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公告

日期: 2024-05-29 01:07:40|浏览: 78|编号: 701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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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采购)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01F

2.采购计划备案号:-2024-00262

3、项目名称:2024年黄良镇高华村、庙塘坪村“二劣”路段整治恢复工程

4、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5、预算金额:(万元)

6、最高限价:14,814.242亿元

7.采购要求:

2024年黄良镇高华村、庙塘坪村“次差”路段整改修复工程,路线总长3.882km,共2条线路,工程涉及高华村、庙塘坪村,线路分别为吉雅至孙家崖0.92km、邓家崖至杨家山2.962km,主要施工内容为铺设18cm厚C30混凝土路面、路基碾压、原混凝土板开挖等。(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8、合同履行期限:90日历天

9.本项目(是/否)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 是否可以购买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分包?(是/否)

12. 该项目(是/否)专门针对中小企业:是

13. 中小微企业类型:小型、中型、微型企业

二、申请人资格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要求,即: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具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与本项目同一合同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总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人员,不得再参与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申请人未被列入失信债务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执行政府采购政策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资质要求:本项目为专项针对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等政策。(供应商需根据自身企业性质提供申报材料,格式以采购文件为准)

6. 本计划的具体资格要求:

(1)提交答复文件截止日,供应商未被列入开标现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和中国政府采购网( )登记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开标、评标现场查询为准)

(2)供应商应持有有效营业执照或企业法人证书,供应商不得以分公司名义投标,分公司印章无效。(上传营业执照原件彩色扫描件)

(3)供应商须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上传资质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上面印有二维码))

(4)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上传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彩色扫描件,如因年检证书在有效期内无法提供的,需上传企业法人注册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安全监察机构颁发的有效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证书无效,评委不予受理)

(5)本项目拟派驻项目经理要求: ① 须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临时执业证书除外),注册专业为公路工程,证书上记载的用人单位为供应商;须具有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乙级交通安全生产安全考核证书; ② 本项目拟派驻项目经理未担任过在建项目项目经理,并已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作出承诺(同一项目相邻地段或分期建设的除外),格式以采购文件为准;(上传建造师注册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二维码)、不担任在建项目项目经理承诺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6)本项目拟任项目总工程师须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证书;(上传职称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7)项目现场关键管理岗位(项目经理、项目总工程师、安全生产工程师)各设一人,拟派驻项目的现场管理人员须为供应商人员,不得兼任或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管理人员。安全生产工程师须持有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交通安全生产考核丙级证书;(上传安全生产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彩色扫描件或二维码截图,项目管理人员无在建项目承诺书原件彩色扫描件,并能如实反映上述考核内容)

(8)供应商应为项目拟派驻的关键现场管理人员(项目经理、项目总工程师、安全生产工程师)缴纳社会保险,并上传近三个月(2024年2月、2024年3月、2024年4月)社会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社会保险证明记载的单位必须为供应商(或分公司);(上传在线打印的带有二维码(授权码)和电子印章的社保证彩色扫描件;或个人社保信息查询网站电脑截图彩色扫描件;或加盖社保经办机构印章的社保证原件彩色扫描件)

(9)供应商2022年度未被交通运输部或湖北省交通运输厅评定为D级(普通公路)(信用等级为D级或属于失信债务人的供应商答复文件无效);(供应商需上传申报材料彩色扫描件,格式以采购文件为准)

(10)供应商须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声明》,作为本次谈判供应商、其法定代表人及拟任项目经理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的信誉证明;(提供声明材料原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格式以采购文件为准)

(11)供应商须提供最终谈判承诺书,作为谈判供应商最终报价承诺的证明;(提供申报材料原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格式以采购文件为准)

(12)任何与采购人存在利益冲突,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咨询活动。

各供应商编制咨询答复文件时,咨询答复文件中提供的相关文件必须为原件的完整扫描件(必须清晰可见),否则咨询小组和采购人将不予接受。

满足以上全部标准的供应商方可通过资格审查,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的咨询答复文件将视为无效。

3.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4年5月25日至2024年6月5日,每天上午0点至12点、下午12点至24点(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兴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3.方法:

本项目实行谈判文件网上下载,供应商须注册成为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会员,方可登录会员区,根据网上提示下载谈判文件及相关资料。供应商未按要求网上下载谈判文件,其谈判响应文件将被拒绝。(具体操作请参见《宜昌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投标人(供应商)操作指南》)

4.价格:0(元)

4. 响应文件提交

1.开始时间:2024年6月5日08:00(北京时间)

2.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6月5日08:30(北京时间)

3、提交地点: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应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兴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将加密后的电子响应文件上传至项目区电子响应文件栏。未在截止时间上传或未按要求加密的响应文件将被采购人拒绝。

5. 打开

1.时间:2024年6月5日08:30(北京时间)

2.地点:兴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络招标评标系统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项

1、本项目采用非面对面谈判方式,供应商无需到现场进行解密谈判。解密: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进入“宜昌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使用加密其响应文件的CA数字证书登录“宜昌市非面对面招标大厅”,选择标段(包),按系统提示在线解密即可。谈判:登录“宜昌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会员区-政府采购-“谈判/议价报价”栏目,在对应项目中关注评审组通知并及时回复消息。对应操作说明见《宜昌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服务指南-操作手册栏目《宜昌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非面对面谈判操作手册(供应商)》。

2、本项目采购方式为竞争性谈判。谈判过程中需进行下一轮报价或最终报价,下一轮报价手机号码以进入非面对面投标大厅签到表上的手机号码为准。谈判小组需要各供应商进行下一轮报价时,将通知各供应商在30分钟内进行报价。如在报价阶段无法接通谈判供应商电话或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进行下一轮报价,则视为供应商未对采购文件的要求作出响应,视为供应商放弃参与本项目谈判。评审小组将根据采购文件的要求,将其响应文件视为无效文件(废标)。如谈判供应商在报价过程中未完整签字盖章,则视为其放弃进行下一轮报价的权利,报价以上一轮报价为准。

3、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如有变化,请留意本次采购过程中发布的更正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4.信息发布媒体:本次竞争性咨询公告于2024年5月24日在兴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湖北省政府采购网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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