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里养可爱的宠物是一件好事,可以增添很多乐趣,但台州一位租房子的女士却痛心不已,因为她的“宠物”高调发朋友圈后,警察找上门来了。当我发现后,问题变得更严重了。我发现我花高价买的“宠物”居然是国家保护动物。这也引发了金华警方正在侦办的一起非法贩卖野生动物案。
近日,浙江省台州市临海市公安局古城派出所成功破获非法出售、运输、收购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件。目前,12名涉案犯罪嫌疑人已被抓获。
1万多元买的一只“宠物”
朋友圈暴露的大问题
今年8月初,临海市公安局古城派出所接到群众举报,称市区有人在家养一只疑似国家保护猕猴作为宠物,并在微信朋友圈发布多条视频和照片。
从视频中可以看出,猴子的穿着非常时尚,被宠物绳牵着也非常听话。它能听从各种指令,乖乖地执行各种动作。
临海警方调查后发现,朋友圈这只猴子的主人是在本市租房的四川人王女士。当民警前来询问时,王女士承认自己养过猴子。但出乎所有人意料的是,这名女子还拿出了一张《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并声称,“我有许可证,可以养猴子”。 ”。
面对王女士的辩解,警方调查后发现,该证明是假的。
“怎么可能是假的?这张证件是我和猴子一起买的,花了五千块钱,算上买猴子的钱,一共花了一万六千块钱。”得知证书是假的后,王女士有些惊讶,并向警方报案。坦白说,我平时很喜欢养小动物,家里已经养了一只宠物狗。两年前,我在宠物店看到一只可爱的小猴子,非常可爱。我得知可以买一个,所以我就买了一个。
宠物店老板试图通过偶然出售商品来赚取巨额利润
几经转手,价值翻了五倍。
经进一步侦查,临海警方顺着线索,找到了在临海开宠物店的两名犯罪嫌疑人吴某、张某。
据了解,2017年初,一辆无牌面包车开到了吴某的宠物店门口。车上下了两个人,把车上从云南运来的七只野生猴子卖给了吴某,并问他要不要。考虑到生意有利可图,吴某抓住了机会,以每只2000元的价格将7只猴子全部买下。
为了尽快出售,吴某不仅在朋友圈发布了销售信息,还找人代理出售。经营宠物店的张某看到后,想起一位顾客对养猴子感兴趣,便向吴某询问价格。最终,张某花了7000元从吴某手中购买了一台,并以11000元的价格转手出售。
为了把猴子卖个好价钱,赚取更多暴利,宠物店老板特地将猴子打扮成家养宠物,在网络社交平台上发布短视频吸引顾客,同时招募销售代理来销售猴子。猴子与外界的接触。同时,为了让顾客买得放心,他们还出售《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驯养繁育许可证》,并谎称来自权威部门,但实际上买的是假证书。售价2000元。
“宠物猴”是国家一级保护动物
专家鉴定,王女士饲养的“宠物猴”是国家一级保护动物海豚尾猴。专家表示,猪尾猴是适应性强、易于驯化和繁殖、生理上与人类接近的猕猴。它们分布在阿富汗、巴基斯坦、印度北部和中国南部的广大地区。
“非法收购、销售野生动物是违法犯罪行为。”办案民警李凌波表示,经初步调查,吴某被捕时,已非法出售猕猴7只,目前已追回5只。
目前,临海警方和金华警方已破获这起非法买卖、运输、收购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共抓获非法收购、运输、买卖猕猴的犯罪嫌疑人12名。已找到的5只猕猴中,一只为国家一级保护动物海豚尾猴,将由临海警方处理,其余为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短尾猴,并交由金华警方处理。目前,剩余两只猕猴仍在追踪中。
9月15日,临海警方将海豚尾猴送往台州湾野生动物园。经专业饲养员检查,猪尾猴脖子上的铁链已被拆除。目前,这只豚鼠正在接受隔离观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