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标医疗设备采购暴赚700万,多名供应商被刑拘

日期: 2024-05-02 14:07:24|浏览: 72|编号: 63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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围标医疗设备采购暴赚700万,多名供应商被刑拘

01

1300万进口设备被转卖2000万?

近日,湖北省咸宁市嘉鱼县人民政府发布最新消息。

县公安局经侦大队与泸西派出所破获一起医疗器械采购项目串通招标案,抓获犯罪嫌疑人刘某、郭某、周某。 通过深入调查发现,价值2000万的医疗器械进口价格为1300万。 仅这一笔业务,供应商就获得了700万元的巨额利润。

据了解,2016年,刘某、郭某、周某为成功中标咸宁市某医院3.0T核磁共振医疗设备招标,非法获取该医院医疗设备采购计划清单、配置功能等信息。 在市场上找到满足医院需求的设备后,为医疗设备采购设定具体参数,以确保其他竞争对手无法满足要求。 在公开招标活动中,刘某、郭某、周某借用其他公司的资质实施串通投标,使公开招标活动流于形式。

目前,3名犯罪嫌疑人已被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02

“量身定做”采购?隐藏利益链浮现

近年来,医疗器械采购项目中串通投标问题频发。

去年9月,中国政府网上公布的刑事裁定书显示,2016年1月至2017年7月,被告人齐某担任古塔区医院院长、新动力公司法定代表人、总经理。 其在担任经理期间,利用职务便利,操纵其实际控制并与其有经济关系的多个单位在投标过程中投标,指使赵某、曹二人、王四人等人制作虚假投标文件,参与投标。作为招标代理机构进行招标。 21次,涉案金额6815万余元。 其中,通过其实际控制的嘉诚公司采购,获利503万余元。

一些医疗器械经销商“开放”医院关键人员,提前获取所购设备的参数、品牌、价格等内幕信息。

今年2月,中国政府在网上发布的另一份刑事裁定书显示,2016年初,被告人李某获得石棉县医院采购医疗设备的信息后,联系了时任石棉县装备科科长的刘某。人民医院。 肯定。 刘向李某通报了设备采购流程、医院评审标准和原则、院内比对特点等关键信息,让李某提供的某品牌病床设备产品在石棉县医院需求示范会上获胜。

随后,刘告诉李,最终的项目中标者将通过政府公开招标采购的方式确定。 李先生表示,中标后他会“感谢”刘先生。 2016年6月,石棉县医院根据李某提供的某品牌病床的产品参数,编制招标文件,并进行网上公开招标。 在投标过程中,李某安排人利用三家公司的投标资格准备了三份标书。 随后,几人代表上述企业参与了石棉县医院病床设备项目的投标。 其代表的公司中标后,李某给了刘10万元现金。

还有中国检察网今年3月发布的一份文件显示,严某借用他人3家设备企业资质,为孙吴县人民医院、孙吴县传统医院共计3个医疗设备采购项目进行投标。黑龙江省中医医院; 其提交招标文件并指使他人代理参与投标,共中标价款639万余元,严某非法获利113万余元。

医学领域的问题复杂且专业性强。 经过深入挖掘,不少非法利润链被斩断。

此前,四川省人民医院原党委书记、院长李元峰犯受贿、贪污罪一案引起业界广泛关注。 2003年至2020年,李元峰利用职务和影响力,在医疗设备、药品采购等方面收受贿赂,共计折合人民币2118万余元。

据办案人员介绍,在设备招标过程中,李元峰提前通知设备采购部门,相关工作人员通过“量身定做”的设备参数“卡住”。 “大型医疗设备单价高,大家都盯着,知名品牌只有几个,参数要求非常明显,了解行业的人甚至能猜到谁中标了。”乍看上去。”

03

医疗器械招标及监管风暴来临

2022年8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等13部门联合印发《关于严格执行招标投标法律法规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主体行为的若干意见》严格规范投标人行为。

《意见》明确,招标文件中的资质、业绩等投标人资格要求和评标标准应当认真设定,做到符合项目具体特点、满足实际需要,潜在投标人不得以不合理条件排除、限制。

特定生产供应商的条件不适用于设定投标人资格、技术和经营条件。

投标人不得以转让、出租或者挂靠资质的方式投标; 不得伪造、变造资质、资格证书或者其他执照,提供虚假业绩、奖项、项目负责人等材料,或者以其他方式进行虚假投标; 不得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竞争或者其他投标人串通投标;

不得与评标委员会成员私下接触,不得为了中标而向投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交易平台运营服务机构、评标委员会成员、行政监察部门人员等行贿。

监管力度将持续加大。

《意见》指出,合理利用投诉举报及时发现违法问题线索,鼓励建立内部举报制度; 建立投诉举报定期统计分析制度,针对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整改; 不断探索完善智慧监管方式,及时预警、发现核实违法行为。

与公安机关建立有效的协调联动机制,加大对串标、串通等违法犯罪活动的打击力度。

《意见》还指出,要完善信用体系。 加快招投标领域信用体系建设,构建以信用为基础、贯通招投标前后各个环节的监管新机制。 对违法失信主体,依法依规实施失信处罚,情节严重的,依法实施市场准入措施。

2021年9月,中央纪委、国家监委会同有关单位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受贿、行贿双双查处的意见》,明确提出建立行贿受贿“黑名单”制度。

据中央纪委此前披露,四川省人民医院近年来已取消64家违法供应商资质,涉及年销售额超过3.58亿元。 还建立了违法供应商处罚制度,将20家违法供应商列入黑名单。 宣布永久停止合作,延期支付货款两年,并将其违法行为抄送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处理。

黑名单不仅影响供应商,还针对个人。 涉案供应商企业高管将永远无法参与医院自行组织的招标采购。

在强有力的监管下,行业积累的弊端将得到进一步消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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