获刑9个月 罚十万 全国首例非法引进外来入侵物种案一审宣判

日期: 2024-11-04 20:04:24|浏览: 43|编号: 1074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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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刑9个月 罚十万 全国首例非法引进外来入侵物种案一审宣判

9月19日上午,广东省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拱北海关反垄断立案调查的易某某非法引进外来入侵物种红耳龟案公开宣判一审判决。 - 走私局。被告人易某某被指控犯有非法引进外来物种罪。因犯入侵物种罪,被判处有期徒刑9个月,并处罚金10万元。这是国内首例非法引进外来入侵物种罪公开宣判。

2022年10月21日晚,拱北海关所属港珠澳大桥海关关员在检查口岸入境客车通道时,发现易某某驾驶的粤澳车牌异常。经进一步检查,海关人员从该车天窗、遮阳板缝隙以及扶手箱改装的隐藏隔间内检获大量活龟。易某某声称,这些“海龟幼体”用于保育,但他无法出具有效检疫证明。海关人员立即依法决定暂不予放行,并送有关部门进一步鉴定。

经专业机构鉴定,涉案活龟中有1760只为红耳龟(又称巴西龟)。它们被世界公认为“生态杀手”。它们已被列入我国《重点管理的外来入侵物种名录》,受到世界自然资源的认可。保护联盟将其列为 100 种最危险的入侵物种之一。

经缜密侦查,2023年8月7日,拱北海关缉私局以非法引进外来入侵物种罪将易移送珠海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最终,检察机关决定综合考虑非法引进外来入侵物种的数量、危害等因素,认定该案属于法律规定的“情节严重”,于4月提起公诉。 2024年12月12日,该案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施行后全国检察机关立案的首例非法引进外来入侵物种案件。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4年6月5日公开开庭审理了一审。

今年1月至8月,拱北海关共截获进口动植物及其产品3.1万批次。其中,检出有害生物约2.6万种,查获三棱麝龟、鬼锹虫、天牛、吸血蟹、西伯利亚陆寄居蟹等外来物种2450种。同比增加。 47%、517%。

(总台记者 赵景曲 白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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