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样频出、霸屏已久 小小广告弹窗因何成“顽疾”

日期: 2024-08-26 02:04:10|浏览: 83|编号: 908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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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样频出、霸屏已久 小小广告弹窗因何成“顽疾

无关闭按钮或按钮不醒目、无法一键关闭;弹窗频率高、单次弹窗广告数量多且网页体积过大;安装软件时不提示就默认勾选、强制捆绑安装其他软件……

您在上网时频繁弹出窗口,是否曾想过退出网络,甚至砸碎电脑?

不久前,江苏省消保委(以下简称江苏省消保委)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个人计算机(PC)应用软件弹窗调查情况,上述弹窗“顽疾”在本次调查中被揭秘。

8月2日,相关专家在接受科技日报采访时表示,弹窗刚出现时,曾是一种创新的广告形式,通过诱导用户关闭来吸引用户注意力。但随着弹窗的广泛使用,其巨大的经济效益也导致其被恶意滥用:收集用户个人数据、窃取用户账号信息、诱导用户下载恶意软件等现象屡见不鲜,不仅造成视觉污染,还对用户正常的上网生活和数据安全构成威胁。

为什么广告都偏爱弹窗广告?弹窗广告的转化率比其他广告高很多。

互联网时代,弹窗犹如“牛皮癣”,渗透到网络世界的每个角落。在江苏省消保委的这次调查中,多数网民表示深受弹窗困扰。问卷调查结果显示,78%的消费者表示遇到过弹窗,安装工具弹窗问题最为突出,其次是音视频、系统工具;58%的消费者表示经常遇到购物广告,其次是游戏广告和影视广告;52%的消费者表示弹窗关闭按钮难以找到;60%的消费者表示在PC应用软件安装过程中,经常被要求捆绑安装其他软件……

在江苏省消保委公布的体验调查结果中,从官方渠道下载的30款应用中,有11款存在弹窗问题,占调查应用总数的37%。其中,360安全浏览器、暴风影音、酷我音乐的弹窗频率较高,360安全浏览器15分钟内弹窗9次,暴风影音15分钟内弹窗6次,酷我音乐每次搜索都会弹窗1次。

“其实,网络弹窗从诞生之日起就和广告息息相关,互联网大部分商业模式依赖广告收益,而广告的效果取决于受众对广告的关注度。”东南大学网络空间安全学院副教授宋玉坡向记者讲述了网络弹窗的前世今生。

他介绍,20世纪90年代末,互联网广告的形式是将广告嵌入到页面内容中。但当时的广告主担心消费者在浏览负面内容时会将广告与负面信息联系起来,从而对品牌造成不良影响。因此,当时的网络托管网站利用网页脚本发明了一种在新窗口发布广告的方法,这就是网页弹窗的由来。

“与其他形式的网页广告不同,弹窗广告必须由用户手动关闭,而弹窗广告更能吸引用户的注意力,广告转化率也远高于其他类型的广告。因此,弹窗广告自诞生之日起就备受青睐。特别是商家打折广告、应用推广安装广告,特别喜欢用线上弹窗广告。”宋玉坡说。

拦截弹出窗口的技术难点是什么?弹出窗口作为网页内容的组成部分,拦截起来有一定的难度。

但随着弹窗广告的广泛使用,巨大的经济利益也使其逐渐走上“歧路”,成为违法低俗内容泛滥的温床。其“强制”展示性质也给用户造成视觉污染,给用户正常的网页浏览、下载应用等带来极大不便。

在宋玉坡看来,网络弹窗除了影响网络生活外,还对用户的数据安全造成严重影响。

“很多带有网页弹窗功能的软件始终常驻后台,会影响用户设备的性能;恶意的网页弹窗内容会诱导并导致用户误点击恶意软件,造成经济损失。”宋玉坡说,近年来,利用网页弹窗广告进行的常见攻击包括收集用户个人数据、窃取个人账户信息、诱导用户下载恶意软件等。

网络上那些“无法避免”的弹窗,从技术角度是如何实现的?

宋玉坡介绍,网页弹窗一般有三种类型:第一种是网站的网页弹窗,第二种是电脑笔记本电脑上运行的软件的桌面弹窗,第三种是智能手机上的App弹窗。

网页弹窗通常是利用嵌入在网页中的脚本实现的;桌面弹窗是通过驻留在后台的软件实现的;而App弹窗则受到手机操作系统安全机制的限制,只能在用户使用App时显示。

“浏览器从21世纪初开始就有拦截网页弹窗的功能,让用户自己决定是否拦截网页弹窗。但新的弹窗技术出现,改变了弹窗的打开方式,让原有的弹窗拦截技术失效。”宋宇波说,目前,悬停广告是网站网页弹窗的主要技术形式。这是一种利用动态HTML等技术制作的弹窗广告,它们“悬停”在页面上,几乎不随网页滚动。由于悬停广告的内容作为网页内容的组成部分而存在,很难被传统的弹窗拦截软件过滤和拦截。

“在三种网页弹窗中,桌面弹窗的拦截技术相对成熟,也有很多专业的软件可以拦截桌面弹窗。但由于大部分用户对专业拦截软件缺乏了解,国内各大安全软件厂商也并不热衷于提供网页弹窗拦截功能,导致桌面弹窗在国内十分猖獗。”宋玉坡说。

此外,他指出,智能手机应用弹窗目前是一个盲区。由于智能手机操作系统的安全机制限制,应用无法控制手机在后台显示弹窗。弹窗通常是在用户使用应用时出现的,但这也使得其他软件无法阻止应用内部的弹窗。

如何更好地限制弹窗广告、提高违规成本、将不良行为纳入征信体系

在我国,网络弹窗并不构成直接的违法犯罪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和《互联网广告管理暂行办法》只能在不影响用户正常上网体验的前提下,提出“保证一键关闭”的最低限度原则。

按照这一原则,广告主未在显著位置标注关闭标识、保证一键关闭的,将被处以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欺骗用户点击广告内容、在未经允许的情况下在用户发送的电子邮件中附加广告或广告链接的,将被责令改正,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对弹窗行为的约束其实很松,和弹窗广告所能带来的巨大经济效益相比根本不值一提。违法成本低也是网络恶意弹窗广告泛滥的原因之一。”宋玉坡建议,应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提高违法成本,为弹窗广告管理提供制度保障;同时,应加大监管力度,完善准入和问责制度,建立多元化、开放性的监管体系,对互联网广告公司进行重点监管,将不良广告行为纳入征信体系。

“此外,实现常态化治理,应针对网络弹窗广告开展定期合规检查、培训整改,实现行业自治、监管规范;为网民提供便捷渠道,鼓励公众举报网络弹窗,实现自下而上的全网守护。”宋玉坡说。

湖南科技大学人文学院教授黄宏振建议,有关部门应鼓励软件开发商研究系统软件和应用软件,利用技术识别、过滤不良信息,在维护互联网绿色安全的同时,带动相关产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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