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5后姑娘带2条贵宾犬租房! 3个月后, 房东打开门傻了眼…
来自杭州桐庐的95后女孩小姚是一名爱狗人士,养了两只贵宾犬。
2019年5月,小姚和两只狗狗租下了陈大爷家新装修的二楼房子,没过多久,狗狗们又生了一窝小狗。
这窝小狗的出生,让肖遥照顾狗狗的负担加重了,渐渐地,她越来越顾不上出租屋的卫生之类的事情,屋内的卫生条件也开始一天天变差。
去年8月的一天,小姚出门没回家,由于当时正值盛夏,家里没人照顾小狗,最后小狗死在了家里。
由于房间里的狗屎和尿液没有及时清理,再加上当时正是夏天,房间里传来一股恶臭味。陈大叔发现后开门进去,看到了让他又气又惊的一幕:
房间里到处都是狗屎和狗尿,甚至床上、衣柜里都有,死狗还躺在地板上,房间里到处都是苍蝇和蛆虫,墙壁发黑发霉。
看到刚刚装修好的房子变成这个样子,陈叔勃然大怒,他当即要求肖遥搬出去,并让肖遥把房间收拾干净。
此后,陈大爷通过微信、电话等方式与肖遥就赔偿事宜多次协商,但未能达成协议。
协商无果后,陈大叔将肖姚告上法庭,要求肖姚赔偿其三万元的损失,并重新装修房子。
由于双方对损失无法达成一致,便申请评估机构进行评估,评估显示损失8800余元。
随后,陈大叔改变了诉讼请求,要求肖姚赔偿房屋损失及房租共计11000余元。
桐庐法院认为,陈大爷与肖姚之间的租赁关系合法有效,承租人未按照约定使用租赁物,造成租赁物损坏,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法院根据双方陈述及评估结论,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判决肖姚赔偿陈大爷损失1.1万余元。
法官提醒
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方式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承租人不遵守约定,造成租赁物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赔偿损失。
日常生活中,如果租房时饲养宠物,一般需要征得房东的同意,并应尽到注意义务,对租住的房屋进行维护,如果对房屋造成损害,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