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恒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3.5万吨_年废催化剂综合回收再利用项目环评报告公示.pdf

日期: 2024-08-25 23:03:42|浏览: 75|编号: 908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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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恒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3.5万吨_年废催化剂综合回收再利用项目环评报告公示.pdf

广东恒福 3.5 万吨/年废催化剂综合回收再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I 前言 一、项目背景 广东恒福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 2017 年 8 月,拟在广东省茂名市茂南石化工业园区茂名石化炼油厂附近建设 3.5 万吨/年废催化剂综合回收再利用项目,处理 HW50 废催化剂,主要来源于茂名石化及广东省内石油化工企业的渣油加氢裂化、加氢精制、催化裂化三个装置。广东省内尚无具备处理 HW50 废催化剂资质的单位,需要尽快建设项目处置废催化剂。目前这些催化剂需要运往江西、河北等地处置,危险废物长距离运输存在一定风险。湛江东星、中科炼化、广州石化等省内石化企业也面临上述困境,亟待尽快在广东省建设废催化剂处置项目。根据2013年5月1日实施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南(2011年版)》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修改有关条款的决定》,鼓励建设此类废催化剂综合利用项目。根据《关于印发“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的通知》(国发〔2016〕65号),鼓励在大型石油化工等工业基地配套建设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设施;鼓励产量较大、种类单一的企业、园区配套建设危险废物收集、贮存、预处理和处置设施。根据《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印发固体废物污染防治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的通知》,该项目要“深化工业园区循环化改造和工业‘三废’资源化利用,打造工业资源综合利用基地和示范项目”。该项目位于石化园区,可充分消化茂名石化渣油加氢裂化、加氢精制、催化裂化三个装置产生的HW50型废催化剂,实现茂名石化园区废催化剂就地回收消化处理再生,打造园区废物-回收-处理-资源化利用循环产业链,符合行动计划要求;同时,作为消化广东省石油炼制行业废催化剂的企业,还接收惠州石化、广州石化、东兴石化、中化炼化等单位废催化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广东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建设项目实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为此,建设单位广东恒福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委托海南国维益科环境有限公司对本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环评单位接受委托后,立即组织评价工作组对评价区域进行现场踏勘。在认真调查研究和收集相关数据资料的基础上,结合项目所在区域的环境特点、区域规划,对建设项目进行分析,并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的有关要求(大气环境、地下水环境、声环境、地下水环境、生态)编制本报告书。二、项目特点拟建厂址位于茂南石化工业园区茂名石化炼油厂北部,利用原茂名石化机电厂西侧100亩土地作为项目建设用地,距炼油厂北界130米,距小东江2.4公里。项目占地1.5万吨/年综合回收生产线和2万吨/年HW50废催化剂还原生产线。综合回收生产线回收渣油加氢裂化、加氢精制废催化剂(-018-50渣油加氢裂化废催化剂1.2万吨/年、-016-50加氢精制废催化剂3000吨/年),还原生产线为催化裂化废催化剂。

本项目回收的HW50废催化剂全部来自广东省,主要为茂名石化、惠州石化、广州石化、东兴石化、中科炼化。本项目回收的废催化剂全部采用危险废物专用容器包装,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危险废物道路运输许可证单位运输。本项目占地面积建设用地面积。项目总投资9420.4万元,其中:建设投资8650.5万元,建设期利息314.7万元,流动资金455.2万元。本项目劳动定额176人。1.5万吨/年渣油加氢裂化及加氢精制废催化剂综合回收生产线按生产工艺建设一次焙烧车间、浸出回收车间、二次焙烧回收车间、铝提取车间; 2万吨/年催化裂化废催化剂还原生产线将采购再生回收一体机,采用多重筛选、磁选等技术,通过物理方法选出催化剂中活性水平相对较高的催化剂,返回炼油企业使用。项目建成投产后综合回收生产线为/a渣油加氢裂化及加氢精制废催化剂综合回收生产线(-018-50渣油加氢裂化废催化剂/a、-016-50加氢精制废催化剂3000t/a),年产偏钒酸铵760.0t/a、钼酸380.0t/a、钨酸钠500.0t/a、镍产品3600.0t/a、氢氧化铝15650.0t/a;还原生产线为2万吨/年催化裂化废催化剂还原回收生产线(-017-50),还原率42.1%,产低磁剂8422.0吨/年。

项目所需的工业用水、蒸汽、煤气供应及其他公辅设施均依托园区。生产过程中提取有效成分后的废水经蒸发结晶回收固体供生产,项目生产废水经三效蒸发后回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纳入园区市政管理。全厂投产后有组织污染排放量为烟尘15.43t/a、二氧化硫44.59t/a、氮氧化物(以NO2计)74.88t/a、镍及其化合物(以Ni计)111.6kg/a、铬、铜、锰及其化合物(以Cd+Cu+Mn计)51.7kg/a、二恶英27.0g-TEQ/a、硫酸雾748.8kg/a。挥发性有机物年无组织排放1.4t/a,硫酸0.42t/a。广东恒福3.5万吨/年废催化剂综合回收再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三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水总量约145.5t/d,经处理后回用于生产过程133.5t/d,三效蒸发损失12t/d,最终项目实现生产废水零排放。生活污水45t/d,近期纳入茂石化低浓度废水处理设施,远期园区市政管网建成后纳入园区市政管网。项目投产后,综合利用过程中产生的固废约3149.5t/a,其中约1220t/a进入混合工序,返回生产线。最终本项目需外协固体废物约1929.5t/a,其中危险废物约5t/a,脱硫石膏约1898t/a,生活垃圾约26.5t/a。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对于本项目磁选工序回收期催化裂解废催化剂的低磁剂部分,低磁剂还原回收率约42%,无法还原的高磁剂部分仍委托有资质的单位作为催化裂解废催化剂-017-50处理,约/a。3、环境影响评价过程评价单位接受委托后,对项目所在地及周边主要村镇、水体等环境敏感点的环境状况进行了现场踏勘和调查。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为基础,在设计单位、业主单位的密切配合下,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等技术规范的要求,开展了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2018年4月18日接受建设单位委托后,于2018年4月19日至2018年5月5日在网站进行第一次公示,共计10个工作日。2018年9月21日至2018年10月12日,共计10个工作日,在茂名市环境保护产业协会()网站进行第二次公示,在敏感点张贴告示,并在周边敏感点进行问卷调查。本次公众参与调查共发放个人问卷100份,记录被调查者的姓名、职业、文化程度、居住地、联系电话等,有效收回问卷94份。向单位、团体发放问卷8份,共8家单位回复。2018年11月完成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

四、主要环境问题 本废催化剂综合利用项目中,两条生产线回收三种类型的催化剂。渣油加氢处理催化剂生产工艺包括两座回转窑焙烧、浸出、分离、除杂、沉淀、烟气净化、蒸发等工序;催化裂解废催化剂为物理磁选。鉴于两条生产线的特点,需要关注的主要环境问题为: (1)项目回收的废催化剂较为单一,从源头减少了相关污染物的排放。本项目废催化剂中,渣油加氢裂化废催化剂和加氢精制废催化剂为固体,含油量约 17%,其余主要成分为 Al2O3、SiO2、MoS2、V2O5 及少量 NiO 和 P2O5,合计约占 82%。广东恒福3.5万吨/年废催化剂综合回收再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四本项目所要处理的催化剂组分中氟、氯含量较低,氟含量在0.00003%以下,带入总量为5.3kg,假设全部折算成HF,未经脱酸产生的浓度为0.009mg/m3。氯含量在0.0007%以下,带入总量为105kg,假设全部折算成HCL,未经脱酸产生的浓度为0.18mg/m3。因此本次两次评价的焙烧烟气污染因子均未考虑HF和HCL。本项目回转窑焙烧工艺废催化剂种类单一,该类型催化剂主要来自石油炼制行业,根据行业特点,氯含量较低。根据废催化剂成分分析,实验室数据显示,三种催化剂的氯化物含量分别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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