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工作,保护生态环境的建议的答复

日期: 2024-05-04 10:03:54|浏览: 81|编号: 642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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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工作,保护生态环境的建议的答复

段长海代表:

你方《关于加强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利用保护生态环境的建议》收悉。 回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的关注和关心。 妥善回收处理农药包装废弃物,是保障公众健康、保护生态环境、保障农业绿色健康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任务之一。 郑州市农委按照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总体要求,深入贯彻绿色发展理念,坚持政府引导、市场主导、属地管理、用户负责的原则,遵循“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以提高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率为目标,推进分类回收处理。 积极构建政府、农民、企业、社会共同参与的回收处理体系和“用户分类、政府支持、市场化运作相结合”的长效机制。 对照工作目标,查漏补缺,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有序开展。 农村人居环境明显改善,农村绿色发展加快,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保持良好,土壤污染防治体系逐步完善。

一、高位推动,科学规划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

2016年,国务院下发《国务院关于印发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6]31号),提出治理农业污染。 加强农药包装废弃物的回收处理。 2017年起,在江苏、山东、河南、海南等省份部分粮(油)主产县和蔬菜产业重点县开展试点; 到2020年,提升为占全国30%的粮(油)产大县和全部蔬菜产业重点县。 2018年,《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南省污染防治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的通知》(豫政[2018]30号)提出:加强污染防治综合防治农业面源污染治理。 落实废旧塑料薄膜、农药包装物回收处理制度。 到2020年10月末,全省主要农作物化肥农药使用量实现零增长。 全省农膜回收率已达90%以上。 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已向全省推广。 全省粮(油)主产县和蔬菜产业重点县全部达到30%。 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要求,郑州市印发《中共郑州市委办公厅、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郑州市土壤污染防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2019年防控》(政办[2019]11号),要求加强农业生产废弃物资源化利用。 推广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省级示范试点经验,在中牟县、惠济区开展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探索促进农药包装废弃物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并在全国范围内实施开展城市内部推广。

2、夯实基础,建立完善的回收处理体系

为全面落实乡村振兴战略重大部署,建立健全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体系,改善农业农村生态环境,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 一是建立了完善的工作机制。 市农委成立农业农村污染攻坚战领导小组,牵头开展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工作。 各办公室和相关单位共同负责工作。 各县(市、区)农委和相关乡镇办事处也明确了相应工作。 部门职责形成了市、县、乡三级联动,重点工作各负其责、齐心协力推进的良好工作局面。 二是建立了系统的政策保障体系。 《郑州市农业面源污染防治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郑州市农业农村污染防治攻坚行动计划》,减少农药和农药使用量化肥、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等文件和规划出台,形成了系统的政策保障体系。 三是提高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能力。 为积极提升污染治理能力,确保试点成效,我们积极探索学习方式方法。 2019年7月,市农委组织各县(市)区领导和业务骨干赴宿迁、上海、杭州等地区积极开展专题调研,深入学习农药包装先进经验和模式垃圾处理工作,并作为试点,为这项工作在全市开展和推广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三、先行先试,稳步推进试点示范

为扎实推进农业生产废弃物回收利用,推广省级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示范试点经验,郑州市在中牟县和中牟县开展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试点工作。惠济区2019年探索推进农药包装废弃物资源化利用。 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之路。

中牟县:制定了详细的《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实施方案》,并根据该方案建立了工作体系,全县实现农药包装废弃物多元化统一回收、专业化定期收集、无害化集中处置为主要模式。处置机制。 2019年,电视新闻媒体开展专题宣传活动3次,发放宣传资料1万余份,悬挂宣传标语235条,开展专题培训30期,培训人员900余人。 利用省级以上专项资金50万元,在官渡镇建立4个农药包装废弃物收集站,56个回收点对农药包装废弃物进行有偿回收,形成了完整的回收、浓缩、处理体系。 截至2019年底,已回收农药包装废弃物12.4吨,并全部进行无害化处理。

惠济区:结合辖区实际情况,制定《惠济区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工作实施方案》,印制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通知单100份、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台账200份,认定农药经营商户。 回收责任、加强农药市场秩序监管、明确农药使用者退货责任、探索推广“免费回收、集中处理”模式等一系列措施。 一是明确农药经营者的回收责任。 加强农药市场秩序监管,督促辖区农药经营企业合法合规经营农药,依法履行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责任和义务,依法开展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并规范备案的回收分类账。 二是明确农药使用者的退货责任。 广泛张贴告示,明确农药使用者的责任和义务。 农药使用单位必须及时将农药废包装物退还经营者,不得随意丢弃。 积极组织辖区龙头企业和农业园区开展农药包装废弃物收集和回收利用。 三是建立本地区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的体制机制。 严格落实《会集区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工作方案》要求,选择龙头企业和农业园区,在种植业集中的黄河漫滩地区设立10个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点,统一生产10个回收品点标志。 发放制度标识牌10个,发放有害垃圾桶10个,发放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台账,对园区企业及周边田间、路边免费收集农药包装废弃物。

2020年,中牟县、惠济区作为省级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示范试点,将继续推进回收处理工作,完善回收处理体系,稳步提升处理效果。

4、规范工作标准,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在前期调研成果的基础上,结合中牟县、惠济区示范试点工作成果,市农委组织各县(市)区领导和业务骨干召开经验交流会,制定《关于加快推进农药包装废弃物及废旧废弃物回收处理的意见》《关于农膜回收处理的意见》,明确了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的重点任务。 一是明确回收加工范围。 根据我市农业生产实际,回收范围主要包括与农药直接接触的瓶、桶、罐、袋等。 从郑州市辖区外流入的非农药包装、卫生药品包装、农药包装废弃物不予回收。 二是明确回收加工主体。 农药生产者、销售者和使用者是农药包装废弃物和废农膜回收利用的主体。 引导生产经营者在生产经营场所设置回收装置,回收农药包装废弃物和废旧农膜。 鼓励农业生产服务组织、供销社、再生资源企业等开展农药包装废弃物和废旧农膜回收利用。 三是明确回收处置方式。 根据农药包装废弃物的用途、材质和再利用价值,采取适当的回收处理方法。 四是明确回收处理标准。 各地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适应本地区垃圾回收处理需要的财政奖励标准,完善支持政策。 同时,可参照其他城市农药包装废弃物、废旧农膜回收加工补贴标准,确保回收加工工作稳步推进。 。 通过出台意见,明确了要求,细化了任务清单,保障了县(市)区工作的顺利开展。

五、多措并举,全面推进回收处理工作深入开展

在2019年示范试点取得成效的前提下,总结经验教训。 全面开展全市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一是制定了2020年工作任务:加强农业面源污染防治,落实农业投入品减量使用制度; 2020年10月底前,将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利用工作推广到全市各县(市)和惠济区,并通过《 《郑州市2020年农业农村污染防治攻坚行动计划》并持续推进。 二是落实绿色发展理念,调整农业投入结构。 通过实施化肥农药零增长行动,减少化肥农药包装废弃物的产生量,2019年我市主要农作物化肥利用率达到39.3%以上,农药利用率达到39.35%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推广覆盖率达到87%。 治理面积196.97万亩,实现化肥农药零增长目标。 截至目前,全市农药有效利用率已达40%以上。 全市开展小麦病虫害防治668.24万亩,统一防治面积324.36万亩。 统一治理覆盖率48.54%。 由于5月农业病虫害陆续出现并出现为害,1-5月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治措施较少,6-12月绿色防治措施较多。 主要农作物绿色防治覆盖率按年末计算。 三是积极加大资金投入。 各县(市)区积极自筹资金,开展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 2020年拨给中牟县、惠济区的140万元中央土壤污染防治专项资金已到位,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目前正在紧锣密鼓地进行。

六、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措施

虽然我市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前期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仍存在公众参与积极性不高、回收废弃物台账统计缺乏严格、运营模式单一等问题。工作推进的过程。 下一步工作中,我们重点做好以下几点:一是加强宣传教育。 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微信、横幅等媒体,大力宣传农药包装废弃物、废农膜污染的危害及回收要求的意义,增强农药包装废弃物、废品回收利用的意识和主动性农膜性。 二是强化监督考核。 严格执行回收处理各环节台账制度,对弄虚作假的严肃处理,对不推进工作的督促问责,并及时报告工作实施情况。 三是落实各方主体责任。 按照“谁生产、谁回收、谁销售、谁回收、谁使用、谁回收”的原则,落实生产者、销售者、使用者的收集、回收义务和责任,确保不被丢弃、掩埋。或随意焚烧。 建立销售、使用、回收、处置的有机整体。

2020 年 8 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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