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黄石 政采规范发展多策并施

日期: 2024-04-29 11:06:43|浏览: 120|编号: 607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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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黄石 政采规范发展多策并施

据小编介绍,湖北省黄石市政府采购工作认真贯彻落实我国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紧紧围绕省、市政府采购政策和目标,规范发展政府采购,加快财政改革。 而在充分发挥政府采购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作用的道路上,我们将一步一个脚印、稳步快速前行。 近期,以财政部87号令实施为契机,黄石市政府采购中心进一步完善政府采购体制机制,压实主体责任,强化规范运作和执行意识,全面推进合法诚信采购迈上新台阶。

四大“保障”推动政府采购制度化、规范化

近日,黄石市政府采购中心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观看省电视台直播的《督促履职、强化责任、促发展》媒体政询节目。 政治事务媒体的秘密采访暴露了其他市州政府采购监管的缺陷。 针对薄弱环节,黄石市政府采购中心主动对标、反省、自查,强化“四个保障”,努力推动政府采购向制度化、规范化、质量化方向发展。

确保机构职责科学、明确

采购中心内部组织架构进行了调整。 在原综合部、采购一部、采购二部的基础上,设立监督审核部,负责政府集中采购活动全过程的审核、检查和监督,强化中心的监督管理。内部监督和管理。 推进“评审与采购分离”,优化内部流程,消除采购过程中的部分障碍,弥补中心以往政府采购项目由项目负责人直接负责监督评审的“短板”,内部监督机制薄弱。 。 通过设立监督审核部门,进一步规范集中采购的制度流程,形成依法合规、高效、相互制约、风险可控、责任严格的政府采购内部运行控制机制。

确保内控管理规范有力

采购中心研究出台了《专家评审储备金管理规定》、《项目管理人员行为规范》等政府采购业务实施的相关制度,进一步加强采购中心的内部监督,规范内部监督和管理工作。开展检查行为,促进政府采购工作有序开展,明确规定对采购项目组织实施、评审结果审查、开标评标同步监督等各方面的监督检查,深化内部监督工作贯穿于采购活动前、中、后。

制定并全面实施“采购文件负面清单”制度,限制报送国务院明确取消的资质和证件要求,禁止独家描述采购需求,最大限度消除采购文件乱码倾向。人为设置招标“陷阱”,从源头入手,遏制政府集中采购项目违法、人为操纵行为的发生。 继续大力推行项目责任制、首问责任制、一次性通报制,落实考勤签到、请假、日常检查等制度,形成规范有序的工作氛围。

确保项目服务细致到位

推行“主动上门服务”,主动推进服务工作。 要求项目安排不过夜,项目对接不隔日发生,全方位服务采购方。 对于重点项目,我们将尽快安排专门团队与采购单位积极沟通协调,充分听取采购单位的需求和建议,及时提供政策法规咨询和业务指导,努力规范采购文件(方案)编制和科技服务要求。 最大限度地提高效率和效益。

对于一些技术性较强的重点项目,我们提供上门服务或组织专家组协助采购方制定技术方案和招标采购方案,既提供了技术支持,又提高了工作效率。 中心领导全程跟踪督导,及时组织专家论证,真正做到采购结果“物有所值”。

确保工作流程顺畅高效

政府采购活动,从受理方案到质疑、投诉,每个环节都规定了时限,并要求每个工作人员认真记录《项目过程记录表》,做到每个环节都有登记、每一步都有记录、可查。随时。 接受监督和调查。 对于紧急项目,我们需要提前介入,主动提供服务。 采购人申报采购计划时,应提前联系中心,中心工作人员提前进入角色,做好前期需求对接和采购文件准备工作,完成准备工作,为采购赢得宝贵时间。购买者。

学以致用、改革深入贯彻落实87号令

10月1日,《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正式实施。 为保证准确、灵活、足用,黄石市政府采购中心主动对接、校准定位。 要在“学、用、改”上下足功夫,确保全面贯彻落实。

了解有关 87 号令的更多信息

新法作为中心近期研究的重要内容,采用逐字解读、新旧法比较、案例分析等多种方法,组织中心人员深入领会新法精神和原则。曾三次颁布第 87 号令。 同时,以讲座的形式,让中心的每一位工作人员结合自己的实际,畅谈自己对新“方法”的体会,明确新标准,寻找差距,确定方向,真正做到“学、思、行”的统一,明确意义,领会本质。 ,为该法的全面实施奠定坚实基础。

严格执行新规定

一是提高采购人参与采购活动,强化权利与责任平衡。 在推动采购人落实采购政策、强化内控、编制采购要求、履行合同履约验收等关键环节责任的同时,回归采购人主体责任,投标人资格审核主体由评标委员会向采购人进行评标,让采购人进行评标。 投标前,向评标委员会说明项目背景和采购需求,采购人依法检查评标结果,有效调动了采购人的积极性。采购员发挥主体作用。

二是增加公开透明度,促进公平竞争和相互监督。 进一步完善采购文件中采购预算金额、投标保证金退还方式和不退还情况、合同文本、样品要求和审核标准等信息公开,强化采购要求,强化审核行为监管,提高采购透明度,促进“阳光”采购。

三是增加招投标便利性,降低制度交易成本。 进一步落实“放权、放权、放权、放权、放权、放权、放权、放权、放权、优化服务”改革要求,建立专项协商机制,健全一次性通报、及时通报等制度。有限落户,对全市重点工程、民生工程、重大基本建设工程实施“尽可能快、尽可能简单”。 本着“量力而行、优胜劣汰”的原则,优先考虑项目受理、文件审核、公告发布、场地安排等,简化中间环节,降低供应商参与的经济时间成本招标投标,保护供应商的合法权益。

近日,黄石市某学校校园保洁外包项目顺利完成。 该项目是中央贯彻落实87号令的“首战”,整个项目在公告、招标文件构成、评分方式、中标结果公布、时限等整个采购过程中采用了新方式。 《管理办法》的规定为中心全面落实新法提供了成功的实践范例。 目前,中心新启动的10个项目均以87号令为采购标准组织实施,努力确保新法科学、不折不扣地实施。

连接并改进系统

认真研究代理协议标准文本,严格按照非招标采购程序要求,重建工作流程。 制定《黄石市政府采购负面清单》并结合《湖北省政府采购负面清单》严格审查采购文件,制定采购文件模板,对原有采购文件格式文本进行梳理,及时调整不一致的内容结合法律法规条款,结合政府采购典型案例,完善《竞争性谈判文件》、《竞争性磋商文件》等模板,提供《政府采购项目一次性验收通知书》和《政府采购日常采购工作中使用的《文件(方案)》修订完善了《专家评审报告》、《政府采购文件确认书》、《政府采购方式变更论证(审批)表》等10余份文件和表格,确保所有文件和表格制度文本合法、规范、实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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