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体废弃物回收 株洲市环境卫生设施专项规划(2020-2035)

日期: 2024-05-12 04:05:13|浏览: 97|编号: 66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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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体废弃物回收 株洲市环境卫生设施专项规划(2020-2035)

4、反馈有效期限:2021年3月10日至2021年4月8日

一、规划范围、规划人口和规划对象

本规划范围为株洲市六区(包括石峰区、芦淞区、天元区、荷塘区、云龙示范区、禄口区)行政管理范围,总面积约1916.1平方公里。

规划人口规模为300万。

本规划对象包括生活垃圾、大件垃圾、建筑垃圾、园林绿化垃圾、城市污泥、医疗垃圾、城市粪便、一般工业垃圾等。

2. 规划期限

规划期限:2020-2035年。 近期规划至2025年,远期规划至2035年,与正在编制的《株洲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0-2035年)》的时期一致。

3、规划目标

以构建全链条智能垃圾分类体系、零污染转移、无害化处理、资源化利用的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和城乡统筹的环卫设施体系为目标,完成体系完善、布局合理、功能齐全的综合脉镇,保障了株洲市环卫事业的升级发展。

4.规划方案

4.1 各类垃圾收集、运输、处置流程

生活垃圾:采取“四点法”分类(可回收物、危险废物、餐厨垃圾(餐厨垃圾、家庭餐厨垃圾等餐厨垃圾)、其他垃圾),进行分类收集、一次性转运、分类处理。

大件垃圾、园林垃圾、建筑垃圾、市政污泥、医疗垃圾、粪便、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固体危险废物:分类收集、直接运输、分类处理。

4.2环境卫生设施规划

(1)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处置设施规划

①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设施:本规划不再设置传统的固定区域垃圾收集站,而是采用灵活的连接点设置分类垃圾桶。 城市住宅区原则上设置200-400户1个场所,并根据实际需要设置公共场所、办公、营业场所。 新建土地的建设详细规划必须明确垃圾分类收集点的位置,并取得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的书面意见。

②生活垃圾分类转运设施:提出“直达转运站”概念,将包括可回收物、生活餐厨垃圾、其他垃圾以及需要分类转运的餐厨垃圾、环卫等转运设施等功能模块停车设施、综合管理设施。 整合集中设置,进一步减少“邻避设施”设置数量。 此次拟在株洲市辖区设立直达交通站点共59个,其中改(扩建)21个,拟新增38个。

③生活垃圾分类处理设施:

其他垃圾处理设施:现状保留的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1700吨/日)、华新株洲水泥厂(400吨/日)2座。

回收物处置设施:6个,全部按计划新增。 6个区各设有1个再生资源回收中心,对行政区内的回收物进行终端分类。

危险废物暂存设施:暂存于再生资源回收中心,达到一定量后运至有加工资质的企业或单位进行无害化处理。 生活餐厨垃圾处理设施:拟新增餐厨垃圾处理厂一座,处理能力1500吨/日。

餐厨垃圾处理设施:1座,由现状扩建而成,处理能力300吨/日。

其他餐厨垃圾:就地处置。 根据市场需要建设处理设施。 本计划没有强制性要求。

同时,在建固废填埋场将保留作为焚烧发电厂粉煤灰填埋区和生活垃圾应急填埋区。

(2)大件垃圾、园林垃圾收集、运输、处置设施规划

①大件垃圾收集设施:在居民区、工业园区等大件垃圾极其集中的区域应当设立大件垃圾存放点,并向社会公布,定期、定点收集。 社区要加强管理。 原则上每个社区应设立大件垃圾倾倒点。

②园林垃圾收集设施:在园林垃圾产生集中的公园内设置临时存放点,每天产生的园林垃圾就地临时存放; 道路绿化垃圾运至就近的园区临时堆放点。

③大件垃圾与园林垃圾协同处置设施:拟与石峰区、芦淞区再生资源回收中心联动建设2个大件垃圾拆解中心,与大件区联动建设2个园林垃圾预处理设施。垃圾拆解中心。 ,土地面积不少于3000平方米。

(3)建筑垃圾收集、运输、处置设施规划

①建筑垃圾收集设施:无固定的建筑垃圾收集设施。 施工方应当将材料分类、包装、堆放在物业服务企业、单位或者社区居民委员会指定的地点。 所有建筑垃圾必须无选择性地集中收集至建筑垃圾处置场。

②建筑垃圾处置设施:本规划共建设4个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中心和1个建筑垃圾填埋场。

(四)城市污泥、医疗废物、粪便、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固体危险废物收集、运输、处置设施规划

① 无城市污泥、医疗废物、粪便、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固体危险废物收集设施。 企业或有关单位、管理部门用专用车辆直接运至处理设施。

②市政污泥处置设施:2个,扩建荷塘区现有中材水泥厂(处理能力500吨/日),拟新建污泥深度处理中心1座(处理能力300吨/日) 。

③医疗废物处理设施:1处,搬迁。 拟搬迁现有医疗废物处理中心(处理能力20吨/日)。

④粪便处理设施:新增1座(处理能力90吨/日)。

⑤一般工业废物处理设施:新增1座(处理能力370吨/日)。

⑥危险废物应当由具有处置资质的相关企业处置。

(五)环境卫生处置设施总体规划

引入静脉产业园区或综合处理基地概念,建立以园区为核心的城市垃圾处理设施体系,形成“1+1+1+1+N”的垃圾分类处理体系。

“1”——关闭现有南郊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在现有南郊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周边新增固废综合处理基地。 现有内容包括现有餐厨垃圾处理中心、在建固废处理中心。 垃圾填埋场; 规划建设内容包括餐厨垃圾处理厂+粪便垃圾+城市污泥处理+医疗垃圾处理+建筑垃圾填埋场+一般工业垃圾填埋场; 需建设的环卫末端处理设施总体控制规模不少于64公顷,布局为餐厨垃圾处理(10公顷)+粪便垃圾(0.7公顷)+污泥深度处理(5.3公顷)+医疗垃圾处理( 2公顷)+建筑垃圾填埋场(15公顷)+一般工业垃圾填埋场(25公顷)+配套设施(6公顷)等设施。 还建议预留相关回收产业用地,形成静脉小镇。 规模可控制在100公顷,以应对未来的不确定性。

“1”——保留现有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

“1”——保留中材水泥厂现状;

“1”——保留华新水泥厂现状;

“N”——从管理、运输便利角度考虑,分别布置4个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中心,分别位于天元区、石峰区、芦淞区、禄口区,处理规模均不低于100万吨/年年。 ,用地面积不少于10公顷/地。 此次,拟在六区各设立1个再生资源回收中心,开展行政区内可回收物的终端分拣,每个场地用地面积不少于3000平方米。 拟联合石峰区、芦淞区再生资源回收中心建设两处大件垃圾和园林垃圾协同处置设施,每个场地用地面积不少于3000平方米。

新增环卫末端处理设施需与正在进行的国土空间规划相衔接,预留建设用地指标。 各种环境卫生治理设施的最终选址可以通过专题研究论证。 本计划的结论仅供参考。 特定环境卫生设施的建设必须通过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后方可实施。

(六)其他环卫设施规划

①公厕:以现有建宁站为基础,规划40%由环卫部门建设和管理,以独立公厕为主,60%通过社会化建设和管理向公众开放。 本规划仅布局独立公厕,共规划974个。

②环卫停车场布局规划:本规划结合直达交通站共设置25个环卫停车场予以完善和补充,总用地面积5.22万平方米。 专业环卫停车场还兼顾检查、维修、冲洗、充电等综合服务功能。

③洒水车供水装置规划:供水装置宜安装在城市次干道、支路,安装间距不宜大于1500米。 饮水机可以利用消防栓等城市供水设施。 地表水取水点设置在取水方便、不影响城市交通和景观的地区。

④本规划明确规定,新建直达运输站必须配备环卫工人休息场所和工具间,用地面积不少于20-60平方米,以满足使用需要。

(七)清洁及保洁计划

①道路保洁保洁:目标实现株洲市辖区城市道路保洁保洁全覆盖,确保乡镇村主干道保洁保洁无盲点。 市区内的市政道路、广场由城市环卫所负责; 住宅区内部道路应由他们负责清扫、保洁。 所属物业公司负责,环卫部门负责规划期末道路面积约9100万平方米。 机扫面积达7414万平方米。

②水面清理方案:株洲市湘江流域长87.3公里。 根据标准,应设置6个水面清洁管理站。 拟与鲤鱼码头、一桥南码头、湘江新城码头、南州新区码头、昭陵码头、土城码头、竹亭码头联合设立水体清洁管理站。 码头建设需要统筹协调。 水域保洁管理站收集水上垃圾、水生植物、船舶垃圾后转运上岸,通过陆路运至处理厂。

(八)镇、村环境卫生设施规划

①乡镇垃圾分类收集:坚持城乡统筹,大力推广“入户分类、分组清扫、村收、站转运、城(市)”的城乡环境卫生一体化管理模式。区)治疗”。 村组保洁人员使用小型机动车辆对各户生活垃圾进行分类收集(乡镇居民生活垃圾自行分类投放); 直运车将统一收集的垃圾运至就近的垃圾直运站; 直运站产生的垃圾直接运至市/区垃圾处理设施统一处理。

②乡镇垃圾收运设施布局:株洲中心城区以外的乡镇(三门镇、甘田镇、龙门镇、龙潭镇、竹亭镇、龙川镇、古月峰镇)垃圾直运将安排车站。 原则上每个乡镇设立1个垃圾直运站。 例如,垃圾运输距离大于10KM、日运输量大于10吨的村庄,可与周边村庄合作,适当增设直达运输站。 原则上每个场地面积不应小于1200平方米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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