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金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危废物料资源综合利用升级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拟审批公示

日期: 2024-05-01 14:11:46|浏览: 93|编号: 622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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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金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危废物料资源综合利用升级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拟审批公示

听证通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以就下列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批准决定申请听证的建设项目。

项目名

湖南金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危废资源综合利用及升级改造项目

工地

永兴县柏林工业园

施工单位

湖南金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湖南宝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1、湖南金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位于永兴县经济开发区柏林工业园。 2017年5月27日,原郴州市环保局批复《湖南永兴黄金冶炼有限公司固体废物无害化资源化利用》。 《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陈环函[2017]57号),项目建设单位变更已于2017年7月5日完成(《业主关于变更永兴黄金环境影响评价批准文件的复函》)冶炼有限公司”(辰环复函[2017]006号),设立单位变更为“湖南金冶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现有项目设计年加工含镍20万吨铜废料综合利用生产线主要产品为电解镍、粗铜、银、金、碳酸钴、硫磺、岩棉等,一期建设火法冶炼系统。含镍铜危废富氧侧吹熔炼线4条、矿渣生产岩棉线4条;湿法冶金冶炼系统二期建设包括冰镍电解和阳极泥处理系统。 目前,4条含镍铜危废富氧侧吹熔炼线和2条矿渣生产岩棉线已建成投产。 其他正在建设中。

本次升级改造项目计划投资约4.37亿元。 在现有项目的基础上,对原材料、部分生产工艺和产品结构进行优化改造。 主要内容包括:(一)原材料调整,危险废物种类将分为9大类(HW17、HW18、HW21、HW22、HW31、HW46、HW48、HW49、HW50)61个小类缩减为7大类(HW17、HW21、HW22、HW46、HW48、HW49、HW50)和 50 个子类别。 危险废物年利用总量由20万吨减少到18万吨; (二)危险废物冶炼系统改造。 拟利用现有2座6平方米富氧侧吹炉冶炼含镍铜危废生产冰镍。 其余两台4平方米富氧侧吹炉,一台在用,一台备用,专门用于熔炼废电路板元件生产铜合金; (3)改造正在建设的冰镍精炼及阳极污泥处理系统,新增低冰镍转炉转化生产高冰镍、吹炼低冰镍获得高冰镍、再电解生产电解液的工艺镍产品,取消部分湿法工艺设备建设,取消10吨/小时燃气蒸汽锅炉和燃气发生器建设,改用富氧镍。 侧吹炉汽包为湿法工艺系统提供热量; (4)取消后续两条岩棉线的建设,维持现有两条岩棉生产线; (5)将含铬物料和废催化剂处理系统改造为含铬物料和废催化剂单独处理。 将含铬原料经烧结、电炉还原熔炼生产铬镍合金。 废催化剂按照铂、钯、钌、铱、铑系列分别采用脱碳焙烧和湿法精炼工艺进行回收。 稀有和贵金属。

主要环境影响及防止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

在项目建设和生产经营管理过程中,建设单位必须全面落实环境影响评价报告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本次升级改造应确保生产工艺技术和设备的升级改造,提高企业清洁生产水平和有价金属回收率。 严格原材料收集、储存、运输和管理。 本项目原料库必须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2023)的要求建设,并采取防腐、防渗措施。 根据报告对技改后进厂原料有毒有害元素控制要求,危险废物原料中有毒有害元素必须严格控制。 [2022]90号)危险废物跨省转移“黑名单”、“白名单”、“黑名单”管理之外的要求。

(二)加强大气污染防治。 严格落实报告提出的各项废气污染防治措施,加强车间废气收集和处理管理。 含镍铜危废干燥烟气和含镍物料富氧侧吹炉冶炼烟气采用现有布袋除尘器处理,岩棉调理炉废气处理通过现有的“旋风除尘+布袋除尘+二次燃烧”,对含铬物料回转窑烧结烟气和电炉还原烟气进行“冷却+布袋除尘”处理,低冰镍吹炼废气采用“冷却+布袋除尘”处理,废电路板元件富氧侧吹炉冶炼烟气采用“二次燃烧+淬火塔+布袋除尘”处理。 上述废气分别处理,经“臭氧脱硝+三级双碱脱硫”处理后合并。 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达到《关于印发通知的通知》(翔环发[2020]6号)城市中输管道排放限值,铅、砷、汞、氟符合表5标准《铜镍钴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2010年)中镉、铬、二恶英等符合《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2020年)表3限量值排放通过60米的排气管。 岩棉车间收集机粉尘采用现有“岩棉板过滤+活性炭吸附”处理,固化炉废气采用现有“岩棉板过滤+活性炭吸附+光催化”处理氧化”,切割粉尘和环境烟雾收集均采用现有的“岩棉板过滤+活性炭吸附”的“布袋除尘器”进行处理。 上述三种废气经处理后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1996年)表2二级标准后,合并通过20米排气管排放。

冰镍电解及阳极泥处理系统废气经“碱液喷淋”处理,达到《无机化工污染物排放标准》(-2015年)表3标准,经40米排气管。 含贵金属材料脱碳焙烧烟气和中频炉冶炼烟气采用“布袋除尘+二级脱硫塔”处理,达到《无机污染物排放标准》表3的标准化学工业”(-2015)并通过30米排气管排放。 稀贵金属系统湿酸性废气经“碱喷淋”处理,达到《无机化工污染物排放标准》(-2015年)表3标准,经20-仪表排气管; 稀贵金属湿法工艺碱性废气采用“酸喷淋”处理,“液喷淋”处理符合《无机化工污染物排放标准》(-2015年)表3标准达标排放通过20米的排气管。 含镍铜危险废物处理系统及电路板处理系统的环保烟气收集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颗粒物达到《关于印发通知》中输送通道城市排放限值”(湘环发[2020]6号),铅、砷、汞符合《铜镍钴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2010年)表5标准,镉、铬符合限量值​​《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2020年)表3。 20米排气管排放; 含铬危险废物及低冰镍吹炼车间环境烟气收集废气采用“袋式除尘器”处理颗粒物并到达《关于印发的通知》(湘环发[2020]6号)的输送通道城市排放限值,铅、砷满足《铜镍钴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2010年)表5标准,铬满足《危险废物焚烧污染环境管理办法》表3限值控制标准”(-2020)。 20m排气管排放。

全厂按照相关政策要求设置了在线监测,并按要求完善了现有60米高排气管道的在线监测系统,保证在线监测数据与当地生态环境部门的数据传输。 加强无组织废气污染防治。 收集和运输过程中采用专用收集容器和专用运输车辆,确保工艺固体废物密封严密、不泄漏。 厂界颗粒物、二氧化硫、砷及其化合物、铅及其化合物、汞及其化合物应符合《铜镍钴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2010年)表6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现有企业和新企业价值的界限; 厂界硫酸雾、氯化氢、氯气、氨气符合《无机化工污染物排放标准》(-2015年)表5企业厂界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三)加强水污染防治。 按照“雨污分流、污水分流、分类收集、分质处理、回收再利用、监控达标”的要求,厂区给排水系统和废水处理设施均按标准化建设方式。 将现有生产废水处理站规模扩大至600立方米/日,采用“石灰铁盐两级中和+电化学”工艺,新建1100立方米初期雨水收集池一座。 项目内各类生产废水及初期雨水均经收集处理达标后回用或循环利用,不外排。 其中,烟气脱硝脱硫废水、酸碱废气吸收废水、稀贵金属提取工艺废水、洗地洗车废水、实验室废水、洗衣废水、洗渣废水、初期雨水均排入生产废水处理站进行处理。 废水中铊达到《工业废水铊污染物排放标准》(DB43/968-2021)中循环水铊控制限量。 其他指标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1996年)表4一级标准。

(四)加强工业固体废物管理。 按照国家和地方相关规定,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原则,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处理和处置,确保不造成二次污染。 严格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中提出的各项要求和措施,对危险化学品和危险废物进行分区存放,按照规范建设危险废物临时存放仓库。 其建设和使用管理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2023)。 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形式,防止因管理不当造成二次污染。 一般固体废物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2020年)的要求进行管理。

(五)加强噪声污染防治。 项目应合理布置,采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有效的隔声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环境质量标准》表1中3级声环境功能区的环境噪声水平。 《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排放标准》(-2008)排放限值标准。

(六)切实落实地下水、土壤污染防治措施。 地下水污染防治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测、应急响应”的原则进行。 加强防渗设施的日常维护。 损坏的防渗设施要及时修复、加固,确保防渗设施坚固、安全。 加强隐蔽工程渗漏检测。 一旦发现泄漏,应立即采取补救措施,防止污染地下水和土壤。 按规范设置地下水跟踪监测井。 建设项目现场至少设置地下水监测井1口,上游1口,下游1口。 一旦发现地下水监测井水质异常,应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并及时报告当地生态环境部门。 根据项目污染物排放特点,合理设置土壤监测点。

(七)加强环境风险防范和环境管理。 建立健全风险防控体系和事故排放污染收集制度。 按照国家《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和《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的要求,加强对运输、贮存、使用等涉及各个环节的控制。 危险化学品、危险废物安全管理。 加强风险管理和事故预防,开展环境风险检查、监测等管理,防止环境风险事故发生。 设置危险废物临时储存导流沟、集液池,储罐区设置围堰,厂区设置事故池,建立三级防控体系,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配备配备相应的应急物资,确保环境风险得到有效控制。 本改造项目应严格执行报告提出的监测方案,按照规范开展自行监测和跟踪监测。

(八)严格执行《关于进一步加强重金属污染防治的意见》(环固[2022]17号)相关要求,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总量不超过现有指标要求。 升级后,公司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为:二氧化硫127.82吨/年、氮氧化物33.29吨/年、重金属0.6537吨/年。 总量指标纳入当地生态环境部门总量控制管理。

(9)项目应严格执行湖南省危险废物管理政策。 项目所用原料危险废物、其代码类别及每类危险废物的具体数量以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核定的信息为准。

(10)本次改造项目仍按照原环评规定设定环保距离,即湿加工车间边界外100米。 地方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要做好规划控制,确保环境保护距离内不再新建学校、医院和集中设施。 住宅区等环境敏感建筑。

公众参与

公众参与将通过网络和报纸宣传、张贴公告的方式进行。

本项目环评期间,建设单位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要求,进行了如下舆情调查: 3月30日, 2022年,湖南金叶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该公司网站首次公开该项目环评信息; 2022年8月11日,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草案在湖南金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网站公示; 2022年8月12日、13日在郴州日报发布公告; 项目草案公示期间,未收到异议。 自2023年4月10日起,省生态环境厅在该厅官方网站公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10个工作日,但期间未收到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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