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体废物收集的原则 烟台市生态环境局海阳分局关于2021年8月5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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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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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山东大西牧业有限公司海阳大西养殖场建设项目
海环申[2021]003号
2021 年 8 月 5 日
海阳新希望六和饲料有限公司新建燃气锅炉项目
海洋环保举报表〔2021〕040号
2021 年 8 月 5 日
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烟台供电公司山东烟台圣珠(海阳北)220千伏输变电工程
海环辐检[2021]002号
2021 年 8 月 5 日
烟台协力海洋生物制品有限公司灌溉管材生产加工项目
海洋环保举报表〔2021〕041号
2021 年 8 月 5 日
山东大西牧业有限公司海阳市大西农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批复
海环申[2021]003号
山东大西牧业有限公司:
你单位提交的申请(以下简称申请)收到,经组织专家技术评审、研究,现同意如下:
1、山东大喜牧业有限公司海阳市大喜农场建设项目位于海阳市郭城镇英家山村北700m,农场场址中心地理坐标为37.114°N、121.135°E。项目占地面积96671.5m2(145亩),总投资3000万元,环保投资180万元。项目投产后,商品肉鸡年存栏128万只,年产量768万只。
项目建设之初未履行环境影响评价手续,2021年4月24日,烟台市生态环境局海阳分局以海环罚【2021】第002号行政处罚决定书作出。该项目符合国家现行产业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模要求,符合土地利用规划和海阳市畜禽养殖布局规划,选址合理。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综合落实拟建生态保护和污染防治措施后,不良环境影响可得到缓解和控制。我局原则同意你公司按照其中列明的项目性质、规模、技术、区位及环境保护对策及整改措施进行建设。
二、在项目设计、施工和运行过程中应全面落实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你公司应按要求进一步优化项目布局、主体工程、公用工程、储运工程及污染防治设施工程设计和施工,确保项目符合环境保护设计规范的要求,落实防止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措施,提高清洁生产水平。
项目采用环保部批准的鸡粪干化清理技术,将鸡粪收集后经发酵床处理后用于农田施肥,不外运。
2、项目后期施工及省级整改过程中,应严格落实施工期大气污染防治、噪声防治、废水防治、固体废物安全处置和生态保护措施。
按照要求,实现六百分百,治理扬尘污染。
采取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选用低噪声设备、禁止夜间施工、限制车辆行驶速度等措施,落实(-2011)的要求,防止施工噪声对环境敏感目标产生不利影响。
施工期生产废水收集沉淀后回用,生活污水经现有化粪池处理后作为农用肥料,不外排。
施工期固体废物应妥善处理,严禁随意堆放,运输过程中应加强监测,防止跑、冒、滴、漏。
加强水土保持、绿化补偿等生态措施,避开雨季施工,减少项目建设对环境和生态影响。
生活垃圾应定期收集、运输并妥善处理。
3、严格落实运营期主要污染物防治措施。
①按照“雨污分离”的原则,进一步优化项目区排水系统设计和建设。
项目鸡舍使用自动清粪设备,采用干法清粪方式。
每批鸡出栏后,应将鸡舍冲洗消毒液收集通过管道排入黑膜沼气池进行厌氧发酵。发酵后的沼液、沼渣作为肥料用于合同范围内的土地或荒坡。应加强管理,防止跑、冒、滴、漏。禁止将未经处理的鸡粪、沼渣等直接施用于农田。
员工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降解后,定期清理出场作为农用肥料,并进行合理处置,不外排。
运营期,应根据设备、机组特点及所在位置,将施工场地划分为重点防渗区、一般防渗区和简单防渗区,采取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措施。重点污染区防渗设计应满足(-2001)有关要求,一般污染区防渗设计应满足(-2020)有关要求,简单防渗区应进行一般地面硬化处理。
确保做好防渗、密封、围护措施,避免对土壤、地下水和周边环境造成影响。
②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产生的鸡粪集中收集并暂存于密闭鸡粪棚内,密闭发酵床内鸡粪喷淋翻堆过程中产生的恶臭气体经配套的生物除臭塔收集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管排放,有组织恶臭气体排放浓度须符合(-93)表2标准要求。
项目建设的专用生物质环保锅炉燃烧产生的废气,经锅炉炉膛喷洒尿素、SNCR脱硝、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35m高排气筒排放,其SO2、NOx、烟尘有组织排放浓度须满足(DB 37/2374-2018)表2中“重点控制区”标准要求。
项目所建员工食堂产生的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由屋顶排烟管高出1.5m的专用烟道排出,油烟污染物排放浓度须满足中标要求(DB37/597-2006)。
项目生产工序应采用密闭结构,采取封闭(气)尘源、定期喷洒除臭剂等措施,严格控制无组织废气(粉尘)排放。
项目鸡舍、发酵棚产生的氨气、硫化氢等恶臭气体,通过优化饲料(饲料中添加EM菌、喂鸡低氮饲料)+除臭剂除臭+加强通风+水幕降温+加强绿化等措施消除。
鸡粪干洗清运及鸡粪暂存棚内鸡粪运输过程均应采用密闭运输方式。
项目配置2台备用柴油发电机组,燃料采用符合环保要求的油品,并加强维护管理,确保其主要污染物(CO、NOx、SO2、颗粒物)符合排放标准。
③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作业过程应进一步优化布局方案,统筹规划,合理布局,注意噪声防治距离,对噪声较大的设备单独布置并采用消声、隔声措施,基础上加装减振装置,厂界噪声须满足(-2008)2类标准要求。
④按照固体废物处置“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的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特别是医疗废物的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产生的一般固体废物贮存、运输、处置和无害化处理须满足年(-2020年)的相关要求。
对属于危险废物的医疗废物,必须集中收集、分类处理,按照(-2001)及其2013年修订版的要求,做好管理,固定标识,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实行转移联单制度,严禁流失、扩散。
生活垃圾应当集中收集、集中存放,并由当地环卫部门负责清运。
4、根据相关要求,项目养殖过程中产生的畜禽尸体应集中收集放入冷库暂存,运至海阳市永盛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进行集中无害化处理,不得随意丢弃、出售或重新用作饲料。
5、严格执行烟台市生态环境局海阳分局对本项目下达的总量控制指标(SO2、NOx、颗粒物分别控制在0.0001g/a、0.0001g/a、0.0001g/a以内),严禁超标和超总量排放污染物。
6、严格落实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成立应急组织机构,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定期进行演练,做好环境风险管理,避免污染事故发生。
按照要求,并报烟台市生态环境局海阳分局备案。
7.按照(-2019)、(HJ819-2017)相关标准及技术规范,落实监测计划,认真组织实施并主动公开污染源监测等相关信息。确保各项污染防治设施或措施正常运行,实现达标排放。
8.强化环境信息和公众参与机制。依法落实建设项目环境信息公开主体责任,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平台,及时解决公众提出的合理环境诉求。
3.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对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并编制验收报告。除按照国家规定需要保密的情形外,建设单位应当依法向社会公开验收报告。
项目在启动生产设施或实际排放污染物前,应按照已批准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认真梳理、确认各项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并依法申领排污许可证。成立与项目环保需要相适应的环境管理团队,完善公司环境管理制度,加强环境管理,依法排放污染物。
四、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位置、生产工艺或者污染防治措施等有重大改变的,你单位应当重新报批该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2021 年 8 月 5 日
审批意见:海环报表[2021]040号
海阳市新希望六和饲料有限公司新建燃气锅炉项目位于海阳市法城镇309国道南侧,海阳市新希望六和饲料有限公司现有厂区范围内。项目地理坐标为(120度59分13.913秒,36度59分19.612秒)。项目占地面积60平方米,总投资18.4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万元。主要建设内容是在现有锅炉房内增加一台4t/h燃气锅炉,为膨化线提供生产供暖。燃气锅炉配套6t/h软水制备设备及54立方LNG储罐,为燃气锅炉供气。
项目建设之初未履行环境影响评价手续,2021年7月9日烟台市生态环境局海阳分局以海环罚【2021】017号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该项目符合现行国家产业政策、土地利用规划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模要求,选址合理。
经研究,该项目必须按照报告表所列的建设项目性质、规模、地点、内容及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或设施进行建设和运行,并注重生态环境建设和各类污染防治。产生的各类污染物按本次评价提出的方案得到有效控制后,对环境的影响在允许范围内。从环境保护角度看,本项目建设是可行的。
1、项目运营期间应全面落实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按照“雨污分离”原则,进一步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废水主要为软水制备废水及定期锅炉排水,清水收集后暂存于废水桶内(暂存时间不少于4天),出水水质须达到(GB/T 1988-2020)中道路保洁水质标准,用于厂区道路保洁抑尘,不得外排。
作业过程中应按相关要求对软水制备及废水桶区域进行控制,采取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措施,确保防渗措施到位、密封覆盖,不跑、不泡、不滴、不漏,避免对周边环境造成影响。
2.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天然气锅炉配置低氮燃烧器对废气进行处理,由20m高排气筒排出,主要污染物颗粒物、SO2、NOx等排放浓度均满足(DB37/2374-2018)表2重点控制区标准要求。
3.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作业过程应进一步优化布局方案,统筹规划,合理布局,注意噪声防治距离,对噪声较大的设备单独布置并采用消声、隔声措施,基础上加装减振装置,厂界噪声须满足(-2008)2类标准要求。
4、项目一般固体废物应符合(-2020)的有关要求。
软水制备设备产生的反渗透滤芯属于一般固体废物,由生产厂家回收利用,各固体废物存放点均须按规定采取“三防”等环保措施。
5、严格执行烟台市生态环境局海阳分局对本项目下达的总量控制指标(SO2、NOx、烟尘分别控制在0.211t/a、0.367t/a、0.050t/a以内),严禁超标、超污染总量排放。
6、落实项目专项环境风险评估中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项目运营期,在采取相关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和环境应急措施的基础上,补充完善全公司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加强环境风险管理,建立合理的应急救援体系和管理制度,强化员工环境风险防范意识,定期进行演练,管控好环境风险,避免污染事故的发生。
按照要求,完善环境风险防范应急预案,并报烟台市生态环境局海阳分局备案。
7、按照报告表中环境监测计划及相关标准、技术规范的要求,制定自行监测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积极公开污染源监控等相关信息。确保各项污染防治设施或措施正常运行,实现达标排放。
2.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对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并编制验收报告。除按照国家规定需要保密的情形外,建设单位应当依法向社会公开验收报告。
项目在启动生产设施或实际排放污染物前,应按照已批准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认真梳理、确认各项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并依法申领排污许可证。成立与项目环保需要相适应的环境管理团队,完善公司环境管理制度,加强环境管理,依法排放污染物。
3.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位置、生产工艺、污染防治措施
如有重大变化,你单位应当重新报批该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负责人:张文勇
2021 年 8 月 5 日
审批意见:海环辐射观察[2021]002号
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烟台供电公司山东烟台圣珠(海阳北)220千伏输变电工程包括220千伏圣珠变电站及220千伏线路。变电站位于海阳市方圆街道赤家村北180米处(121度14分57.360秒,36度50分9.970秒),线路起点位于海阳市方圆街道赤家村北(121度14分57.480秒,36度50分10.450秒),终点位于海阳市方圆街道(121度15分53.730秒,36度50分15.430秒)。 项目总投资11344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0万元。
项目建设内容包括:(1)变电站工程:本期不安装主变压器,规划有载调压变压器3台;本期新建220kV出线间隔6个,出线4条,规划8条;110kV出线规划14条;35kV出线规划36条;无功补偿装置容量规划为9倍; 新建事故油池容积约60m3,3台主变压器下方设置储油坑,容积分别约45m3 (2)线路工程:本期将既有220kV兴银、兴桃线路断开,接入新建220kV圣竹站,形成220kV关兴至圣竹双回线路、220kV银滩至圣竹、220kV桃村至圣竹同塔双回线路,线路路线全长3.74km。
项目符合当前国家产业政策、山东电网“十四五”规划、烟台电网“十四五”规划及(烟政[2021]7号)相关调控要求。
经研究,该项目必须按照报告表所列的建设项目性质、规模、地点、内容及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或设施进行建设和运行,并注重生态环境建设和各类污染防治。产生的各类污染物按本次评价提出的方案得到有效控制后,对环境的影响在允许范围内。从环境保护角度看,本项目建设是可行的。
1、项目建设和运行期间应全面落实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合理安排施工计划,加强施工现场地下水排放管理。做好施工现场围挡措施,避免雨季开挖。施工期在变电站、线路施工区域设置临时简易储水池,收集设备清洗、车辆清洗、建筑结构维护产生的废水,经沉淀处理后上清液用于喷雾抑尘,沉淀物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施工期及运营期产生的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作为农田肥料利用,不外排。
2、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文明施工,落实施工噪声排放标准(-2011)。运营期变电站厂界噪声排放执行2类标准(GB 12348-2008),施工单位应采取相应的噪声防治措施。
3、加强施工管理,通过设置围挡、洒水降尘、及时清扫道路扬尘、运输车辆封闭装车等有效措施,控制施工现场扬尘。严格落实要求,做到六百分百,控制扬尘污染。
4.变电站、输电线路产生的工频电场强度、工频磁感应强度应满足(-2014)规定的4000V/m(工频电场强度公众照射控制限值)和100μT(工频磁感应强度公众照射控制限值)的要求。
5、设置事故油池,保证变压器绝缘油在非正常工作情况下发生泄漏时,油池内油不致溢出。
6.加强固体废物贮存和处置管理。生活垃圾要集中集中收集,统一交由环卫部门处置;严格落实《(-2020)》有关要求,设置足够容量、有围栏和覆盖设施的泥渣存放场地,泥渣要及时运至固定接收地点处置,运输车辆要实行密闭。
按照(-2001)及其修正案(环保部公告{2013}第36号)相关要求,设置危险废物存放区,将废变压器油、废铅酸蓄电池等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理,危险废物运输、转移实行联单管理制度,严禁丢失、扩散。
7、严格落实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中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成立应急组织机构,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定期进行演练,做好环境风险管理,避免污染事故发生。
按照要求,并报烟台市生态环境局海阳分局备案。
8.按照(HJ24-2020);(HJ681-2013)开展工频电场、工频磁场监测,并公开环境信息,保障周边公众的知情权。
二是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调试投产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对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并编制验收报告。除按照国家规定需要保密的情形外,建设单位应当依法向社会公开验收报告。
项目在启动生产设施或实际排放污染物前,应按照已批准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认真梳理、确认各项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并依法申领排污许可证。成立与项目环保需要相适应的环境管理团队,完善公司环境管理制度,加强环境管理,依法排放污染物。
3.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位置、生产工艺、污染防治措施
如有重大变化,你单位应重新报批该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项目决定开工建设前五年以上已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你单位应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我局重新审查。
负责人:张文勇
2021 年 8 月 5 日
审批意见:海环报表[2021]041号
烟台协力海洋生物制品有限公司灌溉管生产加工项目位于海阳市星村镇工业园区,地理坐标120度53分59.373秒,36度40分25.190秒。项目占地面积49205.21平方米,总投资1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0万元。项目利用现有厂房进行设备安装调试。项目建成投产后,年产灌溉管1200万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