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 20891-2014)修改单》及《非道路柴油移动机械污染物排放控制技术要求》(HJ1014-2020)的解读
新增车载法整机试验要求。 使用便携式排放测试系统(PEMS)测量37kW以上机械实际使用过程中的污染物排放。 规定90%以上有效工作基准窗口内CO、NOX具体排放量不得超过相应电力段限值的2.5倍。 此外,参照欧洲标准要求,增加了柴油机非标准循环工况的试验方法和极限要求。
(二)新增颗粒物颗粒数限值要求
为解决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黑烟问题,新增颗粒物颗粒数(PN)限值,规定其排放量必须小于或等于5×1012颗粒/kWh。 一般的技术方法是安装柴油颗粒过滤器(DPF)。 )。 标准不固化或限制技术路线,鼓励企业采用更高效的污染排放控制技术。
(3)提出远程监控定位需求
为保证排放控制系统在实际使用过程中始终正常工作,防止用户在使用过程中恶意损坏、拆除污染控制装置,参照欧IV法规提出排放控制系统的远程监控要求,并对排放和定位相关信息实时发送至监管平台。 数据。
(4)给出规定的劣化系数
通过标准的早期实施,我们获得了大量的柴油机退化趋势特征数据,并给出了规定的退化系数。 显然,企业可以使用指定的退化系数来替代耐久性实测的退化系数,这大大降低了企业的测试费用和研发成本。
(五)将三轮车辆纳入非道路标准统一管理
为促进三轮车行业技术升级,同时考虑到三轮车与非道路农业机械发动机通用的实际情况,并本着减轻研发和试验负担的原则,企业将三轮车辆纳入非道路移动机械四阶段标准进行统一管理。
(六)明确标准实施时间
经与行业充分沟通,本着促进行业技术升级、适应行业实际发展的原则,在不影响非道路产业发展特别是保障农业生产的情况下,将综合考虑编制行业技术升级以及实验室扩建的时间到了。 立项、型式检验、环保信息公开、农机补贴申请等后续工作所需时间确定为2022年12月全面实施。
3、新标准与国外标准相比如何?
该标准的排放控制水平和技术要求与欧洲非道路Stage 4和美国非道路Stage 4过渡阶段等效,但也存在一些差异。 主要区别是:
(1)更加关注整机实际排放量
欧洲和美国标准仅针对非道路移动机械中使用的柴油发动机。 该标准的控制对象不仅包括非道路移动机械用柴油机,还增加了对非道路柴油移动机械的要求。
(二)更加注重有效监管
非道路移动机械的监管是世界各地的难题。 为了实现对非道路移动机械的有效监管,该标准提出了对37kW以上、560kW以下非道路移动机械进行定位和远程在线排放监测的要求,利用大数据分析,筛选高排放机械。
(3)彻底解决黑烟问题
该标准创新性地提出PN限值要求,引导行业采用颗粒物捕集器(DPF),减少非道路移动机械颗粒物排放99%以上。
4、标准实施的技术可行性如何?
本标准的相关要求基本等同于柴油车国V要求。 采用选择性催化还原(SCR)和颗粒捕集器(DPF)是主流技术路线。 一些制造商还将使用柴油氧化催化转化器(DOC)和废气再处理。 辅助技术,例如循环 (EGR)。 这些技术已在国V柴油车上成熟应用,欧美相应非道路产品多年前已供应市场。
从国三到国四,不同功率段的非道路移动机械采用不同的排放控制技术,导致增量成本不同。 37kW≤P
5. 实施新标准有哪些环境效益?
据测算,随着标准的实施,国IV非道路移动机械的比例逐渐增加。 2025年可减少NOX排放37.5万吨、PM 3.2万吨,减排比例分别为12.5%和19.3%; 到2030年,可减少NOX排放106.4万吨、PM排放7.7万吨,减排率分别达到35.0%和4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