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法动态 | 山东电工电气集团有限公司收购常州东芝变压器有限公司股权案
经营者集中简易案件公示表
案例名称
山东电气集团有限公司收购常州东芝变压器有限公司股权
交易概览
(限200字)
山东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电气”)与日本东芝株式会社、东芝(中国)有限公司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共计受让常州东芝变压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电气”)。常州东芝”)由后两者持有50%股权。 常州东芝主要从事电力变压器业务。 本次交易前,山东电气、日本东芝株式会社、东芝(中国)有限公司分别持有常州东芝50%、45.8%、4.2%的股权。 山东电气与日本东芝公司共同控股常州东芝。 交易完成后,山东电工将持有常州东芝100%股权,并全资控股常州东芝。
参与集中经营者介绍
(每篇限100字)
山东电工
山东电工于2010年6月13日在山东省济南市成立,主营业务包括铁塔、电力变压器、电缆、配电开关等。其最终控制人中国电装集团于9月23日在上海成立, 2021年,主营业务包括高压开关、配电开关、铁塔、电缆、电力变压器等。
常州东芝
常州东芝于1995年8月1日在江苏省常州市成立,主要从事电力变压器的生产和销售。 其最终控制人之一是中国电气装备集团,于2021年9月23日在上海成立,主营业务包括高压开关、配电开关、铁塔、电缆、电力变压器等; 另一个最终控制者是日本公司东芝公司于1875年7月在日本成立,主要业务涵盖能源系统解决方案、基础设施解决方案、建筑解决方案、零售和印刷解决方案、电子元件和存储解决方案等。
简单案例原因
(可以选择单选或多选)
☑1. 在同一相关市场中,参与集中的所有经营者的市场份额之和不足15%。
□2. 参与集中的经营者具有上下游关系,在上下游市场的市场份额均低于25%。
□3. 参与集中的经营者不在同一相关市场且不具有上下游关系的,在与交易相关的各市场中的份额均低于25%。
□4. 参与集中的经营者在中国境外设立合营企业,且合营企业不在中国境内从事经济活动。
□5. 参与集中的经营者收购境外企业股权或者资产的,该境外企业不得在中国境内从事经济活动。
☑6. 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经营者共同控制的合营企业,是指由一个或两个以上经营者通过集中控制。
评论
2022年我国电力变压器横向重叠:山东电力:10-15%; 常州东芝:0-5%; 总计 1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