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拆承重墙,4人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这事儿都谁该担责?

日期: 2024-05-22 15:08:07|浏览: 77|编号: 686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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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拆承重墙,4人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这事儿都谁该担责?

记者从哈尔滨市松北区政府获悉,5月9日哈尔滨市松北区利民学院小区发生住户私拆承重墙事件后,哈尔滨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成立事件调查组,并派专人连夜对事件进行调查处理。相关调查、监测、处置工作正在有序推进(此前报道:)。

事件发生后,松北区立即成立专门应急小组开展应急处置工作,涉事居民已全部安置到位,成立15个工作组逐户走访,并设立专门咨询接待台,专家、律师、医护人员及相关专业干部等到场接待、解答居民疑问,全力保障居民日常生活服务。

同时委托国家级和省级权威检测机构开展调查、鉴定、处置等综合技术工作,并根据检测机构和专家组意见,对拆除改造墙体采取局部支撑等应急措施,防止结构构件进一步损坏和变形。

公安机关现已对4名相关责任人员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下一步将根据权威检测机构出具的技术报告,制定相应方案,依法维护居民合法权益。

擅自拆除承重墙谁的责任?

“哈尔滨市居民楼承重墙被砸”事件责任该由谁来承担?又应承担哪些法律责任?北京岳成律师事务所岳启山律师从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刑事责任三个方面进行了解读:

从民事责任角度看,拆除承重墙造成建筑物损坏,影响建筑物内其他业主的正常生活,构成对他人的侵权行为,需要承担民事赔偿,包括赔偿房屋修缮加固费用,以及赔偿其他业主在此期间因无法居住造成的损失等。

从行政责任看,擅自拆除承重墙违反了《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六十九条规定:建筑使用人在装修过程中,擅自改变建筑主体、承重结构的,责令改正,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

从刑事责任角度来看,私自拆除承重墙的行为,使建筑物变为危房,危害公共安全,涉嫌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规定:“以其他危险方法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过失犯前款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对于具体责任该由谁承担,岳启山称,根据目前公布的信息,责任人是租户和实施拆迁的施工单位,如果业主也知晓,则需要共同承担上述责任。

有业主曝光了自家房屋出现开裂状况,部分墙面出现剥落。

无家可归,损失数亿美元

承重墙无法承受撞击的痛苦

一户家庭在装修时,自私地拆除了承重墙,给200多位业主带来了不必要的灾难。无端承受着难以承受的生活重担,房屋修复也只是理论上的可能。公众想知道,拆除承重墙的主要责任到底是谁,是业主的强烈要求,还是装修人员的无知无畏;也想知道,上亿的巨额损失到底由谁来承担,如果经济上无法承担,又会怎样。

房子对于民众的意义,不只是一栋建筑,而是一个家。家是屋所在之处,也是心所在之处。因此,无论事后整治得如何好,责任人处理得如何严厉,都无法弥合心理鸿沟。目前民众最关心的问题只有一个,那就是谁来保护、如何保护我们的承重墙不被野蛮拆除。既然没人有能力拯救一堵厚重的墙不倒,防患于未然就显得更为重要。毕竟,住在楼上的每一个家庭都有可能遇到这样的邻居,谁也不想有这样凄惨无望的经历。

当然,需要保护的不仅仅是承重墙。根据修订后的《住宅室内装修管理办法》,承重结构包括承重墙、杆、柱、框架柱、墩、楼板、梁、屋架、悬索等,它们将自身重量直接与各种外力系统地传递到地基及其连接点的主要结构构件上。未经原设计单位或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的设计方案,禁止进行更改。无论是在装修之初,还是在施工过程中,物业公司或房屋管理机构依法负有监管责任,有权制止和举报。但事实上,监管往往是无效的,导致许多装修对承重结构造成了不同程度的破坏,却因为没有明显问题而被一再忽视。这一方面助长了部分业主和装修人员的野蛮行为,另一方面也助长了物业管理单位的侥幸心理。 这次事件中,承重墙拆除工作一定非常困难,而且噪音很大,如果有监督,怎么会出现这种情况呢?

这是建筑力学的一个典型的反面公共课:承重墙不能拆、不能拆,不要心存侥幸,不要把一户人的方便置于整栋楼业主的安全之上。这也应该成为承重结构保护的一个分水岭。无论哪栋房子在装修,物业管理单位都要明确指出哪些东西不能动,并在整个装修过程中实行监管。承重墙承载着安全和生命的重量,必须架设高墙,有效保护承重墙不被撞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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