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6日下午,西安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启动城市精细化管理

日期: 2024-04-27 16:04:03|浏览: 81|编号: 59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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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6日下午,西安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启动城市精细化管理

5月26日下午,西安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启动提升城市精细化管理行动,明确环境卫生、市容秩序、园林绿化、建筑垃圾、建筑垃圾等12大类管理标准。生活垃圾,要求全系统干部职工齐心协力,全面提升西安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欢迎市民和游客监督。

精心管理确保公厕无异味

加强各类道路、背街小巷、公共场所保洁,推广城市道路“白天湿扫、夜间冲刷”作业模式,组织开展“大保洁、大擦洗”等活动,确保城市环卫设施干净整洁、道路整洁。 灰色带,无污垢,路面保持原色。 完善公厕服务,补充完善功能、增值延伸服务,打造公厕管理服务新亮点。 公厕保洁工作必须“定人、定时间、定岗位、定责任”。 定期喷洒消毒剂、添加空气清新剂、放置卫生球,确保公厕内无异味; 公共厕所标志和引导说明应统一,增加马桶座圈的使用状况。 灯光、公厕温湿度显示牌等智能化服务设施,确保主体建筑、内部设施、无障碍设施、公共文化设施等硬件不损坏、缺失,各项功能满足使用要求。

重点整治机动车违停和人行道“僵尸车”

重点针对一、二级主次干道、城乡接合部、繁华商圈、背街小巷、交通枢纽、校园、医院等区域,清理占道非法商铺,严格管控沿街商店里随意贴的贴纸和挂饰。 为防止街头乱扔垃圾、散发野生广告等行为,规范早夜市场、蔬菜早市、安全早餐销售点等临时摊位设置。 加强对城中村、农贸市场、废品回收站、洗(修)车店、餐馆等场所以及快递物品在道路上随机投放的日常监管,落实市容环境监管责任系统。 加强对车站周边、繁华街区、旅游景区、宾馆酒店等场所的巡查,及时劝阻、引导乞讨人员。 加大道路沿线建筑物外立面的清洁力度,及时检查和维护城市家具; 严格落实“门前三包”,建立日常检查制度; 加大共享单车乱停放、人行道违章停放机动车、长时间停放(“僵尸”车)等突出问题集中整治力度。

及时清理和处置城市绿地缺失、死亡植物

以主次干道、重点区域、重要节点、重要场所和背街小巷为重点,规范各类园林绿化设施,加强精细化管理和维护,确保城市绿化设施整洁美观、及时保洁清理并处理城市绿地中丢失和死亡的植物。 、裸露的黄土、垃圾和杂物。 加强公园广场日常管控,为市民和游客营造良好的园林休闲环境。 加快实施城市街景氛围营造(插花),持续提升已竣工绿化工程功能和质量,努力营造宜居、优美的城市绿化环境。

全面整治存在安全隐患的广告牌匾

按照“减少提高、依法整治、规范管理、安全美观”的原则,对“一店多品牌”、脏污、破损、构成安全隐患的广告牌进行全面整治危险。 按照“清理”非法户外广告的要求,坚决依法整顿和取缔各类招牌、标牌、横幅等户外广告违法设施,确保规划统一、布局合理、安全规范。 、文明美观效果。 。

杜绝“问题车辆”上路收运建筑垃圾

严格落实建筑垃圾清运审批备案,严格执行建筑垃圾排放、运输、消耗、处置扬尘防治标准,严格按照“百分之六百”“七个到位”的管理要求,进一步强化开挖拆除场地及建筑垃圾处置收集场地扬尘治理; 及时纠正开挖拆迁现场静态管理中建筑垃圾外露、硬件设施使用不规范等问题。 施工现场暂存的建筑垃圾、矿渣必须尽快清理、运输。 暂时无法拆除的,及时改造并严格覆盖,确保不造成视觉污染; 加强对建筑垃圾运输车辆外观检查,严肃查处高端装载、路面带泥、沿途抛泥等问题,坚决杜绝“问题车辆”上路道路清关和运输; 继续加强联合检查执法,严厉查处未经批准排放、不合格运输、非法倾倒等行业乱象。

严格生活垃圾运输车辆管理

严格生活垃圾运输车辆管理,综合解决渗滤液泄漏、车辆外观不洁、卫生消毒不到位等问题。 继续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加快终端处理设施建设,及时更新果皮箱、垃圾桶等保洁作业车辆和分类设施,有序推进示范区创建,试行定期、定点处理。点对点收集、运输垃圾; 加大垃圾分类和考核宣传培训力度,完善生活垃圾监管考核体系。 加强对保洁车辆动态轨迹、作业环节、处理状态的在线监控,实现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处理的数字化监管。

加强道路施工围栏(墙)管理

查处面砖松动、破损、缺失,路坎破损、缺失,无障碍路缘坡道破损、缺失等问题; 建立隔离栅、护栏、隔音板等设施的定期擦洗和维护制度。 清洁到位。 严格施工围挡和管理道路,重点整治标志招牌不清晰、清洁不够、陈旧破损、安装标准不统一、手续不齐全等问题。 加强道路施工围栏(墙)管理,监测全市道路围栏现状,与管理标准进行对比,严格控制总量。 针对占道施工中“围而不建、围而拖延、围大建小”等问题,开展占道围栏专项整治,采取“审批+监督+执法”的方式”。

提高夜间光环境舒适度

加强功能照明检查,重点整改灯杆倾斜、配电箱(柜)损坏等问题,确保主次干道照明率达到99%,设施完好率达到100%。 加强景观照明的管理和维护,加强对损坏、关闭、丢失的灯杆的检查和维护,加大对无特殊原因不开启或未按要求开启的建筑照明的检查和监督力度确保城市景观照明。 该设施运行正常。 继续推进LED路灯改造,扩大多功能灯杆应用,提高夜间光环境舒适度,完善城市夜景照明系统。

督查老旧小区整治和后街小巷乱建

深化违法建设工作,重点解决违法建设存量未清理、“蓝红彩钢屋面”查处整改不彻底等问题。 按照《西安市城乡规划条例》、《西安市彩钢房屋(棚)屋顶颜色调控导则》等相关规定,我们将继续保持高压态势,推动持续推进深入整治违法建设,进一步排查整顿沿线道路和路口。 违法建筑和“蓝红彩钢屋顶”可见范围,巩固违法建筑管理和“蓝红彩钢屋顶”专项整治工作成效,配合住建、资源规划等部门督促整改老小区、小后街 胡同乱建问题。

定期清洁疏通排水管道和集水井

准备充足的防洪物资和设备,由领导负责对辖区防洪点逐级督导督导,做到定点、定人、定责、定措施。 定期清理疏通排水管道和集水井,在易积水点逐点安排应急人员和排水防涝设施设备。 继续加强与气象、应急、水务等部门的合作,做好洪水预警信息会商和发布工作,及时准确掌握降雨等级预警信息,加强信息共享和数据应用,根据情况及时启动相应措施。不同的降雨强度和预警级别。 应急响应措施。 落实在建工程、地铁工程、运营地铁线路、车站的防洪准备,完善细化地铁出入口堵水、防踩踏应急措施,组织开展城市防洪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并确保大雨不积水,大雨不致灾(积水时间不超过1小时),大暴雨不致灾(积水时间不超过3小时)。

巩固重点线路环境整治成果

继续巩固“17+25”重点线路、马拉松线路、火炬接力线路以及场馆、车站、景区等重要城市节点周边环境改善成果。 按照“17+25”重点,市领导及有关部门要按照《完善线路环境治理及相关工作的部署》的相关要求,继续落实领导协调工作责任制,用“7+”,并本着脏了就清理环境卫生、乱了就清理市容秩序、市政设施损坏了就修复、“修再修”的理念”,我们将定期做好问题整改和精细化管理工作。

全面排查整治各类城管设施隐患

按照《西安市城市精细化管理标准(试行)》有关设施维护、施工安全、检查检查频次等要求,按照“三管理、三必须”的原则,全面排查、整改。整治各类城管设施隐患,压实行业安全监管责任和企业安全主体责任,督促设施管理维护单位完善隐患排查、风险防范、安全培训、应急保障等制度措施,确保城管设施安全稳定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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