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科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常见问题解答
注:标题后的数字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目录(2021年版)》中的项目类别编号。
(一)畜禽养殖规模化转化问题-3
原则上,不同畜禽养殖应根据实际产生的粪污量折算成养猪规模。《畜禽养殖业排污许可证申请核发技术规范(-2019)》有折算比例,可参考执行。如存栏1头母猪/种猪折算成成年出售5头猪,无需单独计算仔猪出售头数,1头奶牛折算成10头猪,1头肉牛折算成1头猪,30只蛋鸡折算成1头猪,60只肉鸡折算成1头猪,30只鸭折算成1头猪,15只鹅折算成1头猪,3只羊折算成1头猪。 1只鸭折算1只鸡(蛋鸭折算成蛋鸡、肉鸭折算成肉鸡),1只鹅折算成2只鸡(蛋鹅折算成蛋鸡、肉鹅折算成肉鸡)。对规模标准有明确的其他养殖品种,由省人民政府制定折算系数。
(二)不涉及海域高塘海水养殖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类别 - 4
不涉及使用海域的高位池塘海水养殖项目,按照实施清单中“4海水养殖0411”的环境影响评价类别要求执行。养殖水面1000亩及以上的高位池塘(抽水)养殖项目,应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养殖水面1000亩以下100亩以上的高位池塘(抽水)养殖项目,应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其他项目,应当填写环境影响登记表。
(三)“涉及涂装、浸渍、印刷和涂胶的工序”的环境影响评价类别 - 37、38、39
名单中的“19.造纸和纸制品业22”涉及“涂布、浸渍、印刷、粘胶工序”,即涉及涂布、浸渍、印刷、粘胶中任意一个工序,均应按照名单要求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若仅进行印刷,不涉及其他工序,则按照名单“39印刷231*”的有关规定确定环境影响评价类别。
(四)“无废水产生”的含义 -44
“44 基础化学原料制造业261;农药制造业263;涂料、油墨、颜料及类似产品制造业264;合成材料制造业265;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业266;炸药、烟火及焰火制品制造业267”名单中的“无废水产生量”,是指生产废水,不包括生活污水。
(五)“采用热反应工艺制造香料”的含义 -46
“46日用化学产品制造268”名单中包含“利用热反应工艺制造香料”,其中热反应工艺主要指香料制造中的美拉德反应,也包括多种原料混合后经加热反应生成新香料的制造工艺,但不包括单纯物理变化的加热工艺。
(六)“年使用量少于10吨的非溶剂型低VOCs涂料除外”的含义 - 36、53、66、67、69、70、71、72、73、74、75、76、77、83
目录报告表类别中的“年使用非溶剂型低VOCs涂料10吨以下项目除外”是指仅有涂装工序且年使用非溶剂型低VOCs涂料10吨以下的项目不纳入环评管理。年使用非溶剂型低VOCs涂料10吨及以上或使用溶剂型涂料等的项目,需纳入环评管理。
(七)“除单纯的分裂、焊接和组装外”的含义——66、68、69、70、76、77、79、82、83
清单报告表中的“除劈裂、焊接、组装外”是指简单机械加工的项目不纳入环评管理,焊接前后的打磨工序纳入焊接工艺管理。
(八)“高污染燃料”的含义 - 59、91
名录中的“高污染燃料”是指《高污染燃料目录》(国环规大气〔2017〕2号)规定的燃料。名录不区分禁燃区内、禁燃区外的情况。
(九)“不包括建设并使用自用且仅处理生活污水的建设单位;不包括将污水间接排放至地表水体,且不排放重金属的项目”的含义 - 95
“95废水处理及再生利用”名单中“不包括自行建设并使用废水,仅处理生活污水的建设单位;不包括间接排入地表水体,不排放重金属的污水”仅指“新建、扩建其他工业废水处理设施”。
(十)“无重金属排放”的含义 - 95
《95废水处理及再生利用》目录报表类别中“无重金属排放”是指排放的废水中不含重金属(排放废水中重金属达到标准要求的,仍视为重金属排放)。
(十一)房地产行业标准厂房建设敏感区域含义
名单中“97个房地产开发、商业综合体、宾馆、写字楼、标准厂房等敏感区域”“对于标准厂房,增加第三条第(三)项,包括以居住、医疗、文化教育、科学研究、行政办公等为主要使用功能的区域”只是针对标准厂房建设的规定。
(十二)“大型停车场”的含义 -118
“118家驾驶培训基地、公交枢纽、长途客运站、大型停车场、机动车检测场”名单中的大型停车场,是指根据《车库建筑设计规范》(-2015)规定,机动车库车位当量在300个以上的停车场。
(十三)“汽车摩托车维修场所”规定 -121
《121家汽车、摩托车维修店》榜单中的维修店营业面积包含喷漆、销售、洗车等配套设施占用的面积总和。
(十四)清单中带“*”项目含义-解释4
列表中标有“*”的项目类别仅指在工业建筑中生产的建设项目。家庭作坊、商店等不纳入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工业建筑的定义请参见《工程结构设计基本术语标准》(GB/T 50083-2014)。
(15)涂料、油墨和胶粘剂的分类
目录中涂料、油墨、胶粘剂的分类请参考《低挥发性有机物含量涂料产品技术要求》(GB/-2020)、《油墨中挥发性有机物(VOCs)含量限量》(-2020)、《胶粘剂中挥发性有机物限量》(-2020)。
(十六)内陆水产养殖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类别 - 5
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内陆水产养殖是指在内陆水域进行各类水生动植物的养殖。对于不涉及环境敏感区、不使用网箱、围网进行水产养殖的饲养养殖项目,填写环境影响登记表。
池塘养鱼项目不属于围封或笼养养殖,根据名录“5内陆养殖0412”的有关规定,涉及环境敏感区必须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不涉及环境敏感区必须填写环境影响登记表。
(十七)运输用天然气净化及液化环境影响评价类别 - 8
对于运输用天然气净化、液化项目,按照《8陆上天然气开发0721》目录的有关规定,涉及环境敏感区域应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不涉及环境敏感区域应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
(十八)河砂开采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类别-11
根据名录,河砂开采不纳入环境影响评价管理。
(十九)干豆粉加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类别-15
对于《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中“1314粮食加工”中的干豆粉加工项目,其环境影响评价类别按照名录“15粮食制粉131*;饲料加工132*”的有关规定确定。
(二十)地毯生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类别 - 28、41
对于《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中“243工艺美术及礼仪用品制造”中,以毛、丝、棉、麻及人造纤维为原料,经手织、机织、植绒等加工制成的地毯制造项目,应按照“41工艺美术及礼仪用品制造243*”名录的有关规定确定环境影响评价类别。若涉及纺织相关工序,应结合名录“28棉纺织品及印染整理171*;毛纺织品及染整172*;亚麻纺织品及染整173*;丝纺织品及印染整理174*;化学纤维织造及印染整理175*;针织或钩编织物及其制品制造176*;家用纺织品制成品制造177*;产业用纺织品制成品制造178*”的有关规定确定环境影响评价类别。
(二十一)假发制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类别-41
《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中“2439其他工艺美术和礼仪用品制造业”中假发制造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类别,按照名录“41工艺美术和礼仪用品制造业243*”的有关规定确定。
(二十二)3D打印工艺品项目环评分类-41
涉及3D打印工艺品的项目,按照“41工艺美术和礼仪用品制造业243*”名录的有关规定确定环境影响评价类别。
(二十三)液氢生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类别-44
《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中“2619其他基础化学原料制造”中的氢气压缩、冷却制取液氢的项目,根据名录“44基础化学原料制造261;农药制造263;涂料、油墨、颜料及类似产品制造264;合成材料制造265;专用化学产品制造266;炸药、烟花及焰火产品制造267”的有关规定,不纳入环境影响评价管理。若项目不产生废水、挥发性有机物,则不纳入环境影响评价管理。
(二十四)减水剂生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类别-44
利用甲基烯丙基聚氧乙烯醚、维生素C、巯基丙酸、去离子水、过硫酸铵等原料,经聚合反应生产减水剂的项目,应当按照名录“44基础化学原料制造261;农药制造263;涂料、油墨、颜料及类似产品制造264;合成材料制造265;专用化学产品制造266;炸药、烟火及焰火产品制造267”的有关规定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
(二十五)产生VOCs及废水等污染物的日化产品生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类别的确定-46
对于产生VOCs、废水等污染物的日化产品制造项目,应按照《46日化产品制造268》目录有关规定,结合日化产品生产工艺、产品类型确定环境影响评价类别。《目录》中未规定的,不纳入环境影响评价管理。
(二十六)医药制造业试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类别 - 47
对于医药制造业试点项目,按照“47化学原料药制造271;化学制剂制造272;兽药制造275;生物药品制造276”名录的有关规定确定环境影响评价类别。如化学原料药制造试点项目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化学制剂制造试点项目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
(二十七)医用降温贴生产环境影响评价类别 - 47、49
医用退热贴项目,按照“49 卫生材料及医药用品制造277”名录的有关规定确定环境影响评价类别;项目涉及药物配制工序或化学制剂制造的,应结合“47 化学制剂制造272”名录的有关规定综合确定环境影响评价类别。
(二十八)诊断试剂生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类别 - 47、49
对于诊断试剂生产项目,按照本目录“49卫生材料及医用用品制造277”的有关规定确定环境影响评价类别;涉及药品生产的,应综合参照“47化学药原料制造271;化学药制剂制造272;兽药制造275;生物药品制品制造276”的有关规定确定环境影响评价类别。
(二十九)涉及注塑等工艺的塑料制品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类别 - 53
塑料制品业中,以再生塑料为原料生产塑料制品的项目应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以非再生塑料为原料,通过注塑、挤出、吹塑等工艺生产塑料制品的项目,应当按照目录“53塑料制品业292”中“含有电镀工艺的;年使用溶剂型胶粘剂10吨及以上;年使用溶剂型涂料(含稀释剂)10吨及以上”的有关规定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
(30)干污泥及建筑垃圾制砖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类别-56
利用工业燃煤锅炉固体废渣、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干化污泥、建筑垃圾等为主要原料,采用隧道窑烧结技术生产烧结砖的项目,应当按照《56砖、瓦、石及其他建筑材料制造303》名录有关规定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公众号:环境影响评价信息
(31)日用玻璃制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类别的确定-57
在《国民经济行业分类》的“305玻璃制品制造”中,日用玻璃制造项目按照名录“57玻璃制造304;玻璃制品制造305”的有关规定不纳入环境影响评价管理;采用电熔窑生产的不纳入环境影响评价管理,仅进行切割、磨边、成型的不纳入环境影响评价管理。
(32)陶瓷制品生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类别的确定-59
属于《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中的“3073专用陶瓷制品制造”、“3075装饰艺术陶瓷制品制造”、“3076园艺陶瓷制品制造”和“3079其他陶瓷制品制造”的项目,不使用高污染燃料,未列入名录,不纳入环境影响评价管理。
(33)沥青搅拌站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类别的确定-60
对《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中“309石墨及其他非金属矿产制品制造”中的沥青搅拌站项目,按照名录“60耐火制品制造308;石墨及其他非金属矿产制品制造309”的有关规定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
(34)改性沥青加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类别确定-60
《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中“3099其他非金属矿产品制造”中的改性沥青加工项目,应按照名录“60耐火制品制造308;石墨及其他非金属矿产品制造309”的有关规定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
(35)金属冷拉线材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类别确定-66
在《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中的“3340金属丝绳及其制品制造”中,常温下改变金属直径、不涉及加热工序的金属冷拉丝项目,按照名录“3346金属丝绳及其制品制造”的有关规定,不纳入环境影响评价管理。
(36)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类别的确定 - 67、91
目录中“67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项目类别中,涉及喷砂、抛丸、水洗脱脂、磷化、酸洗等表面处理的,应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喷粉、喷塑项目,若为非溶剂型低VOCs含量涂料,且年使用量在10吨以下的,不纳入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喷粉、喷塑工序后的加热、烘干,应按“91热力生产和供应项目(含建设单位自建自用的供热项目)”有关规定确定环境影响评价类别。
(37)锂离子电池生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类别-77
在锂电池生产过程中,采用N-甲基吡咯烷酮(NMP)作为有机溶剂,与正极材料(或负极材料)形成糊状物,然后涂敷在金属箔上,经干燥后,正极材料(或负极材料)均匀分布在金属箔表面。挥发出来的NMP气体大部分可以通过回收系统回收利用,只有少量含有挥发性有机物的废气排出。产品成型后,正负极材料位于电池内部,不与外界直接接触,这与挥发性涂层的污染特性有较大区别,锂电池中NMP的使用不应视为有机涂层。锂离子电池制造建设项目应当按照名录“77电机制造381;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382;电线、电缆、光缆及电工器材制造383;电池制造384;家用电器制造385;非电动家用电器制造386;照明设备制造387;其他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389”的有关规定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
(38)集成电路制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类别 - 78、80
对于集成电路制造项目,按照行业确定项目类别,并按照目录“78计算机制造业391”或者“80电子器件制造业397”的有关规定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
(39)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电镀工艺环境影响评价类别 - 78、79、80、81、82
涉及电镀工序的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类别按照本目录“36、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39”的有关规定确定。
(40)涉及波峰焊、回流焊等焊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类别 - 78、79、80、81、82
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中涉及助焊剂的波峰焊、回流焊等焊接工序,属于“三十六、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39”中“以上均不包括,仅包括分板、焊接、组装”的规定。
(41)废塑料熔融造粒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类别-85
废塑料熔融造粒项目应按照目录“85金属废碎料加工421;非金属废碎料加工422(421、422不包括以危险废物为原料的物料,也不包括仅进行分选、破碎)”的有关规定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
(42)餐厨废弃物废油处理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类别-85
对餐厨废弃物中的废油回收再生处理项目,应按照名录“85金属废碎料处理421;非金属废碎料处理422(421、422不包括原料为危险废物的,也不包括仅进行分选、破碎)”的有关规定确定环境影响评价分类。
(43)废塑料包装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类别 - 85
对于涉及废旧塑料瓶破碎、包装等项目,不涉及水洗工序,根据名录“85金属废物及碎片处理421;非金属废物及碎片处理422(421、422不包括原料为危险废物,也不包括仅进行分选、破碎)”的有关规定,不纳入环境影响评价管理。
(四十四)一次性医用输液袋(瓶)回收利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类-85
根据卫生部《关于明确医疗废物分类有关问题的通知》(卫办医发[2005]292号)规定,“未经患者血液、体液、排泄物污染的各种使用过的玻璃(一次性塑料袋)输液瓶(袋)不属于医疗废物”。同时结合《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符合上述规定,不属于危险废物的一次性医用输液袋(瓶)经分拣、压缩、包装后,按照名录“85金属废碎料处理421;非金属废碎料处理422(421、422不包括属于危险废物的原材料,也不包括仅进行分拣、粉碎处理)”的有关规定,不纳入环评管理。
(45)生活垃圾、污泥焚烧发电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类别-87
利用燃烧生活垃圾或污泥发电的燃煤电厂改造项目,应当按照名录“87火力发电4411;热电联产4412(4411、4412均含燃烧生活垃圾或污泥发电)”的有关规定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
(46)部分涉及生物质锅炉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类别 - 89、91
对于生物质锅炉发电项目,按照《89生物质发电4417》目录的有关规定,利用生活垃圾发电、利用污泥发电应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利用农林生物质发电、沼气发电、垃圾填埋气发电应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
对于仅使用生物质成型燃料或非成型燃料的生物质锅炉供热项目,应当按照《91火电生产和供应项目(含建设单位自建使用的供热项目)》名录的有关规定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
(四十七)粮食烘干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类别-91
涉及建设粮食烘干塔的粮食烘干项目,按照名录“91热力生产和供应项目(含建设单位自建自用的供热项目)”的有关规定确定环境影响评价类别。建设内容涉及农副食品加工等的,按照名录第四条“涉及本名录中两个以上项目类别的建设项目,按照最高单项等级确定环境影响评价类别”执行。
(48)医疗废水处理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类别-95
《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2002)3.1规定:“城镇污水是指城镇居民生活污水以及机关、学校、医院、商业服务机构和各类公共设施产生的污水……”对于医疗污水处理项目,应按照“95污水处理及再生利用”名录中关于城镇和农村污水处理的有关规定确定环境影响评价类别。
(49)生活污水处理厂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类别-95
因周边无配套市政基础设施而由居住小区自行建设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小区内产生的生活污水的项目,其环境影响评价类别应当按照“95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名录中城镇和农村污水处理的有关规定确定。
(五十)污水处理站升级改造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分类-95
企业自备污水处理站技改项目,处理后的出水全部回用,不外排,根据“95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名录中“其他(不包括升级改造项目;不包括化粪池及化粪池处理后中水处理回用;不包括仅供处理的沉淀池建设)”规定,不纳入环评管理。
对于增加企业自有污水处理厂处理能力的升级改造项目,其环境影响评价类别应当按照“95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名录中“新建、扩建其他工业废水处理”的有关规定确定。
(51)在酒店,餐馆和医疗机构中集中洗衣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估类别-95
该列表不提供在酒店,餐馆和医疗机构中的集中式洗衣和消毒项目,如果这些项目建立污水处理设施,则不包括环境影响评估管理,应根据“ 95污水处理治疗”的相关规定确定环境影响评估类别。
(52)实验室项目环境评估类别98
“国家经济行业分类”中的质量检查,环境监测和食品检查等专业服务不包括在环境影响评估管理中,如果此类服务依靠实验室的构建,则根据“ 98专业实验室,研发基地(测试)基础的相关规定除了那些不产生实验性废气,废水和危险废物的那些外,不包括在环境影响评估管理中。
“ 98个专业实验室,研发(实验)基础”不包括试点项目。
(五十三)环境影响评估类别的建筑废物垃圾填埋场项目-103
对于建筑废物垃圾填埋项目,应按照列表的相关规定制定环境影响声明“ 103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包括污水处理污泥),建筑废物处理和全面利用”。
(五十四)国内废物分类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估类别-105
根据国内废物转移站的技术规格(CJJ/T47-2016),全面的转移站包括废物分类,分类,临时存储等设施。家庭废物分类项目应根据列表的相关规定确定环境影响评估类别。
(五十五)环境影响评估类别的集中式渗滤液和家庭废物转移站的集中式处理-106
浸出式治疗设施是垃圾填埋场的主要设施。
(五十六)国内废物处理和翻新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估类别-106
列表中“其他处置方法”类别中的翻新项目“不涉及新的处置能力的国内废物的集中处置(包括食物浪费)(不包括国内废物中的发电)将不包括在环境影响评估管理中。
(五十七个)康复医疗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估类别-108
康复服务的建设项目主要用于治疗智障人士,精神疾病,吸毒者,酗酒者等。在“国家经济行业分类”的“ 8499其他未指定的卫生服务”中列出,尚未指定在清单中,并且不包括在环境影响评估管理中。
(五十八)寺庙项目环境评估类别113
对于新的寺庙项目,应根据列表的相关规定确定环境影响评估类别“ 113展览馆,博物馆,美术馆,电影院,音乐厅,文化中心,文化中心,图书馆,档案馆,纪念馆,体育馆,体育馆,体育馆等(不包括乡村文化和体育场地)”。
(五十九)城市(城镇)供暖管道项目-146的环境影响评估类别
城市(城镇)供暖管道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估分类应按照列表的相关规定确定“ 146 Urban(Town)管道网络网络和管道库的建设(不包括供水纤维;不包括光纤;不包括1.6 MPA和下面的天然天然气管道)”。
(60)天然气管道项目环境评估类别-146,147
对于长距离天然气管道建设项目,应根据列表的相关规定确定环境影响评估类别“ 147原油,精制石油和天然气管道(不包括城市天然气管道;不包括企业城市范围内的企业(不包括城镇),将自然天然气的构建范围(不包括城镇); “ 146 Urban(Town)管道网络和管道库的建设(不包括供水管道;不包括光纤;不包括1.6 MPA及以下的天然气管道)。
(六十一)环境影响评估类别的液化石油包装项目-149
对于液化的石油填充项目,该清单不提供此清单,并且如果该项目要建立液化石油气存储,则不包括环境影响评估管理,应根据列表的相关规定确定环境影响评估类别。
(62)消防局项目环境影响评估类别
消防局项目未在目录中列出,不包括在环境影响评估管理中。
(六十三个)含义“涂层”,“完成”和“喷墨打印” -28
根据“印刷和染色工厂的设计规格” GB 50426-2016,涂层是指在织物表面构成均匀的橡胶层的特殊过程,从而实现了诸如防水,防风和透气性的效果,以改善了效果, Ing”是指通过计算机控制的喷涂在织物上直接形成图案的模板打印过程。
(64)定义干印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估类别
如果一个建筑项目仅使用水基墨水来进行干燥的织物,切割和干燥的印刷,并且有效地收集和处理了生产的废水和废气,则可以免除环境影响评估程序,这是根据“对环境的一般政府进行介绍的范围,都在启动范围内的范围内的范围内,该计划的范围内的范围内介绍了范围内的范围信函[2020]第44号)关于“一批建筑项目的审判环境影响评估程序的豁免”。
(六十五)岩石和土壤分类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估类别-11
对于不涉及环境敏感区域的土壤和石材分类项目,应按照列表中的“其他”类别的要求制备环境影响声明“ 11土壤,沙子和石材矿山101(不包括河道挖矿项目)”。
(六十六)在市政固体废物焚化发电项目中协调厨房废物的环境影响评估类别
如果城市固体废物焚化发电项目与食物浪费的处理合作,并且不会增加治疗量表,并且不涉及新的土地使用,污染物排放的类型和数量,则可以根据环境的通知来避免环境影响评估程序。 2020年]第44号)在“对一批建筑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估程序的豁免”中。
(67)洗衣服和石材加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估类别
例如,洗涤项目只会粉碎,振动并清洗未污染的建筑浪费,地球和石头,河流淤泥等,并且不排放石材加工项目,仅涉及削减,粘结,磨削,磨削和其他过程,可以根据“环境影响”的精神来予以审查。我们省的Ment ”(广东办公室信[2020年]第44号),“对一批建筑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估程序的豁免”。
(68)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收集,存储和运输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估类别
对于许多不涉及有毒,危险和危险货物的仓储,物流和分布的项目,并且基本上不会影响生态环境,它们将不再包含在环境影响评估管理中,仅涉及收集,存储和运输一般工业固体废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