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荣高晟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废旧锂电池固体废弃物回收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征求
深圳市荣高盛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废旧锂电池固废回收利用及扩建
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草案的公告
《深圳市荣高盛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废旧锂电池固体废物回收改造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已基本完成,即将报环保行政部门审核。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现将有关环境保护信息向社会公开如下:
一、项目概况
深圳市荣高盛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于2021年11月2日成立于深圳市龙华区观湖街道松园下社区环观中路358号左侧三广场(北纬:N22. 6938°,东经:E113.1242°),获得《深圳市荣高盛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新建项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批复》。 【深龙华[2022]]2022年1月28日,为迎合市场需求,创造公司更大利润,实现业务多元化,深圳市荣高盛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拟对在原有基础上进行扩展。 本次改扩建不涉及建筑变更。 建筑功能将在原有基础上进行调整。 调整后的部分原锂电池仓储面积(750m2)将作为电池拆解车间; 原闲置区域拟用作电池梯级利用装配线。 。 此次改扩建,原核准产品回收、储存、转移的废旧锂电池将全部综合利用,生产新产品。 其他产品的品种和产量保持不变。 拟增设检测设备、拆解设备、全自动破碎设备。 分类回收线将进行升级。
总投资1000万元。 建设内容为20万吨/年废旧锂电池综合利用。 项目性质:改建、扩建。
2、本项目可能对环境造成的影响概述
1、水环境:本项目不新增生活污水,不排放生产废水。 因此,不会对水环境造成影响。
2、大气环境:本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为氟化物、非甲烷总烃、粉尘(颗粒物、镍及其化合物、钴及其化合物、锰及其化合物)。 已采取适当的预防和控制措施来处理并达到标准。 排放较晚,对周围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3、固体废物:本项目产生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生活垃圾和危险废物均可得到有效处理,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不利影响。
4、噪声环境:根据预测结果,本项目厂界噪声值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008)三类标准,不会造成环境噪声污染。对周围声环境产生明显不良影响。
5、生态环境:本项目利用现有厂房进行建设,无需平整土地、硬化地面,生态影响极小。
6、环境风险本项目不存在重大危险源。 环境风险主要是泄漏、火灾等事故。 采取有效防控措施后,环境风险处于可控范围内。
3. 防止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要点
(1)水污染防治措施:生活污水经厂区“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通过市政污水收集管网排入观澜净水厂进行深度处理然后排入观澜河。 本项目产生的粗废水槽废水(废液)集中收集,交有资质单位运输处理。 本项目无生产废水排放。
(2)大气污染物防治措施:粉尘经“脉冲布袋除尘器”收集处理后,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 车间产生的氟化物、非甲烷总烃、粉尘等采用“二次碱喷淋+两级活性炭处理达标后,通过25m高排气管DA001排放”。
(三)固体废物防治措施: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清运; 一般固体废物(振动筛、风选、磁选过程中产生的正极粉和碳粉混合物、隔膜、纸张、包装材料和电池芯钢壳、铜屑、铝屑;收集的灰尘;破损的布袋)交由回收公司处理; 危险废物(废活性炭、粗破罐废水、喷淋塔废水)集中收集,委托有处理资质的单位统一运输、处理。
(4)噪声防治措施:选用符合国家标准的低噪声设备,对噪声设备采取减振、降噪等措施。
(5)环境风险:通过严格执行本报告提出的各项事故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加强管理,可以大大降低环境风险发生的频率,将其影响的范围和程度控制在较小的范围内。 ,本建设项目环境风险等级为可接受。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
深圳市荣高盛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废旧锂电池固废回收扩建项目符合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 在建设项目严格遵守国家和地方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积极推行清洁生产、认真落实报告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坚持“三同时”的前提下,本项目符合标准。 污染物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环境风险水平可以接受。 因此,从环境保护的角度来看,建设深圳市荣高盛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废旧锂电池固废回收扩建项目是可行的。
五、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的公众评审方式和期限
(一)查询方式
为了让公众更深入地了解本项目的环境影响,公众可以查阅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草案。 报告草稿可在现场获取(地址:“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68号留仙三”绿汇聚创新园A栋602号)或通过以下方式独立下载查看这个链接。
(二)询问期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一)征求公众意见范围
征求公众对项目环境影响、污染防治措施、风险控制等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二)征求意见的主要事项
①该项目周边环境现状如何? 主要环境问题有哪些?
②本项目的运营会对环境产生什么影响? 这种影响是否在可接受的范围内?
③您对本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有何建议?
④ 还有其他建议吗?
(3) 公众意见表在线链接
公众可以通过该在线链接下载并填写舆情表,并及时反馈至自己的电子邮箱。
七、征求意见起止日期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