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54亿元 湖北省恩施市大沙坝一期、二期(谭家坝)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特许经营项目招标

日期: 2024-07-26 04:05:43|浏览: 127|编号: 834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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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54亿元 湖北省恩施市大沙坝一期、二期(谭家坝)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特许经营项目招标

3月1日,湖北省政府采购网发布恩施市大沙坝污水处理厂一、二期及配套管网工程特许经营项目招标公告。项目概算85430.45万元。特许经营者负责现有项目(恩施市大沙坝污水处理厂一期及配套管网工程TOT)和新建项目(恩施市大沙坝污水处理厂二期及配套管网工程(谭家坝)BOT)的投资、融资、建设、运营、维护管理和移交。项目特许经营期30年,其中现有项目运营期30年,自移交之日起进入商业运营。新建项目包括建设期3年、运营期27年。项目公司通过环保验收后,向政府提出商业运营申请,经政府同意后进入商业运营期。

恩施市大沙坝一期、二期(谭家坝)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特许经营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恩施大沙坝一、二期(谭家坝)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特许经营权项目潜在投标人应在恩施州分散采购电子交易平台()上选择“投标人登录”,在“恩施州分散采购电子交易平台”专区中点击本项目“我要投标”免费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3月30日09:30分前(北京时间)递交投标文件。

1.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JHYES-ZJJ-2023-002

2.采购计划备案号:-2023-00224

3、项目名称:恩施大沙坝一期、二期(谭家坝)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特许经营项目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5.预算金额:85430.45万(万元)

6.最高售价:0(万元)

7.采购要求:

本项目为存量+新建项目:1、本项目通过特许经营模式与社会投资者合作,购买特许经营主体,特许经营期内,特许经营主体负责存量项目(恩施大沙坝一期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线工程TOT)和新建项目(恩施大沙坝二期(谭家坝)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线工程BOT)的投融资、建设、运营、维护管理及移交工作。2、恩施大沙坝二期(谭家坝)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线工程新建内容为:新建一座处理规模为5万m3/d的污水处理厂(具体以工程量清单、图纸为准);用地面积38571平方米,总建筑面积3073.6平方米,配套管网总长约117公里。

通过可行性缺口补贴、居民和企业缴纳的污水处理费等方式获得合理的投资回报。特许经营期满或提前终止时,项目设施和特许经营权移交前设立的任何抵押、质押、担保和债务均由项目公司承担全部责任。

本项目投资采取“加盟店资本金+加盟店融资”的方式解决,由加盟店负责偿还债务。

8、合同履行期限:特许经营期30年。现有项目:运营期30年,自移交之日起计算,新建项目:含建设期3年、运营期27年。通过环保验收后,项目公司向政府提出商业运营申请,经政府同意后进入商业运营期。

9.本项目(是/否)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

10. 是否可以购买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分包?(是/否)

12. 该项目是否专门针对中小企业(是/否):否

13.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价格抵扣优惠为:20%

14.符合条件的联合体或大中型企业有分包合同的,价格扣减折扣为:6%

二、申请人资格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要求,即: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具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与本项目同一合同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总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人员,不得再参与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申请人未被列入失信债务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履行政府采购政策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

(1)政府采购等政策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为小微企业)。

(二)落实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的政府采购政策。

6. 本计划的具体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在人员、设备、资金、施工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二)总承包单位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或施工综合资质;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项目经理须持有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有效期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乙级证),且不得兼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4)根据恩施州人社保〔2016〕23号《关于贯彻落实恩施州建筑业职工工资支付保障实施办法有关规定的意见》及其补充通知(恩人社保〔2017〕35号)的规定,本项目投标人截止提交投标文件时,未受过克扣职工工资的行政处罚且未在行政处罚期限内,未受过人民法院克扣职工工资的判决且未全部履行判决或者未自愿履行判决(投标人应当作出承诺,否则投标人的投标将被拒绝)。

(五)在湖北从事建筑施工活动的省内外企业均须登录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一体化平台,报送企业基本信息和人员信息。在我省从事建筑施工活动的省内外企业和人员信息以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一体化平台公示的信息为准。(投标单位须提供网页打印或截图的企业和人员信息并加盖单位印章,打印或截图日期须在本公告发布之日后,无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的企业无需提供)。

(6)投标人未被“中国执法信息公开网”(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信用中国”( )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名单”名单;未被“中国信用网”(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中国信用网”(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人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查询时间和查询结果以投标截止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登录上述网站查询结果为准,查询结果不符合要求的,投标人的投标将被拒绝)。

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投标人除应满足上述(1)至(5)项要求外,还应当满足以下要求:

(1)投标人未被列入“中国执法信息公开网”( )上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②未被列入“信用中国”( )上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单位”、“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名单”名单;③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 )上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成员单位务必查询查询时间和查询结果以投标截止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登录上述网站的查询结果为准,查询结果不符合要求的,投标人的投标将被拒绝)。

(2)以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成员企业不得超过3家,联合体各方均应为独立法人。

(3)联合体各方均须指定投融资单位为牵头单位,由牵头单位法定代表人代表联合体,以联合体名义执行联合体相关决议、办理项目相关事宜;联合体牵头单位在投标文件中作出的所有承诺均代表联合体全体成员,对联合体全体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4)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方及各参与方应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联合体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采购人;联合体牵头方负责联合体获取招标文件、参加开标会议等相关事宜。获取招标文件后,联合体各方不得改变组织形式和成员组成。

(5)联合体应遵守法律、法规关于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单独或者以其他联合体的名义分别对同一项目进行投标。

(6)联合体中标的,其投标文件以及中标时签订的合同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联合体各方签订的联合体协议应当明确联合体各方对该项目承担的共同和各自的义务,写明联合体各方拟参与和承担的项目责任。

(7)联合体的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确定。

3.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3年3月2日至2023年3月8日,每天上午0点至12点、下午12点至24点(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恩施州分散采购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投标人登录”,在“恩施州分散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区域点击“我要投标”即可对本项目进行免费下载

3.方法:

投标人须注册成为恩施州分散采购电子交易平台会员,方可登录会员区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

4.价格:0(元)

四、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开始时间:2023年3月9日08:30(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3年3月30日09:30(北京时间)

3.地点:恩施非会投标大厅()投标解密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项

1、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2.招标公告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网和恩施州分散采购电子交易平台上发布。

3.本项目无需缴纳投标保证金或履约保证金。

4、根据实际需要,进口产品需经审批部门批准后方可采购。

5、本项目预算金额:85430.45万元(含现有资产及新建项目),其中:

(1)恩施市大沙坝污水处理厂一期及配套管网项目特许经营费:4.92亿元;

(2)污水处理最高单价:2.79元/立方米。

6. 其他

6.1潜在投标人应在恩施州分散采购电子交易平台()点击注册按钮,进入企业入库。申请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请参见《恩施州分散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服务指南-手机CA(表证通)及CA锁申请指南),CA锁申请咨询电话:,手机CA申请电话:技术支持,。

6.2已完成企业入库操作的投标人,可直接登录恩施州分散采购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恩施市分散采购电子交易平台”专区,点击本项目“我要投标”免费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在恩施州分散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服务指南-下载中心下载招标工具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编制完成后,上传至恩施州分散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我的项目模块-项目工作台-上传招标文件。

6.3已上传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因个人原因选择终止投标的,可以在恩施市分散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撤回其投标。

七、如需咨询本次招标事宜,请通过以下方式联系我们:

1. 购买者信息

名称:恩施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恩施市大桥路60号

提醒:请联系我时一定说明是从浚耀商务生活网上看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