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新型墙体材料发展迅猛
云南省新型墙体材料发展迅猛
云南省努力克服金融危机对新型墙体材料创新的困难和不利影响,坚持科学发展观统筹兼顾,始终围绕“禁实、促新”工作,加快推进非粘土新型墙体材料开发应用。“禁实”工作全面推进,社会资本投资新型墙体材料项目势头强劲,一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大型、高档次项目相继建成投产。全省新型墙体材料生产能力迅速扩大,墙体材料创新工作呈现健康快速发展的良好态势。2008年全省新建、改扩建新型墙体材料生产线项目投资约5亿元,有一定规模的新型墙体材料生产企业589家,新型墙体材料产量达47.82亿块标砖,同比增长21.16%。新型墙体材料占墙体材料总量比重达到41.11%,同比增长11个百分点,建筑新型墙体材料应用面积达到980万平方米,同比增长14%。近年来,云南省主要采取了以下措施。
一是加大宣传力度,努力营造有利于墙体材料创新工作的良好社会氛围。通过《云南墙体革新网》、《云南墙体革新快报》、原经贸委《工作要闻》等,及时宣传全省墙体材料革新政策、法规和墙体材料革新工作进展情况;加强与省内有关新闻媒体的联系,积极邀请记者参加采访。2008年,全省各大媒体共刊发涉及墙体材料革新工作的文章16篇。随着宣传的不断深入,全省墙体材料革新工作和新型墙体材料引起了各级领导和社会各界的高度重视,形成了推动墙体材料革新、落实“禁实”工作的社会舆论氛围。
二是加大政策支持力度,进一步完善墙体材料革新政策法规体系。结合云南省墙体材料革新实际,修订了《云南省新型墙体材料专项资金征收使用实施细则》,确定了新型墙体材料专项资金征收标准和新型墙体材料目录。2008年5月,启动了《云南省新型墙体材料发展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立法工作。成立立法小组,制定《条例》具体工作计划,通过调查研究、召开专家咨询会,多次修改充实《条例》内容,完成了《墙体革新立法相关材料汇编》,并按时报送《条例》草案,立法工作进展顺利。
三是狠抓墙体材料创新政策落实,“禁实心、限粘土砖”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进一步发挥新型墙体材料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对实心粘土砖的调控作用,加大新型墙体材料专项资金征收力度,全省专项资金征收范围逐步扩大,目前,昆明等9个地市已征收专项资金。积极鼓励实心粘土砖厂转产新型墙体材料,粘土砖厂转产新型墙体材料数量大幅增加。加大粘土砖厂关闭力度,实心粘土砖市场进一步萎缩,有力促进了全省新型墙体材料发展,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据统计,2008年,全省共有实心粘土砖生产企业870家,实心粘土砖产量68.49亿块,同比下降18%。共关闭或转产新型墙体材料162家粘土砖生产企业,节约标准煤30万吨,节约土地7890亩。全省第一、二批“禁实砖”、“限粘砖”城市共关闭或转产粘土砖生产企业39家,新建、改建、扩建新型墙体材料生产企业24家。新型墙体材料产量达到22.5亿块标准块,同比增长26%,新型墙体材料占墙体材料总量的比重达到50%。新型墙体材料在建筑中的应用面积达到850万平方米,同比增长23%,节约标准煤14万吨,节约土地3720亩。这些“禁实砖”城市在全省发挥了示范作用,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
四是加强墙体材料创新基础管理,进一步提高管理水平。去年初,云南省墙改办修订发布了《云南省新型墙体材料产品证书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对申请《云南省新型墙体材料产品证书》(以下简称《证书》)的生产企业提出了新的要求,包括厂区面积、生产设备、生产规模、生产工艺、配料制度、养护设施、产品检验方法等条件。去年共有90家新型墙体材料生产企业申请《证书》,其中20家到期续期。这项工作不仅为新型墙体材料产品产量统计工作奠定了基础,而且对产品质量的提高也起到了很大的促进作用。
五是转变职能,抓好省墙改办建设。去年,云南省墙改办先后到昆明、曲靖、玉溪、红河、大理、楚雄、保山、丽江等地市检查指导工作,深入35个县区了解新型墙体材料推广应用、机构设置、资金筹集和“禁堵”工作进展等情况,督促各市加快新型墙体材料发展,提高依法行政能力。
近日,云南省召开墙体材料革新工作会议,学习传达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四部委《关于公布第三批限期禁止使用实心粘土砖城市的通知》(发改发[2009]485号)文件精神和云南省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昆明中心支行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印发云南省新型墙体材料专项资金征收使用实施细则的通知》(云财综[2009]75号)文件精神,并提出了下一步墙体材料革新工作重点:一是抓好宣传工作,营造良好工作氛围。二是抓好墙改政策落实,加快墙体材料革新进度。三是抓好加快信息技术应用,推动新型墙体材料产业走新型工业化道路。四是抓好新型墙体材料发展,加快新型墙体材料应用步伐。五是抓好专项资金征收管理,进一步发挥资金的调节作用。六是抓好“禁固”目标考核,加强“禁固”工作督促检查。七是抓好墙体材料创新统计工作,进一步健全完善墙体材料统计指标体系。八是抓好墙体改造立法工作,加快立法进程。九是抓好墙体改造办事机构自身建设,努力提高墙体改造队伍整体素质。十是抓好中介组织建设,加快组建省墙体材料行业协会步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