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朋友圈晒宠物,引起临海警方注意!背后的真相令人傻眼……
家里有可爱的宠物
朋友圈里发布短视频、照片是不可避免的
有人分享了他养的“宠物猴”
引起了临海警方的注意
并随后引发了非法贩卖野生动物案
女子发帖“宠物猴子”引起警方注意
今年8月初,临海市公安局古城派出所接到群众举报称,临海市有人在家饲养猴子作为宠物,并在微信朋友圈发布多条短视频和照片。该猴疑似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动物猕猴。
视频中,一只棕黄色毛的小猴子乖乖地按照主人“坐下、坐下、站起来”的指令行事。小猴子穿着黑白条纹的衣服,背着一个小背包,被一条宠物皮带牵着。
根据举报线索,临海警方进行侦查工作,发现微信朋友圈发布的小猴子是家住临海的四川人王女士养大的。
在追查这只小猴子的来历过程中,警方发现它与金华警方正在侦办的一批野生动物贩卖案件有关。
通过线索分析,民警很快找到了王女士的住处。王女士承认自己养过一只野猴,但声称自己持有《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
“我有证,可以养猴子。”面对王女士的辩解,警方经核实发现,王女士持有的证件是假的。
“怎么可能是假的?这张证件是我和猴子一起买的,花了五千块钱,算上买猴子的钱,总共一万六千块钱。”得知证书是假的后,王女士有些惊讶。
王女士向民警供述,自己平时喜欢养小动物,家里已经养了一只宠物狗。两年前,我在宠物店看到有小猴子出售,出于好奇,我买了一只。
宠物店老板出售猴子和假证书
经进一步侦查,临海警方顺藤摸瓜,找到了在临海开宠物店的两名犯罪嫌疑人吴某、张某。
据了解,2017年初,一辆无牌面包车开到吴某宠物店门口,车上载着7只来自云南的野生猴子。当时车上的两个人就问吴某要不要买猴子。考虑到生意有利可图,吴某抓住了机会,以每只2000元的价格将7只猴子全部买下。
为了尽快卖掉这些猴子,吴某不仅在朋友圈发布销售信息,还找人代理出售。隔壁开宠物店的张某得知后,想到了之前的一位顾客想要养猴子,于是就想靠差价来赚取利润。最终,张某花了7000元从吴某手中购买了一只猴子,然后又以11000元的价格转手出售。
为了追求巨额利润,宠物店老板将猴子打扮成家养宠物,并通过网络社交平台发布短视频来吸引顾客。同时,他们还招募销售代理来销售猴子。为了让顾客买得放心,他们还出售《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并谎称来自权威部门,但实际上是一张假证书,价格为2000元。
“宠物猴”是国家一级保护动物
昨天,记者从谷城派出所获悉,王女士饲养的“宠物猴”经专家鉴定为国家一级保护动物海豚尾猴。专家表示,猪尾猴是适应性强、易于驯化和繁殖、生理上与人类接近的猕猴。它们分布在阿富汗、巴基斯坦、印度北部和中国南部的广大地区。
“非法收购、销售野生动物是违法犯罪行为。”办案民警李凌波表示,经初步调查,吴某被捕时,已非法出售猕猴7只,目前已追回5只。
目前,临海警方和金华警方已破获这起非法买卖、运输、收购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共抓获非法收购、运输、买卖猕猴的犯罪嫌疑人12名。已找到的5只猕猴中,一只为国家一级保护动物海豚尾猴,将由临海警方处理,其余为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短尾猴,并交由金华警方处理。目前,剩余两只猕猴仍在追踪中。
9月15日,临海警方将海豚尾猴送往台州野生动物园。经专业饲养员检查,猪尾猴脖子上的铁链已被拆除。目前,这只豚鼠正在接受隔离观察。
台州晚报新媒体
记者:徐英华通讯员:金江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