皮革行业废水排放标准

日期: 2024-06-24 07:16:30|浏览: 107|编号: 759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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皮革行业废水排放标准

制革废水是指皮革生产准备、鞣制阶段即湿法作业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制革废水排放量大、pH值高、色度高,污染物种类繁多,成分复杂。主要污染物包括重金属铬、可溶性蛋白质、皮屑、悬浮物、单宁、木质素、无机盐、油类、表面活性剂、染料、树脂等。

1.制革废水的产生

皮革生产可分为湿法作业和干法作业两部分。湿法作业包括准备工段和鞣制工段;干法作业为整理工段。皮革废水主要来源于湿法作业准备工段和鞣制工段。根据制革工艺可分为五类废水。

(1)水浸(软化)脱脂洗涤水的特点:碱性、油含量较高、含有易产生泡沫的清洁剂;

(2)脱毛脱灰洗涤水特点:废水呈碱性,含硫化钠、石灰、蛋白质含量较高;

(3)酸洗、铬鞣、洗涤废水特点:废液呈酸性,且含铬;

(4)染色、加脂、洗涤废水特点:废水呈酸性、含染料、色度较高;

(5)其他污水冲洗、饱和滴灌、轻度污染水。

2.制革废水的特点

制革废水的主要特点如下:

(1)制革废水属于高浓度有机废水,COD、BOD浓度较高。

(2)皮革废水的毒性来自于高浓度的硫化物和三价铬。脱毛时用硫化钠,鞣革时用铬盐,废铬液中铬和硫化物的含量可达数千毫克/升。皮革废水的臭味主要由蛋白质分解和加入的硫化钠引起。

(3)制革废水中SS含量高达100μL以上。

(4)皮革废水的颜色主要由染料和鞣剂引起,废水色度为600~3000倍。

(5)制革废水一般呈碱性,主要来自脱毛工序所用的石灰、烧碱、硫酸钠等,pH值一般在9~10之间。

(6)皮革废水中氯化物和硫酸盐浓度为2000~/L,主要来自生皮保存、浸酸和鞣制等工序。

3.制革废水的危害

由于皮革废水中有机物、硫、铬含量较高,且污泥量较大,因此废水的危害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皮革废水色度较大,若不经处理直接排放,会使地表水呈现异常颜色,影响水质。

(2)皮革废水一般呈碱性,如不处理将影响地表水pH值和作物生长。

(3)悬浮物含量高,若不经处理直接排放,这些固体悬浮物可能堵塞水泵、排水管道和排水沟。另外,大量的有机物和油脂会增加地表水的耗氧量,造成水体污染,危及水生生物的生存。

(4)含硫废液遇酸易产生H2S气体,含硫污泥在厌氧条件下也会释放出H2S气体,对水体和人体极为有害。

(5)氯化物含量过高对人体有害,当硫酸盐含量超过100mg/L时,水质发苦,饮用后可能引起腹泻。

(6)皮革废水中的铬离子主要以Cr3+形式存在,虽然它对人体的直接危害比Cr6+小,但它能在环境中或动植物体内积累,对人体健康产生长期影响。

4.实施标准

皮革工业废水应当执行《皮革和毛皮加工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2013)。

自2016年1月1日起,现有企业应当执行表2规定的水污染物排放限值。

自2014年3月1日起,新建企业应当执行表2规定的水污染物排放限值。

注1:制革、毛皮加工企业单位产品基准排放间接排放限值与各自的直接排放限值相同,详情可咨询污水宝或查阅更多相关技术文件。

根据环境保护工作要求,在土地开发密度已经较高、环境承载能力开始减弱的区域,或者环境容量较小、生态环境脆弱,易出现严重环境污染问题、需要采取特殊保护措施的区域,应严格控制企业污染物排放,向上述区域排水的企业应当执行表3规定的水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实施水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的地域范围和时间由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或者省级人民政府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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