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粉活性炭 总投资约3.2亿!广东一座400t/d循环经济环保园项目招标
10月13日,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翁源县循环经济环保园区项目招标公告。 该项目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总投资约31864.02万元。 建设处理规模为400t/d,配备1台。 400t/d焚烧炉及其配套辅助设施(包括渗滤液处理站、烟气净化系统等); 配备9MW凝汽式汽轮机和10MW发电机。 协同处理50t/d餐厨垃圾和20t/d城市污泥; 同时,该项目配备大件垃圾,处理规模为30t/d; 总储存容量约178,000立方米的粉煤灰填埋场; 配套设施建设长约3公里的生产供水工程(管道、泵站)和长约3.5公里×宽6.0米的引道(不含路肩、沟渠)。
翁源县循环经济环保园区项目招标公告
本次招标项目翁源县循环经济环保园区项目已获翁源县人民政府批准建设。 项目实施机构为翁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建设资金由项目公司自筹。 招标人为翁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建设管理局。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将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选择该项目的加盟商。
一、项目基本情况
1.1. 项目名称:翁源县循环经济环保园区项目
1.2. 项目实施机构及招标人:项目实施机构为翁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招标人为翁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1.3. 项目服务范围:翁源县、信丰县生活垃圾、餐厨垃圾、城市污泥,还可协同处置大件垃圾、园林垃圾、政府允许的特殊垃圾。
1.4. 拟建项目地点:翁源县官渡镇。
1.5. 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本项目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建设处理规模为400t/d,配备400t/d焚烧炉一座及其配套辅助设施(包括渗滤液处理站、烟气净化系统等) .); 配备9MW凝汽式汽轮机和10MW发电机。 协同处理50t/d餐厨垃圾和20t/d城市污泥; 同时,该项目配备大件垃圾,处理规模为30t/d; 总储存容量约178,000立方米的粉煤灰填埋场; 配套设施建设长约3公里的生产供水工程(管道、泵站)和长约3.5公里×宽6.0米的引道(不含路肩、沟渠)。
1.6. 施工参数及技术要求
1.6.1. 本期建设规模为400t/d,配置400t/d机械炉排焚烧炉一座。 余热锅炉采用中温亚高压参数(6.5MPa、450℃),配备9MW凝汽式汽轮机和1A 10MW发电机。
1.6.2. 烟气净化系统采用“SNCR脱硝+旋转喷淋塔半干法脱酸(石灰浆)+干法喷淋(石灰干粉)+活性炭吸附+布袋除尘,预留SCR”组合工艺。 排放标准满足国家《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2014年)及其修正案及EU/75/EU要求的排放限值,最终以环境影响评价报告批准为准。
1.6.3. 本项目渗滤液采用“预处理+厌氧反应器+MBR生化处理系统+化学软化+微滤+RO反渗透膜”处理工艺,处理后水质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业水质》标准”( GB/-2005),开式循环冷却水系统补水水质后回用作为循环冷却补水。
1.6.4. 本项目产生的炉渣为一般固体废物,将进行场外综合利用处置; 产生的粉煤灰属于危险废物,将采用“螯合剂”稳定工艺进行处理,达到无害标准后纳入本项目。 建成的粉煤灰填埋场将按卫生填埋场处理。
1.6.5。 本项目餐厨垃圾采用“预处理+协同焚烧”的处理工艺,与焚烧项目协同处置。 餐厨垃圾预处理产生的残渣和发酵产生的沼渣与生活垃圾一起送入垃圾池,送至焚烧炉协同焚烧。 产生的沼液进入渗滤液处理系统处理回用。 开采出来的原油定期出口。 出售。
1.6.6。 本项目污泥采用“污泥干化+污泥掺混”的处理工艺。 干燥蒸汽由蒸汽轮机提取。 干污泥放入垃圾池,与生活垃圾一起送至焚烧炉焚烧处置。 ,产生的冷凝废液进入低浓度污水处理系统。
1.7. 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本项目总投资约31864.02万元,其中建设费11743.14万元。 资金来源为项目公司自筹。
2、项目实施模式、特许经营期限、项目回报机制
2.1. 本项目采用特许经营BOT模式。 翁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将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确定投资主体。 投资主体将在翁源县设立项目法人公司,负责筹集建设资金及项目设计、施工、运营管理等工作。 特许经营期满后,项目公司将正常运行条件下的设施无偿、完好地移交给翁源县人民政府或其指定机构。
2.2. 特许经营期限:特许经营期限为30年(含项目建设期,建设时间约为18个月),自项目建设开工之日(颁发施工许可证之日)起计算。 30年经营权期满后自动终止,资产无偿划转翁源县人民政府。 原特许经营权人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获得。
2.3. 项目回报机制:中标投资建设单位完成项目建设。 垃圾焚烧处理设施建设完成并投入运行后,政府支付垃圾处理费和售电收入作为项目投资回报。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符合以下资格和条件:
3.1.1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作为一个投标人共同投标。 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超过3家。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签署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方与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并承诺承担连带责任给中标项目的投标人。 《联合体协议》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提交给投标人。 联合体所有成员均应具备拟承担的工作内容中规定的资质(符合联合体协议的规定)。 同一工作内容由两个以上单位共同承担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该工作内容的资质等级。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投标本项目或以自己的名义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否则所有相关投标均无效。
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可以组成联合体,联合体确定一方作为牵头人参加投标。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申请,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以上联合体。 项目招标。 单一独立法人至少必须同时具备以下①~③资格。 若组成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后至少须具备以下①~③资格:
①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并有效存续的独立企业法人,具有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的投资、开发和经营范围,并具有承担本项目工作的能力具有项目运营管理经验,具有承接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的经验。 焚烧发电项目经营业绩。
② 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时称牵头方)须具有良好的资金实力、项目运营的财务能力、良好的银行资信以及与项目总投资相匹配的自有资金或融资能力(出具能力承诺书,内容包括:和定制格式)。
③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时称施工方)必须具有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 投标人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cn)的企业,并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录; 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cn)“失信被执行人记录”; (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以招标机构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cn)和“信用中国”网站(.cn)查询结果为准,如有相关违规记录信任期满,投标人需在招标文件中提供相关证明资料)(组成联合体时,各方均需提供)。
3.1.3 投标人未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近三年经济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近三年运营项目未发生重大安全质量事故。 事故; 不存在因自身违约或履行合同不当而提前终止或撤销特许经营权的记录(组成联合体时各方均要求)。
3.1.4 投标人提出的项目公司应有相应数量的技术、财务、运营等关键岗位人员,项目公司的主要管理人员必须派驻项目公司参加其投标文件。 中标后,必须永久驻扎。 翁媛年满三岁。 确需更换的,须经招标人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后方可变更,且更换的人员应与招标文件确定的原主要管理人员的主要条件一致。
四、获取招标文件
4.1 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投标方式。
本项目招标文件与招标公告同时发布在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韶关市)(#//index)、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平台()网站。 招标文件一经在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韶关市)和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平台公布,即视为投标人。 招标文件及相关附件由投标人从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韶关市)或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平台网站下载。 获取招标文件期间请登录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韶关市)(#//index)或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平台()(详见本公告第十条“名单”)重要活动的时间和地点”)。 使用新建工程建设项目交易系统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附件,并在电子招标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招标投标(参见本公告第十条“重要事项时间、地点清单”)。
竞买人可登录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韶关市)(#//index)或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平台(),下载《交易指引》中的“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建设工程交易栏目。 《建设工程综合平台建设工程交易(投标人)用户手册》了解网上注册操作流程。技术咨询电话:/0751-吴先生,业务咨询电话:-,。
4.2投标人只有申请了数字证书(CA)并完成企业信息数据录入建设工程交易系统后,才可以使用建设工程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及相关附件并进行电子投标。
首次参加韶关市建设工程招标活动的投标人须将公司相关信息上传至平台系统,办理公司入库事宜,并携带公司相关信息到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服务大厅申请入库数字证书(CA)。 竞买人可登录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韶关市)(#//index)或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平台(),在【公告】中下载《深圳市数字证书(CA)业务办理指南》 》或《广东省数字证书(CA)业务办理指南》了解办理数字证书(CA)所需信息; 在“交易指引”栏目下载《建设工程交易系统招标企业办理录入公告》和《建设工程交易系统《招标企业注册及企业信息变更操作指引》,了解入库操作指引。
已入库的企业相关信息(如单位名称、基本账号、资质、人员等)发生变化的,须及时在建设工程交易系统中进行相应变更。 因投标人未及时变更而造成的任何损失和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3 投标保证
4.3.1 投标人须缴纳人民币50万元(¥.00)的投标保证金。 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方付款。
4.3.2 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保险三种形式,由投标人自主选择。
(一)采用投标保证金方式的,投标人从建设工程交易系统获取投标文件后,可在系统中申请缴纳投标保证金,并获取本次招标的投标保证金支付账户。 投标人须在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从其基本账户转入指定付款账户(详见本公告“重要事项时间、地点清单”)。 逾期收到或从非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的投标无效。
(2)采用投标保函的,投标人必须提交有效的银行保函,银行保函的有效期不得短于投标有效期。 投标人须在投标保函上传截止日期前按照建设工程交易系统的要求准备并上传电子银行保函文件(参见本公告“重要事项时间地点清单”)。 银行保函原件应与招标文件现场提交。 逾期上传投标且未提交原始文件的,投标无效。
(三)采用投标保证保险的,投标人必须在投标保证保险申请截止日期前,通过建设工程交易系统完成网上投保申请(参见本公告《重要事项时间地点清单》)。 投标人可以在系统中选择保险机构、录入保险信息、缴纳保费、打印电子保单。 电子保单的有效期不得短于投标有效期。 投标人可登录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韶关市)(#//index)或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平台(),在“建设工程网上交易系统保险押金缴纳操作”中下载交易指南》栏目“指南”了解网上保险的具体操作流程。 如果在到期日之后购买保险,则投标无效。
温馨提示:若投标人使用投标保证担保或投标保证保险,为避免评标过程中有效期争议,建议投标人将银行保函或电子保单的有效期设置为不少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 20 个历日。
4.4 投标人因自身原因未能正确获取招标文件、提交电子投标并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无效。
五、招标文件问答
5.1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应当在提问截止时间前通过建设工程交易系统提出疑问(参见本公告“重要事项时间、地点清单”)。 未在规定时间和规定方式提交投标的,投标人不予受理。
5.2 投标人应在提问截止时间后3天内(见本公告“重要事项时间、地点清单”)立即对收到的所有问题进行答复,并形成问答(或修改)公告并予以公告。在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体上。 发布。 问答(或修改)公告一经发布,即视为所有潜在投标人已获悉问答(或修改)内容。 因投标人未及时关注而造成的任何损失和后果,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3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问题的答复(或修改)公告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6、投标文件的提交
6.1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应在指定时间、地点以电子方式签到,并现场提交招标文件及相关材料。
6.1.1 提交时间、地点:参见本公告“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
6.1.2 电子招标投标时到场人员与投标人确认的人员应当为同一人。 电子投标时投标人确认的人员因不可抗力不能到场,需临时委托他人参加的,投标人应重新出具《授权书》,并形成书面变更声明(加盖投标人印章)。单位)关于上述情况。 ,重新委托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6.1.3 前来参加本次开标的投标人须持续关注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韶关市)(#//index)或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的最新疫情防控信息综合平台()以动态信息为准,并按要求现场出示相关证明。
6.2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到达现场后,应出示以下身份证明文件:
(一)本人有效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二)法定代表人在场的,须出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委托代理人在场的,须出示《授权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6.3 投标人除提交投标文件外,还应提交以下资料:
(一)银行保函原件(适用于以投标保函形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
(二)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审查的证书、文件、证明的原件(清单一式两份)。
6.4 投标人遇到下列情形的,投标人不予接受其投标文件:
(一)未按规定时间、地点提交招标文件及相关材料的;
(二)到场人员未出示身份证件的;
(三)电子投标时到场人员与投标人认定的人员不是同一人,但投标人出现本公告第6.1.2项所述情形并提交补发的《授权委托书》的;书面变更声明除外。
6.5 因参会人员姓名、身份证件号码等个人信息与建设工程交易系统记录信息不一致,或参会人员所持身份证件非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或参会人员身份信息身份证损坏,无法读取。 因其他原因导致电子签到失败的,招标人有权拒绝投标文件。
七、开标
招标人邀请所有正确完成电子投标、缴纳投标保证金、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参加开标。 投标人可以自行决定是否参加。 投标人不参加开标的,将被视为默认开标结果,并放弃开标期间见证、监督、投诉、申辩的权利。
7.1 开标时间、地点:参见本公告《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
7.2 开标前24小时,建设工程交易系统显示已缴纳投标保证金(含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保险)的投标人数量少于3家的,招标人取消投标开幕活动原定于第二天举行。 。 投标人可于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日(参见本公告“重要事项时间地点清单”)至电子投标截止时间(参见“时间地点清单”)登录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韶关市)。放置本公告中的“重要事项清单”)(#//index)或到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平台()查询是否已发布取消开标活动的相关信息。
八、发布公告的媒体
(1)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2)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韶关市)(#//index);
(三)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集成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