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中小企业“查收”!湖北政府采购送出“大礼包”

日期: 2024-06-01 23:08:03|浏览: 94|编号: 71041

友情提醒:信息内容由网友发布,请自鉴内容实用性。

中小企业“查收”!湖北政府采购送出“大礼包”

近日,省财政厅、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局联合发文,按照中央稳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我省采取六大举措加大对中小企业政府采购支持力度。

一个“增加”。适合中小企业的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项目,应当专项用于中小企业采购;适合中小企业的200万元以上的货物和服务项目、400万元以上的工程项目,应当预留专项用于中小企业的资金额度,由原预算总额的30%以上提高到40%以上,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得低于60%。

二是“调整”。调整小微企业价格评审优惠幅度。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优惠幅度由原来的6%-10%提高到10%-20%。对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大中型企业分包给小微企业的,评审优惠幅度由原来的2%-3%提高到4%-6%。对采购获得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认证的四类小微企业给予最高限度优惠。

第三个“减”,是通过合理划分采购包、允许大企业与中小企业组成联合体或大企业将采购项目分包给中小企业、将安装、运维等后续服务交给中小企业等方式,降低中小企业参与政府采购的门槛。

四个“把关”。把扶持政策写入采购文件、嵌入管理制度。把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要求嵌入“湖北省政府采购管理系统”“中国湖北政府采购网”和各级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把政府采购政策要求全面贯穿到政府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的招标(采购)文件编制、招标(采购)公告、评审、结果公布等全过程。

五个“叠加”。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竞争,把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发展、政府采购合同融资等已有政策叠加起来,形成扶持发展政策合力。

六是“督”。各级财政部门将会同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督管理机构,密切跟踪督促政策落实情况,加强督促检查和考核评估,督促购买者落实主体责任,确保政策落地见效。(刘渠、齐永政)

提醒:请联系我时一定说明是从浚耀商务生活网上看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