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川集团镍电解三车间高盐废水零排放综合治理技术改造BOT招标公告

日期: 2024-06-01 21:07:02|浏览: 66|编号: 71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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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川集团镍电解三车间高盐废水零排放综合治理技术改造BOT招标公告

金川集团有限公司镍电解车间3号高盐废水零排放综合治理技术改造已由金昌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局备案(备案号:金开经发备[2022]28号,项目代码:2206--04-02-),项目业主为金川集团有限公司。该项目采用BOT商业模式(建设-运营-移交),招标人为金川集团有限公司。镍电解车间3号高盐废水零排放综合治理技术改造已具备招标条件,本项目BOT现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国内投标人提交密封投标文件。

1.招标编号:JCZJ-JCGS-2022-034

2、招标项目名称、合同期限、服务内容及要求:

序列号

项目名

合同包

最高价格

主要技术指标及要求

营运期及建设期

第三镍电解车间高盐废水零排放综合治理技术改造

废水处理单价:运营期运营费用最高限价为89.09元/m3(由单位废水总成本和管理费用组成。其中,单位废水总成本最高限价为64.19元/m3);项目建设费用:最高限价为5975.33万元

详情请参阅投标人须知

本项目绝对建设工期为10个月(即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0个月内完成项目的设计、施工、设备采购、安装、调试及投产工作)。主要水质满足《城镇污水再生利用工业用水水质》(GB/T-2005)中工艺水、产品水相关要求且水TDS≤100mg/l,无水工业硫酸钠质量满足《工业无水硫酸钠》(GB/T6009-2014)中二级合格品及以上质量要求。本项目运营期为5年,自本项目竣工验收并连续生产15日历天无质量问题起计算。

评论

1、本项目日处理水量为800m3,运营期为5年。项目建设造价限额5975.33万元,其中工程造价不得超过4779.8万元(含建筑工程、设备购置及安装费用);运营期运营成本最高限额为89.09元/m3(由单位废水总成本和管理费用组成。其中,单位废水总成本最高限额为64.19元/m3),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2、项目工艺可行性、可靠性符合废水蒸发浓缩、脱重等处理工艺,且将现有镍电解生产线加压浸出系统产生的闪蒸废蒸汽(≤0.1MPa、≥9t/h)作为蒸发能耗主要来源,否则按无效处理。

3、投标报价费用包含完成本招标工程质量标准规定的全部工作内容所需的全部设计费、设备费、施工费、监理费、安装、调试、验收、税金、装卸、运输保险、贷款利息、流动资金、运行维护、5年项目管理费及中标服务费。

4、中标后实际日处理水量若超过800m3,则超出部分水费按中标人投标报价中实际日污水处理单价计算,招标人按实际金额向中标人支付。

5、根据项目运营工作计划,中标人须在金昌市设立项目运营公司,负责办理高盐废水处理、工业无水硫酸钠生产等相关证照,以及运营人员的招聘等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企业法人有效营业执照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加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3.2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财务状况和相应的债务偿还能力。

3.3投标人须提供依法缴纳税费及社保资金的相关材料。

3.4投标人应提供书面声明,承诺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不存在重大违法行为;

3.5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两家。

3.6中标后,投标人如具备设计、施工资质,可自行承担本项目的设计、施工工作,开工前须经招标人资质审查认可(设计资质:环境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施工资质:环境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

3.7中标后,投标人如不具备设计、施工资质,须委托具有乙级及以上环境工程设计资质的设计资质单位承担本项目的设计工作,委托具有三级及以上环境工程专业承包资质的施工单位承担本项目施工工作。委托前须经招标人审查同意。

3.8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评审方式审查投标人的资格。

以上所有资格文件必须同时符合要求,其中任何一项未通过审查,将被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并按无效投标处理。所有提供的资格文件均应有效、清晰,复印件必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无效。

4. 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请于2022年8月23日18:00前进入“金川集团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首页点击“实体登记”,填写投标公司的相关信息,点击“公司登记”,完成投标实体登记。

4.2单位注册完成后,在“金川集团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首页点击“投标登录”,选择“用户名登录”或“CA证书登录”进行登录;点击“投标人”选项,进入“我的面板”,点击“最新招标项目”,在最新招标项目列表中找到需要投标的项目,点击进入;在“板块信息”面板下方点击“参与投标”按钮;勾选后点击“投标报名”,填写投标报名相关信息,确认后自动进入投标报名界面,上传单位介绍函、资质要求文件及购买招标文件的电汇回单(回单须注明招标项目及板块名称及招标编号JCZJ-JCGS-2022-034)等;点击全部红色记录,点击右上角“提交审批”后点击确定,即可完成投标报名。

4.3如您在企业注册、投标报名、CA数字证书申请过程中有疑问,可拨打0935-进行咨询。

5.获取招标文件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应于2022年8月23日前持单位介绍信到甘肃省金昌市金川区金川西路32号金川集团金昌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208室现场购买招标文件(截止时间为8月23日18时;北京时间,下同)。也可在“金川集团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完成投标登记,经招标代理机构审核同意后在“金川集团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招标文件下载”栏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招标代理机构将纸质版招标文件及购买招标文件发票以货到付款的方式快递给招标文件购买者。 如您通过汇款方式购买招标文件的,请将招标文件购买金额汇至本招标公告9.2条规定的招标代理机构的银行账户及账号,并将增值税发票购买者、是否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收件人详细地址、收件人名称、联系电话等准确信息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的联系电子邮箱。

5.2每套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2500元,售后不退还;图纸押金为人民币/元,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5.3邮购招标文件需另收手续费(含邮资)/元。招标人应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寄费(含手续费)后/天内寄出文件。

6.“网上不开会”开标安排

根据国家、省、市关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的有关规定,为有效减少人员聚集,本项目采用“线上非面对面招投标制”进行招标投标,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6.1因疫情影响,本项目采用网络开标制,不进行面对面交易。投标人需自行准备能稳定上网的电脑(建议操作系统,360安全浏览器、WPS或办公软件)、打印机、公司原资质、麦克风、摄像头、钉钉(如未有账号请提前申请,注册账号必须是公司报名投标时填写的联系电话,如需要核实项目经理的项目,钉钉注册账号必须是项目经理的电话)。

6.2投标人须在开标截止时间半小时前登录“金川集团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站”,点击网上非面对面投标系统图标,下载《非面对面投标系统投标文件固化工具》和《网上投标系统操作指南》,详细阅读并掌握系统操作方法。

6.3投标人须在开标截止时间半小时前登录“金川集团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网上非会议投标系统”,选择所要参与开标的项目,进入该项目对应的网上开标大厅,输入开标授权人信息,按照《网上招投标系统指南》演示步骤固化自己的投标文件,在开标截止时间半小时前完成网上投标(上传固化的投标文件HASH码,HASH码是网上招投标系统电子投标文件的指纹,即32位代码)及开标操作(只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指纹,不上传正式投标文件,不会泄露任何投标信息)。如网上撤回投标、不提交新的HASH码,或开标截止时间半小时前未在网上投标(上传固化的投标文件HASH码),则视为放弃投标。 投标截止时间前30分钟,招标代理机构通过钉钉软件建立网上投标投标人视频会议群,各投标人扫描网上投标系统会议群二维码,加入钉钉视频会议群。

6.4 开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须将自己电脑中保存的固定投标文件上传至系统,系统会自动验证固定投标文件的HASH码与开标截止时间半小时前上传的投标文件是否一致(若验证失败,则很可能是投标人选错了固定投标文件或者投标文件固化后进行了修改,因此请确保在固化前投标文件修改正确,并牢记系统自动生成的HASH码,如仍无法解决问题,可通过钉钉寻求技术人员协助)。

7.投标文件的提交

7.1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9月8日上午9:00点,送达地点为: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登录“金川集团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首页,点击“远程投标系统登录”进入“远程网上非面对面投标系统”,将投标文件电子版上传至“远程网上非面对面投标系统”;投标文件纸质版送达或邮寄至(甘肃省金昌市金川区金川路80号金川集团采购供应中心办公楼一楼大厅),收件人为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

7.2 任何逾期送达的或者未到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接受。

8.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甘肃经济信息网()、金川集团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网()(发布公告媒体名称)上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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