属(如铅、汞、铬、镉、砷)含量超过3倍,或II.类重金属(如镍、 铜、锌、锰、钒)的10倍以上,除行政处罚外,仍将追究刑事责任。
8、铝火法冶金过程中产生的铝灰:
根据最新《固体废物鉴定指南——通则》(-2017)第五部分,铝火法冶金过程中产生的铝灰常可直接混入冶炼炉,直接返回原生产工艺的属于生产原料,不属于固体废弃物。铝工业产生的危险废物主要有热解工艺产生的脱脂渣或粗炼渣(氟超标)、电解工艺产生的盐渣、浮渣或电解槽废渣,废弃物代码分别为321-022(023-026)-48。
(2)农业
1、废弃农药瓶及包装:
属于危险废物HW49,废弃物代号为HW900-041-49,但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16年版)》,零散农户生产的废弃农药包装的收集过程被纳入豁免管理范围,即收集过程不符合危险废物管理。企业拟专门从事此类废物处理处置的,应当按照危险废物管理其资源利用和无害处置。
2、废农膜及畜禽粪便:
属于农业固体废物,不属于危险废物。根据《工业固体废物名录》,废塑料属于第13类固体废物,《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20条明确规定,畜禽粪便属于固体废物类别。
3. 病死动物的尸体:
根据《动物防疫法》的规定,病死动物尸体应当按照国务院兽医部门的规定进行无害处理;农业部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监管的通知》(农义发〔2012〕12号)也明确规定,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对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负有监管责任。病死动物及动物制品无害化处理和《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技术规范》(农义发〔2013〕34号)明确了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的技术要求。根据《关于病畜无害化处理意见的批复》(环板函〔2014〕789号),不宜将动物尸体处置项目认定为危险废物集中处置项目,而应由农业部门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进行监督。
4、宠物医院废药、输液针头:
有人分析,《国家危险废物名录》HW01中存在非特定行业废弃物,为动物传染病防控需要收集处理的废弃物,废弃物代码831-005-01,宠物医院产生的废弃药品和输液针头应属于这一类。笔者认为,如果国务院或者地方人民政府发布信息或者公告,说明在发生疯牛病、口蹄疫、鸡瘟、狂犬病等动物疫情时,为防止动物传染病的传播,应当对此类废物进行专门收集处置,存在偏差。当然,当地人民政府在医疗废物处理单位能力过剩的情况下,从严格要求和危害防控的角度,参考宠物医院产生的废物管理模式是非常必要的。
5、农作物秸秆和废弃农业机械:
属于农业固体废物,不属于危险废物。如果废弃农机中残余废油量较大,不再用作其他农机的燃料,则分别收集的废燃料油和废机油归类为危险废物HW08,废弃物代码为900-249-08。
(3)商业和办公用地
1. 废弃的办公用具、打印机、复印机
属于固体废物,属于电子废弃物(包括废弃电子电气产品或废弃电气电子设备),不属于危险废物。如果废电路板、墨粉盒和墨盒与电子废料分开,应纳入危险废物管理,废物类别主要包括染料、油漆废料HW12和其他废物HW49。
2、废灯和废电池(主要是含汞荧光灯、镍镉电池、氧化汞电池):
属于危险废物,废弃物类别分别为HW29或HW49。但是,根据《危险废物豁免管理清单(2016年版)》,如果此类废物从商业或办公环境进入居民的日常生活,则在处置后将纳入豁免管理范围。居民生活中常用的干电池,如1号、5号、7号电池,一般属于锌锰电池,正规厂家生产的干电池基本不含铅、汞物质,或重金属含量低于国家标准,纳入管理豁免管理范围。
但是,铅酸蓄电池在处置后属于危险废物,废物类别为HW49,废物代码为900-044-49。
3.废弃锂电池:
属于一般固体废物,不属于危险废物。根据《废旧电池污染防治技术政策》,锂离子电池一般不含有毒有害成分,对环境的危害较小。废旧锂电池的收集、储存和处置,应参照一般工业固废的相关环境管理和污染防治要求进行,防止环境污染。
(4)日常生活和社会来源
1. 废弃的电视、冰箱、空调、洗衣机、电脑
俗称“四机一脑”,属于固体废物,属于废弃电器电子产品,不属于危险废物。其他电子垃圾,如废弃手机、IPAD、家用热水器、微波炉、电话和其他电子产品,也不归类为危险废物。但从“四机一脑”等电子废物中分离出来的铅玻璃、线路板、压缩机、单独收集的制冷剂、废荧光粉、废电机等属于危险废物,废物类别分别为HW08、HW29、HW31和HW49。
2、居民日常生活中产生的纽扣电池、荧光灯管、废药、废体温计、血压计等
它是危险废物(在生活垃圾分类管理中,它被纳入危险废物管理)。但根据《危险废物免税管理清单(2016年版)》,现阶段将这类废弃物纳入免税管理范围,因为它来自居民的日常生活,数量少,体积大,管理成本高。
3、与生活垃圾混入的油性废布料、衣物、手套、棉纱等
它是危险废物。但是,根据《危险废物豁免管理清单(2016年版)》,这类废物也来自居民的日常生活,因此被列入豁免管理范围。但是,有一种情况需要特别说明,如果机械加工和车辆维修行业的企业故意将织物、手套、棉纱等含有废矿物油的危险废物扔进生活垃圾中,就是危险废物混入非危险废物的储存中的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七十五条的规定,可以限期改正处罚,可以处行政处罚。
4、生活污水处理厂产生的污泥:
根据环保厅2010年第157号文件,在此类废物的转移管理过程中,“参照危险废物管理,建立污泥转移单制度。“就危险废物管理而言,这类污泥不属于危险废物,但要提高管理水平,特别是要加强分类账管理,防止运输过程中发生溢出和非法倾倒。但工业企业污水处理过程中产生的污泥往往因其浸出毒性过大而属于危险废物范畴,或含有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危险特性(判断方法主要基于企业环境影响评价、行业规则、材料来源、专家鉴定、属性鉴定、 等)。
5、生活垃圾焚烧产生的粉煤灰:
它是一种危险废物(HW18)。但是,在满足《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2008)第6.3条要求后,填埋进入生活垃圾填埋场并未纳入危险废物管理,另一种情况是,如果预处理后符合《水泥窑固体废物共处置污染控制标准》(-2013)的相关要求, 共同处置过程也包括在豁免管理范围内。
6、报废汽车、电瓶车、新能源汽车
但汽车拆养行业产生的以下废弃物在单独收集后属于危险废物:废电池、废油桶(罐、滤芯)、废机油、废电路板、废废气净化催化剂(俗称三元多效催化剂)、未引爆安全气囊、油性手套(织物、服装等),废弃物类别为HW08, HW15、HW49、HW50等
7、医疗机构污水处理过程中产生的污泥:
其中大部分是危险废物。《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80号)规定:“医疗废物是指医疗卫生机构在医疗、预防、保健等相关活动中产生的具有直接或者间接传染性、毒性等危害的废物。《国家危险废物名录》规定,“医疗废物属于危险废物。医疗废物分类应当按照《医疗废物分类目录》进行。《医疗废物分类目录》(魏法〔2003〕287号)所列的“感染性废物”,将“其他被患者血液、体液、排泄物污染的物品”列入,医疗机构污水处理过程中产生的筛选、沉淀污泥和化粪池污泥应当列入这一类。
如果医疗机构在环评过程中专门设计了废水处理工艺,并对污泥的属性进行了认定,如果管理部门认为污泥应纳入危险废物管理,则应通过危险废物鉴定程序作出最终判断。
特殊危险废物的鉴别
1、副产品与危险废物的关系
具有产品质量标准的物质具有产品属性,产品不属于废物类别,因此不属于固体废物,更不属于危险废物。副产品是生产企业有意生产的物质,具有产品属性,具有质量标准,具有商品属性,因此不具有废弃属性。
副产品未在企业环境影响报告(表格)中明确列明,未列入工商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副产品质量标准未向质量监督管理部门备案的,原则上应纳入固废管理范围, 其属性应当按照《固体废物认定标准——通则》进行判断,或者与《国家危废名录》进行比对,按照《危险废物认定标准》进行鉴定。
企业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较早,不符合现行国家管理要求或者国家危废名录内容的,应当按照最新的管理要求进行。对管理有异议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认定标准和认定办法进行认定。
副产品与废弃物的区别,如煤气净化和焦炭工业产生的煤焦油,具有明显的特征(详见第26章)。
2.用于原始用途的物质(如废料、容器):
它不是固体废物,也不是危险废物,而是生产的原料。根据2006年版的《固体废物鉴定准则》,固体废物不含任何用于其原始目的的物质和物品。新版《固体废物识别通则》(-2017)第6部分明确指出,直接返回生产现场且无需维修即可用于其原始目的的物质不是固体废物,当然也不是危险废物。因此,含有或直接受其原用途危险废物污染的包装和容器也不是危险废物。
3、涂料工业生产的石灰浆的干法处理
要做属性鉴定,汽车涂装行业产生的石灰渣,经鉴定后大部分都不是危险废物。
4、危险废物预处理后:
它是危险废物。但还有另一种情况需要区别对待。如果经过预处理后进入危险废物焚烧炉或填埋场,则为危险废物,如果处理企业通过材料添加和成分分配(并符合原料使用标准)直接将其作为下一阶段和下游企业的生产原料,则该预处理产品成为处理企业有意生产的产品, 并且不属于危险废物。
5、水性漆丢弃后:
它是危险废物。如果发现某些企业重金属超标,或二甲苯、乙烯等有害物质超标,造成污染事故,发电机组将承担一切法律后果。
6、废旧家电拆解行业生产的电容器、引脚和插件
废旧电路板(包括连接到电路板的电容器、引脚和插件)属于危险废物。那么,拆解的电容器,即与电路板分离的拆解产品,是否属于危险废物?答案是否定的。根据《含多氯联苯的电气装置及其废物对环境污染的预防条例》(1991年),含有多氯联苯介质的设备不能生产或进口,主要集中在电力工业中的变压器电容器上。可以说,现有的电容器所含的PCB非常有限,电路板是危险废物,因为电路板的基板上附着其他重金属,如镍、铜、铬、锌、锡等,容易浸出。
在日常的监督工作中,线路板中经常含有未分离的电容器,由于线路板本身的重金属危险特性,未分离的电容器被纳入危险废物管理(危险废物混合原理),而单独分离的电容器实际上并未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因此不适合按危险废物进行管理(欢迎持不同政见者讨论)。
建议
(1)划定分层管理目录。
鼓励危险废物商品属性的积极作用,将可回收再生的危险废物按照营业执照和环境安全监督的监管水平纳入市环保部门重点监管范围,将只能焚烧填埋处置的具有负面商品属性的危险废物纳入监管重点省环保厅。
(二)及时发布《目录》的解释。
为便于监管,在《国家危废名录》中,特别是有异议者,国家应及时出具权威性解释,列出此类危险废物的具体名称和生产情况,并及时放出其危险特性,如煤焦油、电容器等。
(三)动态调整免责情况。
建议尽快修订颁布《国家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特别是将社会来源危险废物收集纳入豁免管理渠道,列出免收危险废物的具体名称,如电池、日光灯、 废机油、机油网格(罐)等,同时举例说明应免予运输、利用或处置的危险废物,以便于监管。
(四)加强培训,及时宣传。
在危险废物领域,绝大多数危险企业和管理部门其实非常愿意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加强对危险废物的管理,但由于缺乏专业知识和政策宣传落实不及时,往往消极盲目。危废宣传教育在报纸、电视、微信、微博、移动平台等主流媒体上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也很少被报道。如果危险废物的管理和宣传能够像废水和大气一样得到政府和媒体的广泛关注,并且能够被监管和司法部门广泛了解危险废物的正确识别,那么危险废物领域的监管效率就会大大提高, 许多环境违法危险废物的行为将得到及时的惩处和严厉打击。
危险废物标签主要用于在危险废物包装容器的外部粘贴和绑扎标签
危险废物分类标志有爆炸性、易燃性、可燃性、刺激性、有毒、有害和腐蚀性、石棉等,新版标志如下。
医疗废物标志分为医疗废物临时贮存处置警示标志、医院科室医疗废物收集点警示标志、医疗废物转运车辆警示标志。
国家发布最新危废标志模型图,适用于所有危废产生单位、项目竣工验收公司、环境监测检测公司、危废运输公司、危险废物处置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