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地方标准电镀水污染物排放标db441597-2015.doc

日期: 2024-04-21 12:07:07|浏览: 98|编号: 540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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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 范围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3 术语和定义 4 技术内容 4.1 区域划分 4.2 水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 5 污染物监测要求 5.1 污染物监测一般要求 5.2 污染物监测要求 6 标准实施与监督附录 A(规范性附录) 测定间接火焰原子吸收法水质铝附录B(规范性附录)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射光谱法(ICP-AES)测定水质铝DB44/1597-2015前言供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加强广东省电镀水污染物排放控制,减少和减少重金属污染,保护和改善广东省电镀水污染物排放。水环境质量,促进电镀工艺和污染控制技术的进步。 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规则起草。 是在《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2008)基础上制定的广东省地方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广东省管辖范围内的电镀管理规定。 企业及电镀专业园区水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 环境影响评价批准文件的要求严于本标准的,按照批准文件的规定执行。

当国家发布比本标准更严格的新标准时,按新的国家标准执行。 本标准全部技术内容均为强制性。 本标准附录A、附录B为规范性附录。 本标准由广东省环境保护厅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广东省环境科学研究院、广东省环境科学学会、广东省电镀行业协会。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王先生。 本标准由广东省人民政府提出。 2015年8日经政府批准。本标准于2015年3日首次发布,自2015年20日起实施。本标准由广东省环境保护厅负责解释。 /1597-2015 电镀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1 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广东省辖内电镀企业和电镀专业园区的水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现有电镀企业和电镀专业园区的水污染物排放管理,以及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设计、竣工验收和竣工后水污染物排放管理。 本标准也适用于具有电镀、化学镀、化学转化膜等工艺设施的其他生产企业。本标准规定的水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适用于直接或间接向外排放水污染物的电镀企业和电镀专业园区。他们的法律界限。 2 规范性引用文件本标准引用了下列文件或其条文。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标准。 GB/T6920 水质 pH 值的测定 玻璃电极法 GB/T7466 水质中总铬的测定 高锰酸钾氧化-二苯卡巴肼分光光度法 GB/T7467 水质中六价铬的测定 二苯卡巴肼分光光度法 GB/T7469 汞的测定水质中双硫腙分光光度法 GB/T7470 水质中铅的测定 双硫腙分光光度法 GB/T7471 水质中镉的测定 双硫腙分光光度法 GB/T7472 水质中锌的测定 二硫化腙分光光度法 GB/T7475 水质铜、锌、铅、镉的测定 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GB/T7484 水质 氟化物的测定 离子选择电极法 GB/水质 总磷的测定 钼酸铵分光光度法 GB/水质 悬浮物的测定 重量法 GB/水质的测定水质银 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GB/水质镍 二乙酰肟分光光度法 GB/水质中铁、锰的测定 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GB/水质镍 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GB/水质化学需氧量的测定重铬酸盐法 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 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 HJ/T84 水质中无机阴离子的测定 离子色谱法 HJ/T195 水质中氨氮的测定 气相分子吸收光谱法 HJ/T199 总氮的测定水质中铁的测定 气相分子吸收光谱法 HJ/T345 水质中铁的测定 菲咯啉分光光度法(试行) HJ/T399 水质中化学需氧量的测定 快速消解分光光度法 HJ484 水质中氰化物的测定 容量法与分光光度法HJ485 水质 二乙基二硫代氨基甲酸钠铜的测定 分光光度法 HJ486 水质 2,9-二甲基-1,10菲咯啉铜的测定 分光光度法 HJ488 水质 氟化物的测定 氟化试剂 分光光度法 HJ490 水质 银镉试剂 2B 分光光度法 HJ535水质 氨氮的测定 蒸馏滴定法 水质测定 HJ597 汞的测定 冷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HJ636 水质的测定 碱性过硫酸钾消解法 紫外分光光度法 HJ637 石油和动植物油水质的测定 红外分光光度法HJ659 水质中氰化物测定 化学物质的测定 真空检测管-电子比色法 DB44/1597 水质氨氮的测定 连续流动-水杨酸分光光度法 HJ666 水质中氨氮的测定 流动注射-水杨酸分光光度法 HJ667 水质中氨氮总量的测定氮气 连续流-盐酸萘乙二胺分光光度法 HJ668 水质中总氮的测定 流动注射-盐酸萘乙二胺分光光度法 HJ670 水质中磷酸盐和总磷的测定 连续流-钼酸铵分光光度法 HJ671 水质中总磷的测定 流动注射——钼酸铵分光光度法 HJ694 水质汞、砷、硒、铋、锑的测定 原子荧光法 《污染源自动监测管理办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28号)《环境管理办法》 《监测》(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39号) 3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电镀是指利用电解作用在零件表面沉积一层均匀、致密、结合良好的金属或合金层的过程。 它包括镀前处理(除油、除锈)、镀金属层、镀后处理(钝化、除氢)。 3.2电镀专业园区是指由具有经营管理实体和集中废水处理设施的专业电镀企业或配套电镀企业组成的专业园区。 3.3 公共污水处理系统是指通过污水收集管等方式收集废水,向两个以上污水排放单位提供废水处理服务,且排水能够满足相关排放标准要求的企事业单位,包括城镇污水处理各种大小和类型的植物。 、区域污水处理厂(不含电镀专业园区污水集中处理系统)等,其污水处理级别应达到二级及以上。 化学镀又称化学镀或自催化镀,是在不需外加电流的情况下,利用合适的还原剂将镀液中的金属离子还原成金属并沉积在零件表面的镀覆方法。 化学转化膜是指金属(包括涂层金属)表面的原子与介质中的阴离子发生化学氧化或电化学氧化反应,在金属表面形成一层具有良好附着力的化合物膜。 化学转化膜工艺通常包括钝化、阳极氧化、磷化等表面处理工艺。 3.6 单层电镀是指通过一次电镀在零件表面形成单一金属镀层或合金镀层的工艺过程。

多层电镀是指进行两次或多次电镀,在零件表面形成两层或多层镀层的工艺过程。 例如,如果钢件镀防护装饰铬,则必须先镀中间涂层,然后再镀铬。 3.8 排放量 指生产设施或企业在企业法定边界之外排放的废水量,包括DB44/1597-与生产直接或间接相关的废水量。 2015年各类对外排放废水(如工厂生活污水、冷却废水、工厂锅炉等)。 3.9 单位产品基准排水量是指用于确定镀件单位面积生成镀层的水污染物排放浓度的废水排放量。 限制。 4 技术内容 4.1 区域划分 本标准将广东省划分为珠三角和非珠三角两个区域,并按区域实施相应的水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 珠江三角洲地区包括广州、深圳、珠海、佛山、江门、东莞、中山、惠州和肇庆整个城市。 非珠三角地区、珠三角以外的行政区域。 4.2 水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 4.2.1 现有项目应根据不同地区执行表1相应的排放浓度限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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